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宇奖学金评选通知.doc
关于开展 2017 年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七届宏宇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材料学院各学生班级: 为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鼓励学生注重对学业的钻研,培养大学生的综合能力,营造良好的学 习氛围,同时推动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开展,引导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课外学术科技实践,培养学生 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现开展第六 届宏宇奖学奖评选。 一、奖励对象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学业优秀的个人与集体;在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符合本 办法规定条件的获奖个人与集体,均可按本办法给予奖励。 二、奖励范围 1、集体奖:用于奖励在过去一年中在学风建设和课外学术科技竞赛、文体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集 体。集体奖奖项设置如下: 1)各年级中班级补考率最低的班集体; 2)材料学院及以上各级“先进班集体”获得者; 3)参加课外科技学术文化活动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集体; 4)资助学生参加“挑战杯”与“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等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 赛; 5)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个人。 2、个人奖:用于奖励在过去一年中在学风建设领域或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个 人奖奖项设置如下: 1)“学习进步奖”、“学习标兵”获得者; 2)参加课外科技学术文化活动获校级及以上奖励的个人; 3)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的个人; 4)发表期刊学术论文者(须标明学校名称,且中国知网可查)。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本《通知》评选条件规定的学生本人自愿申请,所在班级推荐、班主任审核,填写 《宏宇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荣誉证书复印件; 2.年级审核:年级辅导员负责审核本年级申报推荐表。 3.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各年级将评选推荐学生材料上报至材料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审核,初 步确定奖学金获得者; 4.学院审核:材料学院党总支对初步确定名单进行最终审定,审定结果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 宏宇奖学金名单。 四、申报时间: 2017 年 3 月 28 日----2017 年 4 月 12 日,过期申报视为无效。 材料学院学工办 2017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