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201214号文.doc
教务通知〔2012〕14 号 关于组织申报 2012 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2012 年工作要点》工作安排,2011 年拟立项建设 100 门左右省级精品课程。为进一步推进学校课程建设, 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 2012 年省级精品课 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是已连续开设 3 年以上的课程。原则上要 求是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主要专业课程。其中电气信息类、机械类、 化学类、物理学类、数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 类、体育类学科门类本次限制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我校专职教师, 原则上要求具有教授职称。 二、推荐名额 采取限额推荐的办法,每个学院(部)限报 1 门本科课程。请各 学院(部)按限定名额向学校推荐。 二、申报要求 1、申报省级精品课程时,要着重体现课程建设规划、教师队伍建 设、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的改革、先进教学方法与手段的使用、教材 建设、实践教学以及切实有效的激励与评价机制等方面的内容。 2、申报省级精品课程必须有课程支撑网站,提供课程简介、教学 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应制作至 少两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每人不少于 45 分钟的现场教学录 像,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的课程优先支持(录像工作可在后期 完成) 。 3、课程负责人填写《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附件 1) 。 各单位请于 4 月 25 日前,将《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和《省级精 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附件 2)各一式二份送教务处教研科。 三、评审工作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推荐申报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评审, 确定 2012 年度省级精品课程推荐课程名单。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 1、省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2、省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