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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仓储部全电子汽车衡维保自主公开招标招标文件-股份2023.9.2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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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我公司现需维修项目名称:质量仓储部全电子汽车衡维保, 采用自主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特邀请贵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概况: (一)维修项目名称:质量仓储部全电子汽车衡维保; (二)维修时间: 维保维修期限从 2023 年 10 月 1 日开 始到 2024 年 9 月 30 日结束。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按要求完成 维保维修工作,并验收合格,确保整个维保期内设备运行正常 (如无法满足请在报价时注明); (三)维保地点: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 14 时(北京时 间); (五)开标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 14 时(北京时间); (六)开标地点: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七)中标公示:中标信息将于开标后在索普集团官网公 示,请各投标人登录 http://www.sopo.com.cn 查询。 二、招标内容: (一)标的物内容 2 台全电子汽车衡维保维修,制造单位梅特勒托利多, 精度等级Ⅲ级,型号分别为 SCS-100 (0~100)t、SCS-60 (0~60)t。年度维保期内工作量包括:对 2 台电子汽车衡进 行 1 次全面拆解、清理、检查及安装;其他为日常性维护维保 工作,具体详见全电子汽车衡维保技术方案; (二)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1:全电子汽车衡维保技术方案; 三、投标人资质与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经营应 具备的合法资质。 (二)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与维修项目相对应的技术能力,投标时需提供企业 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材料和与维修同类型项目业绩(至少 3 家,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在我公司有同类维修业绩的可免 提供以上文件。确定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投标人需提供如 下有效资质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 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来我公司 现场施工的单位还需提供工伤保险缴纳证明或人身意外伤害 保险或雇主责任险缴纳证明,施工现场做好施工人员的个人防 护,施工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等。 2.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必须具有合法代理资质。代理商必 须提供厂家授权的代理证明材料和合法代理资质的验证渠道, 以便招标人验证真伪。(厂家要求必须满足 1.条款)。 (三)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违法案件当事人 投标; (四)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要求电话联系 后 10 分钟内必须给予回复,明确解决方案,必要时需来我公 司作技术指导; (五)投标人所供产品引起的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由投 标人承担一切后果,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 (一)报价方式:报价为含增值税送到价或现场检修验收 合格价。如国家税率调整,按合同含税价格/(1+合同约定税 率)*(1+国家规定的新税率)调整合同价格开具发票; (二)付款方式:维保维修结束验收合格,增值税专用发 票到后,90 天内支付全部维保费用及更换零部件费用的 90%, 余款 1 年质保后付清,付款方式为电汇或承兑(合同总价大于 等于 20 万的,付款方式为承兑)。如投标人不接受招标人提 出的付款方式,可在线下报价书中明确能够接受的付款方式及 付款时间,评标时作为参考。报价为含税价,税率 13%,如有 不同请注明。如付款方式涉及到预付款,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开标前 3 个月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 信用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三)本项目投标通过线下进行: 采用线下投标应将报价书及相关资料以标袋形式送达,标 袋外包装必须用“封条”密封,封条“格式自定”,另需加盖 公章、法人章,填写密封日期;在标袋封面上需注明“投标项 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快递邮 件邮递需在快递面单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如快递邮件破损或 封面无投标注释被误拆,我方概不负责;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日 之前送达,逾期将作为作废标处理。 (四)具体报价格式见报价函,报价文件只需提供 1 份; (五)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密封后寄: 公司: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01 号 邮编:212006 收件人:冯玉华 联系电话:13815151208 (六)凡对自主招标文件条款有疑义的,请在开标前按以 下方式联系: 联系单位: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保障部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求索路 101 号,邮编:212006 招标业务联系人:冯玉华 电话:13815151208 招标部门负责人:解 云 电话:13913442555 五、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一)开标 1.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对各投标 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最终中标人。 2.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便于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 话联系。确认标书中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必须及时回复开标过 程中招标人提出的问题, 合理解释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 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 10 分钟内电话联系不上投标人,且投标 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偏离影响定标结果,则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 本项目投标,开标结束后不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解释。 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二)评标 在能够满足招标人技术要求及供货期要求的投标人中选 择总投标价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 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可作流标处理,并可 将相关投标方列入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投标 工作。 (四)废标 凡投标人不具备招标人明确要求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 不完整、报价有空项的,或不符合技术要求条款的,或者存在 其他不符合招标人有关要求的问题,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 可作废标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 分包给第三方,否则按本合同总价的 10%作为违约金,同时招 标人有权终止本合同。 (二)中标人中标以后应严格按照标书约定与招标方签定 供需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做好物资供应和服务工作。对中标人 所有违背标书及合同约定的行为,招标人均可持续保留与中标 方中止合作的一切权利。 (三)对需检验的品种,经招标人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 能收货,否则做退、换货处理;长期合约的中标人如出现三次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视为中标人无能力保障产品质量,招 标人有权终止此次招标合同的执行。 (四)对不合格货品招标人应及时通知中标人,如有异议 双方可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按 《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执行。仲裁期 间中标人应保证招标人供应,不影响招标人正常生产运行。 (五)如因投标人不能正常履约,对招标人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影响的,招标人将依法追究投标方法律责任。 (六)因投标人原因,工作不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完 成,违约金从本项目款中扣除,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款的 1% 计收违约金,违约金从本合同款中扣除,不足部分由投标人另 行支付(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完成 本项目,延期 20 日内(含 20 天),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 按合同总额 20%追究投标人违约责任(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 明)。 (七)投标人项目完成后,经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选 择以下处理方式: 1.招标人选择重新维修的,重新维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 投标人全部承担,且需在招标人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之日起 1 日 内完成,逾期未完成的,违约责任参照(六)执行。如果出现 两次验收不合格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 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20%违约金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 价时注明)。 2.招标人选择解除合同的,投标人需无条件返还本项目招 标人提供的所有物品,并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运输至招标人指 定地点,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赔偿合同总价款的 20%违约金 给招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报价时注明)。 3.因投标人的项目质量、逾期完成等原因给招标人造成直 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如有异议请在 报价时注明)。 4.投标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招标人按照正常程序使 用操作,若给招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直接 损失的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 5.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与招标人项目所在部门完成施 工、加工方案的签字确认工作,方案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签订 合同后进行施工。附件《施工、加工方案》为本合同的有效组 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施工、加工方案》需招标 人项目所在部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确认后生效。 6.报价文件包括:报价函(维修费用清单,备件需分项报 价)、技术标书(包括施工方案、施工组织措施和技术措 施),报价中包含 13%税费(非 13%的发票需在报价中注明) 和运费。 7.投标人必须对维修的设备进行拍照取证,并将图片发给 招标人,如有零件更换,需将更换件随维修好的设备一同返还 给招标人,否则不予结算。 (八)投标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将承担违约责任,列入招标人供应商负面清单。 (九)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本招标书,参与报价投标即视为 对本招标书所列之条款均表示接受。 (十)招标人对违反约定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将按《江苏索 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规定》对投标人进行 管理考核(详见附件 2)。 (十一)投标人请详细阅读《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 全告知书》(详见附件 3)。 (十二)本次招标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供 应 保 障 部 所 有 。 招 标 业 务 监 督 电 话 : 0511-88995150 、 88995690。 报价函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单位全称: ;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职称: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有关活动,并 对该项目进行投标。 一.投标项目的总投标价(含税)为 元人民币;税率 (大写): %; 二.报价格式 1.常规维修为合同固定费用。 序号 1 2 名称 型号 电子汽车衡拆装、日常维 SCS-100 (0~100) 保及维修 电子汽车衡拆装、日常维 保及维修 t SCS-60(0~60)t 3 单位 数量 台 1 台 1 单价 税率 合计 2.合同变动费用,维保过程中需更换的零部件,该项发生 的种类及数量需双方共同确认后进入合同结算,表格中的数量 为维保期内最大需求量。 序 号 名称 型 号 单位 数量 1 称重仪表 IND245 台 2 2 称重传感器 GD-30 只 10 单价 总价 税率 3 传感器连接件 DP 套 6 4 接线盒 005 只 1 5 接线盒 003 只 1 6 专用双屏蔽信号电缆 七芯双屏蔽 米 20 7 限位安装板 117123 件 3 8 无限位安装板 117125 件 3 9 纵向限位专用螺栓 M30X120 套 2 10 横向限位专用螺栓 M24X100 套 2 11 合计 3.定标价 序号 名称 1 定标价(1 合计+2 合计) 价格 4.常规维修为合同固定费用, 备件更换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由双方共同出具书面说明后进入合同结算。 5.在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格式定标价作为 总投标价,总投价标只为确定中标单位作依据,合同价以中标 单位二项报价为准,即常规维修、零件更换。该价格只为确定 单位作依据,合同最终结算价以双方共同出具的书面说明为准。 6.按报价格式进行填报,每格均需填报,无报价以斜线、 横线或 0 填满。 7.不在报价中的维保维修要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更换下的零件交由招标人统一保管。 三.交货时间: 四.我方承诺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 五.我方承诺中标后双方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 任义务; 六.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补充 文件(如有)。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 解的权力,同时完全接受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如果招标文件有 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招标方的解释处理; 七.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 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 何报价。 八.对自主公开招标文件的不接受项: 我公司郑重承诺: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公 开招标文件中的全部规定,中标后及时签订合同,并承担合同 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报价过程中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自主公开招标的各项管理要求;不发生与关联公司 共同参与报价竞争情况,不发生围标、串标情况;所提供信息 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为规避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有关要求采取的变通行为。上述信息如有虚假我公司将 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按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规 定接受处理。我公司将严格遵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 供应商管理的要求,无条件接受和配合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进行的与上述内容相关的核查与审 计。 全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投标单位(盖章): 日期: 附件:1 全电子汽车衡维保技术方案 一、作业环境 序号 类别 具体填写要求 1 是否需要动火作业: 有 ■ 无 □ 动火由甲方提供 2 是否需要起吊作业: 有 ■ 无 □ 吊车由甲方提供 二、检修方案 1. 项目名称 全电子汽车衡维保技术方案 2. 维修设备位号、名称、技术参数、安装位置 2.1 设备名称:1#全电子汽车衡;SCS-100 (0~100)t; 生产厂家:梅特勒托利多;精度等级:Ⅲ级;安装位置:磅房。 2.2 设备名称:3#全电子汽车衡;SCS-60(0~60)t;生 产厂家:梅特勒托利多;精度等级:Ⅲ级;安装位置:磅房。 3. 故障情况说明 年度基础维保(包括地磅拆解、安装 2 台各一次) 4. 检修过程及要求 4.1 乙方每月专业巡查维护,12 次/年,根据地磅使用情 况对限位进行调整及连接件进行更换。 4.2 每月乙方对汽车衡传感器进行检查,检查传感器是否 有移位、有无裂纹、线性偏差等情况。对有移位的传感器进行 找平复位,出现裂纹和线性偏差的传感器进行更换。 4.3 乙方每年两次自检(对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常数偏差 进行微调)。 4.4 乙方需配合镇江市计量检定测试中心每年一次汽车衡 年检,对不合格项进行检修。 4.6 日常设备发生故障,乙方维修需承诺 24 小时内予以 响应,48 小时内予以修复。 4.7 如果在维护保养中发现有机械部分和基础部分原因导 致的称量不准,由甲方进行基础或机械部分维修。 5. 检修过程中涉及的备件由乙方提供 5.1 根据检修实际情况,需确认是否更换备件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1 称重仪表 IND245 台 2 2 称重传感器 GD-30 只 10 3 传感器连接件 DP 套 6 4 接线盒 005 只 1 5 接线盒 003 只 1 七芯双屏蔽 米 20 6 专用双屏蔽信号电 缆 7 限位安装板 117123 件 3 8 无限位安装板 117125 件 3 9 纵向限位专用螺栓 M30X120 套 2 10 横向限位专用螺栓 M24X100 套 2 5.2 涉及更换备件时,需质量仓储部专业人员确认、同意 后,方可进行更换。 5.3 更换下所有备件检修完成后须返回给甲方。 三、工期要求 2023 年 10 月 1 日开始到 2024 年 9 月 30 日结束。 四、验收标准 符合全电子汽车衡精度等级(Ⅲ级)要求,使用正常。 五、质保要求 确保全电子汽车衡维保期内正常使用,通过镇江市计量检 定测试中心检定。 附件:2 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凡按国家标准及相关准则或规定组织生产销售的原辅材 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等物资供应商以及运输等服务商,资 质证照齐全且满足公司招标要求,均视为合格供应商,可参与 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比价采购等商务活动。 一、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 (一)管理职责 1.使用部门负责提供技术参数或提出服务要求,对采购物 资或服务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在使用效果、产 品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 2.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管使用过程,对标的物样品或试供 原料的质量进行检验,判定其是否符合公司所需的技术要求。 3.供应保障部负责通过线上或线下途径不断开发有能力 满足公司所需物资或服务的供应商,对目标供应商所提供的材 料完整性、交货期、价格等作为筛选的依据进行资格初审,收 集供应商资料并建立档案。 4.风险控制部负责对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二)供应商负面清单确定流程 由供应保障部负责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其他职能部门在 招标过程中产生的供应商考核意见应报供应保障部统一管理。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供 工作流程 供应商基本资料 工作内容简述 责任部门 根据招标、询价结果挑选出 目标供应商,要求其提供相 关资质。 供应保障部 根据目标供应商所提供资 料,对其提供的材料完整性 进行初审。 供应保障部 供应保障部初审 满足要求 根据需要,现场审核 供应保障部、使用部门、 专业管理部门、风险控制部 满足要求 考 如有需要,供应保障部可组 供应保障部、使用部门 织相关部门对目标供应商现 、计划运行部、装备保 场审核。 障部、安全环境部、风 险控制部 核 对于需要送样的标的物,联 系供应商送样,填写《新增 原材料采购申请表》,质检 化验合格,经公司分管领导 批准后可参与报价。 扣 分 或 列 入 无需 送样 需送 样品 负 供应保障部 面 清 单 对所送样品进行检验给出检 质量仓储部、安全环境 验结论。 部 提供样品 使用部门、专业管理部门 对于需要试供的,进行三次 使用部门、计划运行部 试供,对供应商的供货能力 、安全环境部、质量仓 、供货周期、产品质量与使 储部 用情况等情况跟踪考察。 满足要求 试用三次 使用部门、专业管理部门 把考察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 负面清单,建立供应商负面 清单档案。 供应保障部 满足要求 (三)供应商积分考核 供应商积分从供货质量、交货周期、售后服务、资质信誉 四个方面进行考核,依据考核累计积分作对应处理。使用部门、 供应保障部均可书面提出考核意见,供应保障部组织相关参与 评标部门根据本规定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并建立《供应商考核情 况登记表》(见附件 3),根据扣分情况分为继续合作及列入 负面清单两种情形。考核记分周期为 1 年,自被考核当日起计 满 1 年后,考核分自动清零。 1.继续合作供应商:考核扣分介于 0~9 分之间,为可继 续合作的供应商。 2.列入负面清单供应商:考核扣分 10 分及以上的,列入 负面清单供应商,1 年内不接受该供应商投标或报价。 (四)供应商考核方法 1.质量方面 (1)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调换未对生产造成影响 的,每次扣 3 分。 (2)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对生产造成影响,但未导 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 9 分。 (3)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 或导致公司产品存在质量缺陷的,每次扣 10 分。 2.交货方面 (1)交货时无质检报告或合格证等必要资料的,每次扣 1 分。 (2)交货时未按规定包装的,每次扣 2 分。 (3)延期交货,未对生产造成影响的,每次扣 3 分;导 致减产或停车事故的,每次扣 10 分。 (4)交货过程中存在隐瞒质量缺陷或以次充好,每次扣 10 分。 (5)运输单位未能按要求完成运输任务,每次扣 1 分。 3.售后方面 (1)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每次扣 1 分。 (2)对我公司的售后服务要求不能及时响应,对生产造 成影响的,每次扣 3 分。 (3)售后人员不能及时解决问题,每次扣 3 分。 (4)在质保期之内,拒绝按合同提供售后服务,每次扣 10 分。 4.资信方面 (1)中标之后因报价、参数错误等原因,经双方协商终 止合同签订,每次扣 3 分。 (2)中标之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每次扣 10 分。 (3)无正当理由未及时开具发票给我公司,每次扣 1 分。 (4)未按合同约定价格开票,每次扣 2 分。 (5)注册信息及基本资质证书不属实,每次扣 10 分。 (6)违反廉洁协议,每次扣 10 分。 (7)因知识产权引起纠纷,每次扣 10 分。 5.其他方面 为保证招标工作的严肃性,投标人对投标结果存有异议, 可向风险控制部或公司申诉。申诉经风险控制部核实后代表公 司给予书面回复;申诉理由不成立,风险控制部给予回复后, 投标人仍不接受解释采取重复申诉,扰乱公司经营秩序,每次 扣 3 分;投标人在申诉过程中拒不接受解释,存在无理取闹、 恶意投诉、捏造事实、聚众围堵等严重扰乱公司经营秩序的违 法行为,每次扣 10 分。 二、从负面清单中消除的流程 列入负面清单中的供应商通过自身完善、整改等措施,其 产品或服务质量满足公司要求,原则上满 1 年以后,由供应商 提出书面申请经供应商能力确认流程鉴定后可从负面清单中 消除。 相关流程如下: (一)供应商提出负面清单消除的书面申请以及针对考核 项的整改措施、效果等相关文件材料; (二)供应保障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提供的文件 材料进行确认,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 (三)供应保障部根据材料确认及考察情况提出建议,经 供应保障部、风险控制部、公司采购总监、公司分管领导、公 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从负面清单中消除。 注:供应保障部负责条款解释。 附件 3: 索普股份外来装卸货人员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投标前请认真阅读学习和理解此告知书,中标后请转发给您的承运方, 进入我公司厂区请严格按告知书要求执行。 一、危化品危险危害因素: 我公司厂区生产过程中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腐蚀等 危险危害特性,主要危险化学品包括醋酸、甲醇、醋酸乙酯、乙醇、一氧 化碳等,进入厂区,请严格遵守工厂安全规定,确保装卸作业安全。 二、应当遵守的安全规定: 1、进入厂区,严禁烟火,严禁携带火种。 2、危险化学品车辆必须配备 GPS 定位系统。 3、车辆必须配备阻火器,确保车况完好,随车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危化品运输车辆须持“危险品运输证”等相关证件,并悬挂“危险品”标 志,进入厂区内严禁超速等(厂区最高行驶速度 30KM/H),必须遵守厂内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4、车辆进入公司前,须在门口办理进门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和人员定 位卡。并按指定线路行驶。 5、车辆进入厂区,应在指定区域等待,服从岗位人员管理,定点停放, 车辆有防溜车措施。 6、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进入生产装置区域的,必须随车配好安全帽, 下车即必须按规定带好安全帽,方可进入生产区域。 7、进入生产区域严禁擅自动用岗位任何设施和用品。 8、生产区域内,需要叉车配合作业的,随车人员严禁擅自作业,应服 从岗位人员的指挥和管理,以确保装卸作业的安全,如需要装卸操作的, 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方可操作。 9、生产区域,必须注意各种安全标识,禁止穿化纤服装,禁止穿钉鞋,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10、夏季醋酸乙酯灌装应避开高温时间段。 11、提货人员在进行装卸货作业准备工作前,必须进行人体静电释放, 放下车辆的接地带,对车辆进行检查确认完好后至岗位交出车钥匙,做好 装卸货的准备工作。 12、装卸危化品的车辆必须按装卸作业检查票的规定进行装卸作业, 同时要配合好岗位人员做好装卸前安全检查、装卸过程安全检查以及装卸 作业结束后的安全确认。 13、车辆入厂前须自行检查车辆的人孔、阀门、接缘等静密封点有无 泄漏,快速接头、胶管等配件是否完好,接头密封圈、脚垫是否老化。装 卸前须与岗位人员一起再次检查装卸作业接口连接可靠性。 14、车辆在进行装卸货过程中严禁物料“跑、冒、滴、漏”,严禁启 动车辆,易燃易爆区域严禁使用非防爆灯具。 15、在装卸货过程中,若出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装卸货作业,并采取 相应的措施。 16、当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应在岗位人员的指挥下,迅速绕过泄漏 点,向上风向安全地点撤离和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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