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妇【2017】16号关于授予厦门六中等5个单位厦门市“巾帼文明岗”的决定.doc
厦妇〔2017〕16 号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授予 厦门六中等 5 个单位厦门市“巾帼文明岗” 的决定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委会(女工委),各 党派团体妇委会,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 组织: 2016 年,我市“巾帼建功”活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 心工作,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积极开展岗 位建功、岗位创新、岗位成才系列活动,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 批岗位成才、建功奉献的妇女先进群体和优秀岗组。为树立榜 样,宣传典型,决定授予厦门六中等 5 个单位厦门市“巾帼文 明岗”荣誉称号。 希望被授予市级巾帼文明岗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 —1— 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立足 岗位,争创一流,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 我市各行各业妇女主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形成发 展合力,为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 各有关部门和广大妇女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开拓创新,大力 宣传鹭岛女性精神风貌,积极投身社会实践,为我市率先全面 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建成美丽中国典范 城市作出新贡献。 附件:厦门市“巾帼文明岗”名单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7 年 3 月 23 日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 2017 年 3 月 23 日印发 附件 厦门市“巾帼文明岗”名单 厦门六中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思政教研部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城市建设与管理系 厦门市金安小学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