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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附属实验学校一年级适龄儿童入学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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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秋季学期附属实验学校 小学一年级新生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 2020 年秋季学期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现对 2020 年秋季学期拟报读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一年级的教职 工子女(含离退休教职工孙辈子弟)进行摸底调查。 一、摸底对象 本校教职工(在职在编、同等待遇、薪酬聘用、在学校服务 满三年及以上的其他在岗聘用人员)直系子女、本校离退休教职 工孙辈子女(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年满 6 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摸底时间 2020 年 4 月 23 日—— 4 月 30 日。 三、摸底步骤及要求 1.4 月 23 日—4 月 28 日,本校在职教职工(在职在编、同等 待遇、薪酬聘用、在学校服务满三年的其他在岗聘用人员)子弟在 父母所在单位报名、离退休教职工孙辈子弟请到离退处报名,填 写《南宁师大附校 2020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摸底调查登记表》(附 件 1) 。 2.4 月 29 日,校内各单位(含离退处)汇总本单位职工子弟 信息,填写《南宁师大附校 2020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摸底调查花名 册》(附件 2),于下午 6 点前将电子版加盖公章发到附校韦桂秋 OA 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3.4 月 30 日,附校汇总各单位所报送的 2020 年小学一年级新 生摸底调查材料,送校工会、人事处核实并报送兴宁区教育局。 1 摸底调查工作事关适龄儿童入学问题,请教职工高度重视, 并积极配合完成摸底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四、温馨提示: (一)本次填报材料仅为摸底调查,2020 年一年级新生报名、 录取名单公布等时间将依据南宁市教育局通知执行,请家长关注 相关信息。 (二)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需家长带孩子到附校报名,并带上 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本市户籍学生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 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房产登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 证》或购房合同等)。 2、非本市户籍学生(属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户口簿(如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 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 (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 口居住证》; (3)合法住所证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内的《房屋 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 3 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 (4)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在本市市区务工证明(在本校工作的证 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 4 项材料中的 任何一项)。 3、附校离退休人员孙字辈报读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户口簿。 ①复印证明祖孙关系的户口簿页码; 2 ②复印孩子户口簿第一页(户主)、父母(监护人)及学生姓 名所在页(共 3 页) 。 (2)父母居住证明: ①父母无房证明((按教育局招生文件规定,适龄儿童家庭 是属于三代同堂,即孩子父母无住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共 住的,需配合学校查询学生家庭成员的无房证明——由房产局出 具。) ②父母已购买住房但未交付使用的,需提交购房合同及小区 证明; ③提交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房产证明。 南宁师范大学附属实验学校 2020 年 4 月 23 日 附件: 1.《南宁师大附校 2020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摸底调查登记表》 2.《南宁师大附校 2020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摸底调查花名册》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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