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实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承诺书.doc
如实发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承诺书 本人作为 项目负责人,承诺将严格按照《中 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财科教〔2017〕128 号)、《西南政法大 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 (西政校发〔2022〕318 号)的规定发 放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劳务费开支范围:参与项目研究的博士后、访问学者和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 校研究生、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 费,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纳入劳务费科目列支。 专家咨询费开支范围: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 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科研项目(课题)承担 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劳务费开支标准:科研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参照当地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 工作时间等因素,由项目负责人确定,并对其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 负责。 专家咨询费开支标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 1500-2400 元/人天(税后) ;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 900-1500 元/ 人天(税后)。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 50%执行。 项目负责人承诺不会通过编造虚假劳务合同、虚构人员名单等方式虚报冒领 劳务费、专家咨询费。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