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科大资实字〔2017〕10号 - 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西南科大资实字〔2017〕10 号 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已经资产与实验 室管理处处务会于2017年12月26日会议审议,现印发实施,请遵照 执行。 特此通知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2月26日 —1— 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行为,根据《事 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36号)、 《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教高〔2000〕9号)、 《四 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 (川府管发〔2007〕103 号) 、 《四川省教育厅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川教〔2008〕88号)、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仪器设备报废处置核查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2014〕408号)和《关于印发<西南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 理办法>的通知》 (西南科大发〔2017〕1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 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行为。报废处置是 指:按有关规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注销,并按有 关规定和程序,对经上级批准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公开竞价处 置并回收残值的资产处置行为。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组织开展,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和资产领用单位负责配合组织实施。 第四条 拟报废固定资产的判定依据 申请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上该固定资产应达到《固定资产分类 折旧年限(范围)表》 (附件1)所确定的年限(办公设备和家具的 最低使用年限应严格按照《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行政事业 —2— 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家具配置标准>的通知》 (川财资产〔2017〕20 号)的规定执行,上级有关配置标准有调整的,按上级通知执行), 且至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一)已失去使用价值; (二)技术落后,能耗高、效率低,机型已淘汰; (三)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导致设备无法维修; (四)主要部件损坏,维修费用达到重新购置设备费用的50% 及以上; (五)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需强制报废(须提供技术监督 部门出具的强制性处置意见)。 未达到参考折旧年限的固定资产,如符合上述情况之一,且申 请报废理由充分,经主管部门核实,可以申请报废。 第五条 固定资产报废申请与审核 (一)申请。资产领用人在资产管理平台提交资产报废申请, 原则上须详细描述固定资产现状及报废原因。 (二)初审。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和保密办公室分别就申请报 废的固定资产进行初步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三)鉴定。资产领用人打印《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技 术鉴定表》 (附件2),使用单位组织3-5名相关领域专家,按照本办 法相关规定对拟报废资产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意见。申请单位资 产管理员结合专家组鉴定意见对报废申请进行核查,单位分管领导 —3— 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复核。 单台套原值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的拟报废固定资产,由资 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另行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填写《西南科技大学 大型仪器设备报废处置论证表》 (附件3) 。 (四)复核。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书面申请后,资产与实验室 管理处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现场核实清点,确认无误后按要求上 报学校审批。 第六条 固定资产报废审批 (一)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向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提 交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 审核通过后,资产原值合计20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资产校领导签批 并报省教育厅备案;资产原值合计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由 分管校领导审签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审批。 (二)单批次账面原值合计 500 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报废, 由省教育厅国资办在处置核查专家库随机抽取3-5名专家,到校实 地核查,核查数量不少于拟报废固定资产台套数的5%,大型精密仪 器设备全部核查,核查完成后出具核查报告。 (三)上级资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批文下达学校,方可正 式办理财务核销手续。 第七条 报废固定资产处置 (一)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按照“统一归拢,集中处置”的 —4— 原则进行。使用单位上交的报废固定资产原则上应最大限度地保持 其完整性,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拆除待处置的报废固定资产的零部件。 确需拆除有用部件,须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意。对所拆零部件, 应办理登记手续,说明用途。 (二)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竞争、 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 处理。 第八条 报废固定资产的账务及残值处理 报废固定资产履行完全部报废手续后,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将报废处置批文交计划财务处办理下账手续,处置所得残值收入全 部上缴计划财务处。 第九条 涉及房屋、构筑物的处置,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厅属高校房屋及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 (川教函 〔2015〕618号)相关要求进行。 第十条 不符合报废条件及闲置固定资产的处理 经鉴定不符合报废条件、尚能使用的固定资产,或长期闲置不 使用的固定资产,有关单位应主动在学校资产管理平台做调剂登记, 在校内调剂使用。损坏、丢失的固定资产,应按《西南科技大学仪 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领用人可根据仪器设备现状,随时登录资 产管理平台申请仪器设备报废。 —5— 第十二条 低值家具、低值耐用品的报废处置 低值家具和低值耐用品的报废、处置,参照固定资产报废、处 置工作要求执行。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西南科技大学仪器设备 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修订)》 (西南科大资产字〔2010〕7号)同时 废止。 附件: 1.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范围)表 2.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表 3.西南科技大学大型仪器报废处置论证表 —6— 附件 1: 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范围)表 (2014 年经省教育厅批复同意) 一级 二级 1 101 分类名称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 土地、海域及无居民海岛 折旧年限(年) 不折旧 102 房屋 50 103 构筑物 40 2 201 202 203 204 210 220 230 231 232 240 241 242 3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10 通用设备 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办公设备 车辆 图书档案设备 机械设备 电气设备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通信设备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仪器仪表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专用设备 探矿、采矿、选矿和造块设备 石油天然气开采专用设备 石油和化学工业专用设备 炼焦和金属冶炼轧制设备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非金属矿物制品工业专用设备 核工业专用设备 航空航天工业专用设备 工程机械 备注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0 混合结构 40 砖木结构 25 简易房 8 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40 混合结构 30 砖木结构 20 5 6 10 8 12 6 6 5 5 7 7 7 9 9 9 9 9 9 9 9 9 —7— 一级 二级 分类名称 折旧年限(年) 311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 323 324 325 326 327 328 339 350 351 352 360 370 371 372 农业和林业机械 木材采集和加工设备 食品加工专用设备 饮料加工设备 烟草加工设备 粮油作物和饲料加工设备 纺织设备 缝纫、服饰、制革和毛皮加工设备 造纸和印刷机械 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医疗设备 电工、电子专用生产设备 安全生产设备 邮政专用设备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公安专用设备 水工机械 殡葬设备及用品 铁路运输设备 水上交通运输设备 航空器及其配套设备 专用仪器仪表 文艺设备 体育设备 娱乐设备 文物和陈列品 文物 陈列品 图书、档案 图书、档案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家具用具 被服装具 特种用途动物 特种用途植物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9 10 10 9 5 5 5 4 401 402 5 501 6 601 602 603 604 —8— 不折旧 不折旧 不折旧 8 3 不折旧 不折旧 备注 附件 2: 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技术鉴定表 使用单位: 序号 固定资产 编号 单据号: 固定资产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价(元) 厂家 购置日期 存放地点 合计 (对照《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第六条,充分、详细地描述固定资 报废 产现状及报废原因) 原因 申请人(签名) : 专家 组 论证 意见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年 月 日 (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研判拟报废固定资产是否符合报废 条件,报废理由是否充分等) 专家(签名)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签名): (盖章) 资产 与实 验室 管理 处意 主管领导(签名): 见 (盖章) 注: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一份,资产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 —9— 附件 3: 西南科技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报废处置论证表 使 用 单 位: 申 请 人: 仪 器 名 称 原 价 型 号 数 量 厂 家 出 产 国 别 出 厂 日 期 购 置 日 期 停 用 时 间 (对照《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第六条,充分、详细地描述设备现状 及报废原因) 报 废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 年 月 日 (按照《西南科技大学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研判拟报废固定资产是否符合报废 条件,报废理由是否充分等) 专 家 组 论 证 意 见 专家(签名) : 年 —10— 月 日 姓 名 职 称 或 职 务 工 作 单 位 本人签名 专 家 组 成 员 申 请 单 位 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产 与实 验室 管理 处意 见 主管领导(签名): (盖章) 注:凡申请对单价人民币 10 万元以上(包括 10 万元)的仪器设备进行报废处置,须填写 此表一式两份,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待审批后由申请单位、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各保 存一份。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