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聘答辩人员酬金发放明细表.xls
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外聘答辩人员酬金发放明细表 (非在职、并适用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人员) 经费来源(经费卡号):_______________ 单位公章: 序 号 姓 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身份证号 建行卡卡号 应发金额 税金 实发金额 签 收 合 计 实发金额(大写) 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期: 制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说明:1、该表适用于非本校在职教职工,个税适用劳务报酬的人员 2、请按相应比例将税金和实发数填入表中 每次收入在800元以内的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0;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费用800元)×20%; 每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至20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1-20%)×20%; 每次报酬收入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1-20%)×30%-2000元; 每次报酬收入超过50000元的,应纳个人所得税=每次酬金×(1-20%)×40%-7000元。 3、长期临时聘用人员初次发放时向人事处劳资科索取临时编号,身份证复印件。后续发放只需填写临时编号、身份证号, 发放到建行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