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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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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办公厅文件 中青办发 也2017页 13 号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业院校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试行) 》 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委,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 团处, 全国铁道团委, 全国民航团委, 中直机关团工委, 中央国家 机关团工委, 中央金融团工委, 中央企业团工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团团委: 为深入贯彻 落 实 《 共 青 团 中 央 改 革 方 案 》 部 署 要 求, 经 团 中央书记处批准同意, 我们研究制定了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职 业院校基层组 织 工 作 条 例 ( 试 行) 》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工 — 1 — 作实际, 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7 年 8 月 29 日 — 2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职业院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 试行) 第一章摇 总摇 则 摇 摇 第一条摇 为规范和加强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 充分发挥共青 团在职业院校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 《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 团章程》 和 《 关于 加 强 和 改 进 新 形 势 下 高 校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 等 文 件 规 定,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摇 职业院校共青团是在各类高等职业院校 ( 以下简称 “ 高职院 校冶 )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以 下 简 称 “ 中 职 学 校冶 ) 中 建 立的团组织,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是职 业院校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 在全团具有基础性、 战略性、 源头性的地位和作用。 职业教育是我国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 分, 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 规范和 加强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 是深化共青团改革的重要举措, 是推 进从严治团的必然要求, 对于增强团的吸引力凝聚力、 扩大团的 工作有效覆盖面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摇 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高举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 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保持和增强政治性、 先进性、 群 — 3 — 众性, 围绕 “ 凝 聚 青 年、 服 务 大 局、 当 好 桥 梁、 从 严 治 团 冶 四 维工作格局, 积极适应共青团深化改革新形势、 职业教育发展规 律和职业院校学生特点, 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高职院校 “ 大思 政冶 格局、 中职学 校 “ 大 德 育 冶 格 局 中 的 重 要 作 用, 围 绕 立 德 树人根本任务,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服务学生健康成长, 促进学 生就业成才, 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紧密团结在以习近 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自 信、 理论自信、 制度自信、 文化自信, 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 群众基础, 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 接班人, 为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强 国 和 创 新 型 国 家 提 供 高 技 能 人 才 支 撑, 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摇 职业院校共青团工作的原则是: 坚持党的领导, 把 准政治方向; 坚持围绕中心, 以服务发展、 促进就业为导向, 积 极融入学校育人格局; 坚持以学生为本, 直接联系、 服务、 引导 学生, 注重发 挥 学 生 主 体 作 用; 坚 持 党 建 带 团 建, 加 强 基 层 基 础, 规范基层管理, 激发基层活力, 支持基层创新; 坚持从严治 团, 让团干部 更 像 团 干 部, 团 员 更 像 团 员, 团 的 基 层 组 织 充 满 活力。 第二章摇 组织设置 摇 摇 第五条摇 职业院校须建立团的组织。 根据团员人数和工作需 要, 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 职业院校可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 — 4 — 会、 总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 团员 3 人以上应建立团的支部 委员会, 可下设若干 个 团 小 组; 团 员 50 人 以 上 可 建 立 团 的 总 支 部委员会; 团员 100 人以上可建立团的基层委员会。 积极探索社 团建团、 宿舍建团、 实习单位建团、 网络建团等建团模式。 第六条摇 团的基层委员会应由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选举 产生, 并报 同 级 党 组 织 和 上 级 团 组 织 批 准, 每 届 任 期 三 年 至 五 年。 团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 并报 上级团组织批准, 团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 学生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第七条摇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 3 至 5 人组成, 总支部委员 会一般由 5 至 7 人组成。 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 7 至 15 人组成, 书记应由教 师 担 任。 团 员 人 数 在 2000 名 以 上 或 下 设 团 委 的 校 级 团委, 根据工作需要, 经上级团组织 批 准, 可 设 立 常 务 委 员 会。 设立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 15 至 21 人组成, 常务 委员 5 至 9 人。 第八条摇 严格执行校级和院系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定期 召开制度。 召开团的代表大会的, 基层团支部、 非团学干部的团 员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代表比例不低于 70% 。 第九条摇 加强班级团支部委员会与班委会一体化运行机制建 设, 探索班长兼任团支部副书记或团支部书记兼任班长的 制 度, 把团支部建设成为班级核心, 更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条摇 团 的 基 层 委 员 会 要 建 立 团 校, 对 团 员 进 行 系 统 教 — 5 — 育, 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第十一条摇 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应设立青年 教 职 工 团 组 织, 在学校团 组 织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开 展 工 作, 加 强 对 青 年 教 职 工 的 联 系、 服务和引导, 充分发挥青年教职工团员作用。 第三章摇 工作职责 摇 摇 第十二条摇 校级和院系级团组织的基本职责是: ( 一) 学习党的理论、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宣传和执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政策, 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 执行同级党组织、 上级团 组织的决议、 指示等。 ( 二) 遵循职业院校学生思想特点,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 值引领, 引导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和践行 工匠精神。 开展 “ 四 进 四 信 冶 等 活 动, 实 施 “ 青 年 马 克 思 主 义 者培养工程冶 , 改进创新思想引领的内容和方式, 引导团员牢固 树立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 ( 三) 定期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的代表大会, 充分发挥团 组织在校园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 四) 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 “ 一心双环冶 团学组织格局, 以 校级团组织为枢纽和中心, 以学生会组织为学生自我教育、 自我 管理、 自我服务、 自我监督的主要学生组织, 以学生社团及相关 学生组织为外围延伸手臂。 — 6 — ( 五 ) 指 导 和 支 持 下 级 团 组 织 开 展 工 作, 建 立 督 导 考 核 制 度。 加强对学生会的指导管理, 支持其依法依章程开展工作。 加 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 引导、 服务和联系。 ( 六) 落实 从 严 治 团 要 求, 制 度 化、 常 态 化 开 展 “ 一 学 一 做冶 教 育 实 践, 加 强 发 展 团 员 和 团 员 管 理 工 作, 推 动 落 实 以 “ 三会两制一课冶 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 督促做好基础团 务和团员档案管理工作。 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工作。 推动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 开展评选表彰工作。 ( 七) 服务学生成长发展。 围绕促进学生就业发展, 积极开 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 辅导支持学生创业, 帮助学生培养适应 职业发展的专业能力和社会化技能。 反映学生诉求, 维护学生合 法权益, 做好困难学生帮扶, 开展预防校园暴力、 抵制校园欺凌 等工作。 ( 八) 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 加强对团干部和团员学生骨干 的培养。 开展团干部直接联系学生工作, 推进团干部改进作风。 ( 九) 加强网上共青团建设, 做好网络舆论引导工作, 做好 “ 青年之声冶 “ 智慧团建冶 相关工作。 ( 十) 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第十三条摇 团的支部委员会、 院系级以外的团总支的基本职 责是: ( 一) 学习党的理论,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宣传和执行 党 的 路 线、 方 针、 — 7 — 政策, 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 执行同级党组织、 上级团 组织的决议、 指示等。 ( 二)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 加强仪式教育, 充分 运用学习培训、 主题教育、 实践活动、 同伴分享、 主题团日等方 式, 引导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和践行工匠 精神。 ( 三) 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 严格落实 “ 三会两制 一课冶 , 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 开展推荐优秀团员作入 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 推动团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 ( 四) 围绕学生在学习就业创业、 创新创造实践、 身体心理 情感、 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普遍需求, 突 出 诚 实 守 信、 爱岗敬业、 职业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的培养, 组织开展活动, 促 进学生成长发展。 ( 五) 与每名学生建立经常性联系, 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学 习生活状况, 反映学生诉求, 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维护学生 合法权益。 协助做好维护校园稳定工作。 ( 六) 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 生活、 建设等需 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第四章摇 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 摇 摇 第十四条摇 按照坚持标准、 控制规模、 提高质量、 发挥作用 的要求, 不断提高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 建设能 — 8 — 够充分体现先进性和发挥模范作用的团员队伍。 第十五条摇 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发展团员标准的首位。 以学 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 宣传教育、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 探索开 放式、 体验式、 互动式教育形式, 强化实践育人, 教育引导团员 牢固树立 “ 四个意识冶 。 第十六 条 摇 坚 持 从 严 治 团, 以 提 升 团 员 先 进 性 为 目 标, 以 “ 三会两制一课冶 为基本形式, 发挥团的组织生活在团员教育管 理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按照 “ 举团旗、 学团章、 唱团歌、 戴团 徽、 过团日冶 的要求, 加强仪式教育, 强化组织认同, 教育引导 团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走在前列、 成为表率。 第十七条摇 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增强对团员的激励和团员的 光荣感。 严肃团的纪律, 依据团章和有关规定慎重稳妥地做好不 合格团员处置工作。 第十八条摇 学生团员、 教职工团员应按要求每月交纳团费。 第十九条摇 加强团员档案管理, 做好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 接工作。 第五章摇 团干部配备和培养 摇 摇 第二十条摇 高职院校在校学生 10000 人以下的, 校团委应配 备不少于 5 名专职团干部, 10000 人以上的应酌情增加。 中职 学 校应至少配备 1 至 2 名专职团干部和若干名兼职团干部, 在校生 — 9 — 超过 2000 人的 应 酌 情 增 加。 校 级 团 组 织 书 记 按 学 校 中 层 正 职 干 部配备和管理, 参加学校党组织会议、 党政联席会议。 团的书记 的调整须按规定履行任免程序。 第二十一条 摇 建立专 职、 挂 职、 兼 职 相 结 合 的 团 干 部 队 伍, 鼓励任课教师、 学生、 企业管理人员、 工程技术人员、 劳模等担 任兼职团干部。 第二十二条摇 具备教师资格的校级团组织书 记 可 适 当 兼 课, 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同学科教师满课时量的一半。 职称评定时, 团 的工作按一定比例折算相应工作量。 专职团干部任职年限等同于 担任班主任的工作年限。 团干部的考核要以共青团工作为主要内 容, 考核结果作为评聘职务和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三条摇 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 增强党性修养、 强化宗 旨意识、 践行群众路线, 严格落实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 自 觉遵守党的政治、 组织、 廉洁、 群众、 工作和生活纪律。 团委专 职干部每人每年直接联系 1 个以上基层团支部、 每人经常性联系 不少于 100 名普通团员青年。 第二十四 条 摇 加 强 团 干 部 的 培 养, 推 动 建 立 团 干 部 职 称 评 聘、 挂职锻炼、 转岗任职等机制渠道。 第六章摇 工作保障 摇 摇 第二十五条摇 坚持党建带团建, 推动将团建纳入学校党建总 体格局, 同规划、 同部署; 将共青团工作作为检查考核党建工作 — 10 — 的重要内容, 占比不低于 10% 。 用好学校党组织每年至少召开一 次专题会议研究共青团工作的机制。 将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 分子人选作为团组织的重要工作职责, 推动纳入学校党员发展工 作规划。 第二十六条摇 规范设置学校团组织, 不得把团的组织机构撤 销、 合并或归属于其他工作部门。 校级团组织书记是党员的, 应 作为校级党组织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 第二十七条 摇 按 照 高 职 院 校 在 校 生 人 均 每 年 不 低 于 20 元、 中职学校在校生人均每年不低于 10 元的标 准 划 拨 校 级 团 委 日 常 工作经费, 并 在 活 动 场 所、 设 备、 时 间 等 方 面 对 团 的 工 作 予 以 保障。 第七章摇 附摇 则 摇 摇 第二十八条摇 本条例适用于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 ( 含技工院 校) 。 第二十九条摇 各 省、 自 治 区、 直 辖 市 团 委, 可 根 据 本 条 例, 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摇 本条例由团中央学校部负责解释, 自公布之日起 实施。 — 11 — 摇 抄送: 团中央书记处各同志 团中央机关各部门、 各直属单位。 摇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7 年 9 月 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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