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3 06,2020.pdf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0-013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18年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2018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 《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 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 订。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序号 1 原条款 第 4.11 条 修改后条款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4.11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通过,并报国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家有关主管机构批准后,可以购回本 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公司的股票: (一)为减少公司资本而注销股 份; 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或者股权激励; 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司收购其股份;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 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 本公司股票的活动。 2 第 4.12 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 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 公司股份。 第4.12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 份,可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 (一)向全体股东按照相同比例 或者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发出购回要约; 其他方式进行。 (二)通过公开交易方式购回; 公司因本章程第4.11条第一款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国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它情形。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3 第 4.13 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 第4.13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4.11 4.11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 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 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 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会决议通过。公司依照第 4.11 条规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 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第4.11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 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司股份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 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 注销。 公司依照第 4.11 条第(三)项 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4.11条第一 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 按照有关 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 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 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当在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4 第 5.19 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第5.19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 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或董事会 会的地点为:本公司住所地。股东大 会议公告中指定的地点。 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 议形式召开。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 由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律师进 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 行身份认证。 席。 公司还将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网 络形式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并将按网络投票系统 服务机构的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进 行身份认证。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 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5 第 6.03 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第6.03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 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 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 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 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 股东大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 1/2。 司董事总数的 1/2。 6 第 6.31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大会报告工作; 第 6.31 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 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 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委任或撤换证券事 理、董事会秘书,委任或撤换证券事 务代表;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务代表;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 惩事项; 惩事项;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 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 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 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十六)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 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 权。 权。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 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 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 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 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 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 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 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 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 会的运作。 第 7.02 条 本章程第 6.02 条规 第 7.02 条 本章程第 6.02 条规 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 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 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 6.04 条关于董事的忠 本章程第 6.04 条关于董事的忠 实义务和第 6.05 条(四)~(六) 实义务和第 6.05 条(四)~(六) 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 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时适用于高 级管理人员。 级管理人员。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2020 年 4 月修 订草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