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实验室安全守则.doc
材料系实验室安全守则 1、 实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实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了解设 备性能及操作中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的方法。 2、 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如危险物料的取用、易燃易爆物品处理、高压 反应等需有两人在场,陪伴者应处于能清楚看到工作地点的地方并观 察操作的全过程。 3、 操作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岗位,确实必须离开时务必要委托责任心强 的人员负责看管。 4、 蒸馏易燃液体严禁用明火。蒸馏过程不得离人,以防温度过高或冷却 水突然中断。 5、 玻璃管与胶管、胶塞等拆装时,应先用水润湿,手上垫棉布,以免玻 璃管折断扎伤人,装好后采取固定措施,并定期更换胶管。 6、 打开浓盐酸、浓硝酸、浓氨水、氢氟酸、双氧水等挥发性或腐蚀性试 剂瓶塞时应带防护用具,并在通风性能良好的通风柜中进行。 7、 夏季打开易挥发溶剂瓶塞前,应先用冷水冷却,注意瓶口不要对着人。 8、 稀释浓硫酸的烧杯或锥形瓶等容器要放在二次防泄漏塑料盆中,只能 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不能相反,必要时用水冷却。 9、 实验室内每瓶试剂必须贴有明显的与内容物相符的标签。严禁将用完 的原装试剂空瓶装入别种试剂而不更新标签。废液和废瓶按规定放入 指定的废液桶和废物框中并做好明确的标识。 10、 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防护用品。实验时应穿工作服,长发要扎起。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时 要加戴防护用具,做实验时最好都戴上防护眼镜。 11、 实验室内禁止吸烟、进食,不能用实验器皿处理食物。离室前应用肥 皂或洗手液洗手。 12、 每日实验完毕检查水、电、气、窗,完成《浙江大学实验室检查值日 表》的记录后方可锁门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