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doc
项目编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申报书 示范工程名称 申报单位(盖章) 起 止 年 限 申 报 时 间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制 申报要求及申报书填写说明 一、申报条件 (一)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示范工程”) 是优化集成先进适用技术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减少环境污染与智能化系统等 方面,取得显著社会、经济与环境效益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二)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具有优良的规划设计,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满足建 筑节能、节地、节材、节水、环境保护等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要求,且具有较高水平。 (三)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是具有一定规模的拟建或在建项目。工程规模应符合 以下要求: 1、公共建筑一般应在 1 万 m2 以上。 2、住宅建筑: (1)住宅小区或住宅小区组团一般应在 3 万 m2 以上; (2)单体住宅一般应在 1 万 m2 以上; 3、应用重大、先导、高新技术的建筑可不受规模限制。 (四)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优先选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推广项目等先 进适用技术。 (五)申报示范工程的项目一般应由建设单位或项目施工单位组织,项目施工单位 和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二、申报材料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施工类科技示范工程申报书(一式五份) ; (二)申报技术资料(一式五份): 三、申报书填写说明 1、申报书一律采用 4 号宋体打印,每项内容打印不完,可加页; 2、建筑类型一栏的填写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相应的“() ”中打√; 3、面积一栏的填写中,需对项目的占地面积、建筑总面积、示范面积分别进行填 写。其中,示范面积是指项目中采用了绿色施工技术、申报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部分的 面积; 4、项目“起止年度”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填写,例如 “2011.12.05-2012.04.12”; 5、填写本表格时,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的格式进行填写,做到情况属实,字迹清 晰。 1 四、申报程序 (一)示范工程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申报项目由申报单位报请到所在地住房和城 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步审查。 (二)通过初审的项目,由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连同 申报材料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组织对申报工程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 项目,经审核批准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计划项目进行管理。 (四)列入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示范工程的项目申报书,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 能与科技处盖章后,返给项目承担单位和各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五)示范工程在完成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依据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 节能与科技处按照经批准盖章的项目申报书中相关内容组织验收,对通过验收的示范 工程颁发住房城乡建设厅示范工程验收合格证书。 五、实施要求 列入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计划的项目,要严格按照申报内容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 及时保留相关材料(文字、影像、图片等),并请地方主管部门按照《安徽省住房和城 乡建设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做好项目实施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对项目 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做为项目完成后进行验收的依据。 五、组织单位联系方式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系电话:0551-3437442,3492966(兼传真) 电子邮箱:ahjskjc@126.com 2 科技示范工程申报表 一、工程基本情况 占地面积 万 m2 建筑面积 投资总额 万元 工程用途 实施起止年限 万 m2 □住宅 示范面积 □公共建筑 项目立项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万 m2 □ 其它 二、申报示范工程概况 (工程用途、投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开发与建设周期、开工与计划竣工时间, 需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工程开工手续等情况) (纸不够,可附页) 3 三、施工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概述 4 四 施工技术方案概述 5 五、示范意义分析 6 六、工程实施、总结和推广计划 1、示范工程计划进度及保障措施 2、示范工程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和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总结报告编写计划 3、示范工程进一步推广计划(选用技术标准化应用技术文件、音像资料和计算机应用 软件等编制计划) 7 七、示范工程申报单位概况 申报单位概况(包括申报单位人员组成、技术力量状况、固定资产、年产值、负债 率、质保体系和设备条件等) 近三年是否发 生过重大质量 安全事故 □是 □否 质量安全事故 损失是否超过 5 万元 □是 □否 是否存在施工 扰民 □是 □否 八、示范工程主要参加人员(纸不够,可附页) 序号 姓名 职务、职称 承担的主要工作 1 2 3 4 5 6 7 8 9 10 8 联系电话 九、示范工程相关实施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开发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总承包单位 其它 单位 名 称 传 真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名 称 联系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9 十、选用未列入各类推广项目的技术经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论证意见 论证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 年 10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主管部门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十三、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意见 盖章: 年 11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