15: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实施细则.docx
附件 15 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唐山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实施“智慧高新”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区的意 见》(唐高党发〔2023〕6 号)、《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促 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唐高字〔2023〕3 号) 精神,加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 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的高新区重点产业体系企业。 二、补贴标准 企业与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读大学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并给 予学费和生活费资助(资助时间不低于一年),学生毕业后到协 议企业就业的,按照在校期间资助金额的 50%给予企业最高 3 万 元补贴。 三、申报材料 (一)《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备案表》《唐 — 1 — 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 印件)。 (三)培养在读大学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 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就学就业协议、在校期间资助流水证明、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 件)。 四、申报程序 (一)备案。单位与在读大学生签订就学就业协议后,10 日内填写《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备案表》,携营 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就学就业协议一起报送到区人社局 人才处。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备案。 (二)申请。备案通过且学生毕业后来本单位工作,单位填 写《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申请表》,准备相关申 报材料,提交到区人社局人才处。 (三)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 奖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审批。 (四)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 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用人单位。 — 2 — 五、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奖补的,一经发现即 取消申请资格、责令其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资金,并依法追究其法 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六、附则 本细则的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 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 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附件:1.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备案表 2.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申请表 — 3 — 附件 1 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备案表 姓名 身份证号 政治面貌 电 民族 子 户籍 照 就读院校 学历 所学专业 联系电话 订单培养 时间段 资助金额 片 万元/年,累计 万元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申请备案。 单位意见 (公章) 法人签字: 年 月 日 人社局 意见 初 审: 分管负责人: — 4 — 复 核: 主要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人才办 意见 (公章) 主任: 年 月 日 — 5 — 附件 2 唐山高新区订单培养在读大学生奖补申请表 姓名 身份证号 电 政治面貌 民族 户籍 子 毕业 照 毕业院校 片 时间 所学专业 学历学位 手机号码 订单培养 时间段 资助金额 用人单位 人才入职时间 单位 开户 银行账号 行号 奖补 开户行 金额 以上信息真实有效。 单位意见 (公章) 法人签字: — 6 — 年 月 日 人社局 意见 初 审: 分管负责人: 复 核: 主要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人才办 意见 (公章) 主任: 年 月 日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