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3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doc
怀院组〔2013〕4 号 关于做好我校 2013 年选调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 5 部门《关于做好 2013 年选调生选拔工作 的通知》(湘组〔2013〕27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机 构编制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0 部门联合下发的《关 于做好每年 100 名西藏高校毕业生来湘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湘 人社发〔2012〕107 号)精神,为做好我校 2013 年选调生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省计划选调 700 人。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 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共 380 人,大学生“村 官”310 人,西藏籍高校应届毕业生 10 人。 二、选调范围 普通高等学校 2013 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西藏籍应届高 校毕业生可自愿申请参加定向选调) ; 1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入 党时间在报名截止前),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至少有一次被评为 校、院(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 秀共青团员”; (二)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组织协调、文字综合、语言表 达能力,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担任过班以上学生干部; (三)学习成绩优良,本科毕业必须获得相应学位; (四)有志从事基层工作,本人愿意并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本科生年龄在 25 岁以下(1988 年 1 月 1 日后 出生); (六)符合所报考市州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选调程序 具体程序请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 (http://www.hnleader.gov.cn),参见《湖南省 2013 年选调生选 拔工作公告》。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所有考生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 统一定于 3 月 26 日 10:00 至 4 月 6 日 17:00。咨询电话: 0731-82218504。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直接登陆湖南领导人才网的网上报名 系统,填写报名资料、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打印准考证。 2 考生资格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查询时间为 4 月 1 日至 4 月 8 日,初审通过并缴费成功的考生于 4 月 16 日至 4 月 18 日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 4 月 20 日进行,上午 9:00-11: 00 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下午 14:30-17:00 考《申论》 ,考试地点 另行通知。 (四)笔试成绩请于 5 月上旬在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查询。 六、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各党总支要积极宣传选调生选拔工作 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待遇,提高广大毕业生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激发 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情。对于暂 时离校的各类毕业生,各相关单位要明确专人,通过电话或发送短 信等形式通知他们,做到宣传发动工作全覆盖。 2、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各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组织、指导毕 业生报名,做好本单位毕业生报名的统计工作,并将报名情况于 4 月 7 日前报组织部。 未尽事宜,请随时关注湖南领导人才网的有关公告或致电相关 单位进行咨询。 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3 年 3 月 25 日 3 附件 1 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推荐学校: 报名序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政 治 身 份 面 貌 证 号 照 片 家庭住址 联 系 有何特长 电 话 就读于何院校 系及专业 可以授予 何种学位 任班级以上 的学生干部 职务及时间 院( 系) 以上 单位授予的 奖励及时间 本人 申请 我申请选调到 市(州)所属 县(市、区) 的乡镇(街道)工作,并服从组织分配。 申请人: 4 政治 称谓 姓 名 年龄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面貌 家庭主 要成员 和社会 关 系 院(系)党组 织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学校毕业生 就业部门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校(院)党 委 组织部 (盖章) 意 见 年 备 注 月 日 附件 3 湖南省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西藏籍优秀高校毕业生推荐表 推荐学校: 报名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政治 身份 面貌 证号 照 片 家庭住址 联 系 有何特长 电 话 就读于何院校 系及专业 可以授予 何种学位 任班级以上 的学生干部 职务及时间 院(系)以上单 位授予的奖 励及时间 本人 申请 我申请选调到湖南省所属乡镇(街道)工作,并服从组 织分配。 申请人: 6 政治 称谓 姓 名 年龄 工 作 单 位 及 职 务 面貌 家庭主 要成员 和社会 关 系 院(系)党组 织 意 (盖章) 见 年 月 日 学校毕业生 就业部门 意 (盖章) 见 年 月 日 校(院)党 委 组织部 (盖章) 意 见 年 月 日 备 注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