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3 06,2020.pdf
证券代码:600531 证券简称:豫光金铅 编号:临 2020-014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了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况 因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 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 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 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及新的报 表格式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原会计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4.1、《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变更的主要内容 (1)将现行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 (4)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 (5)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4.2、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收入准则关于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 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合理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 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 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况;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独 立董事对该事项无异议。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 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5、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