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值班工作制度.pdf
山西师范大学文件 晋师校字〔2009〕10 号 山 西 师 范 大 学 关于印发《山西师范大学值班工作制度》的 通 知 各学院、各独立研究所、机关各部门、各教学辅助单位: 《山西师范大学值班工作制度》已经 2009 年 3 月 31 日校 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山西师范大学值班工作制度》 山西师范大学 二OO九年四月一日 山西师范大学值班工作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校值班工作,保障学校正 常工作秩序,保证信息畅通,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根据上级部 门关于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加强值班工作是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正常、 高效运转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及时、有效处理日常公务、紧急 政务、突发性事件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值班工作的归口 管理单位,负责学校值班工作;负责编制学校值班每月值班安 排以及值班情况统计、分析和值班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要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值班工作制度》的 要求,制定本单位值班制度,认真执行,保持政令和信息畅通, 保障学校处置突发事件、紧急重大情况等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 第五条 运行机制 学校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制度,24 小时配备工作人 员值班。值班时段分为白班 8:00~18:30,夜班 18:30~翌日 8:00。正常工作日白班,学校值班设在综合室(科学会堂 904 室);夜班和非工作日白班,学校值班设在接待室(科学会堂 1009 室)。值班电话:2051021。 第六条 学校值班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人员轮流值 班,值班人员名单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报主管校领导核 准。每月底前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页上公布下月的值 2 班安排。特殊时期,根据工作需要抽调学校其它单位人员参与 值班。 第七条 学校值班安排经主管领导签发后,不得擅自变更, 不得请人代班。当值班人员因故确需调整值班时间,需由其本 人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由其本人与其 他值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提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予以确 认。 第八条 学校各单位负责人联系方式须在党委办公室、校 长办公室登记备案,并保证 24 小时联络畅通,确保一旦遇有突 发事件能及时处置,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进行妥善处置。 第三章 第九条 值班职责与纪律 学校值班核心任务是“值守”和“应急”,即做好 日常工作、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熟悉业务,积极主 动妥善处理好值班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业务,完成值班业务。 第十条 值班人员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 意识和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准 确地做好上令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确保学校值班工作信息准 确,应对迅速,处置妥当。 第十一条 值班职责 (一)协调处理校园内或涉及我校师生员工的各种突发性 事故、事件和灾害,协助值班领导组织、指挥校内有关部门和 单位应对、解决问题。(主要包括:交通事故,火灾,水、电、 气、通信等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道路塌陷,水污 染、有毒化学物质泄露等环境污染事故,以及其他造成人员伤 亡和经济损失的突发事故;师生人身伤害事件,传染性疾病、 集体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事件,涉及、涉港澳台 3 事件,学校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学校正常秩序、破坏校园 稳定等的突发事件;暴雨、飓风、地质灾害、地震、疫情灾害 等 。) (二)了解、监督、检查各值班岗位情况。 (三)收集、整理值班信息,重大事项及时向相关领导汇 报和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四)为全校师生员工和校外来电、来访人员提供咨询、 服务。 (五)夜间及节假日紧急通知、对外联络等工作。 (六)做好交接班等事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值班纪律 (一)要严格保守党和国家、学校的秘密,不得随意公开 和扩散学校值班掌握的信息。 (二)按规定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 的事项,确保上传下达,信息畅通。 (三)值班人员应自觉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 脱岗、空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如果接班人员因故未能按时接 班,值班人员应将情况记录在册,并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 室主任汇报,等待处置结果,不得在无人接替的情况下交班, 不得出现空班、值班室电话无人接听的现象。 (四)要爱护值班室的值班设备,如有损坏或丢失请及时 通知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如果因为人为损坏或丢失,学 校将追究其责任。值班室的值班设备一律不得外借,杜绝浪费, 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设备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第四章 第十三条 工作规程 紧急重大情况的处置:值班员收到紧急重大情 4 况报告,要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后,立即报告值班校领导,同 时报告学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并做好相应的续报 工作。 第十四条 来电处理:接听电话要热情周到,同时保持必 要的工作警惕性。接到各级各部门和群众电话,值班人员必须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紧急突发事件或涉及重要事项,要冷 静、负责,立即上报值班校领导,同时上报主管校领导,并协 助处理。如来电询问校领导或职工住宅家庭电话号码,除上级 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有关工作人员外,原则上应婉拒。如对方 坚持索要,如果索要电话登记在册的,请来电人告知联系电话, 由值班人员与索要电话主人联系并告知,或请其稍后来电,经 其索要电话人允许后告知,否则应该婉拒。所有来电必须记录, 对重要电话记录后,应向对方复述一遍予以核实。 第十五条 来件办理:收到紧急来件(包括电报、传真等), 值班员必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送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六条 来访办理:接待来访人员时,首先要尽可能详 细了解来访者身份和来访目的,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处 理方式。 (一)如来访者要求向学校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或反映情 况,可告知应在上班时间联系。 (二)如来访者有紧急公务向学校领导请示,汇报,可通 过电话向有关领导请示确认后安排是否会见。 (三)如来访者是学生家长或社会上访人员,要热情接待, 了解情况,详细记录来访人员的意图,将情况向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主任汇报。 第十七条 值班记录的填写 (一)值班记录是记录值班情况、处理问题和查询值班工 作的重要依据,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 (二)值班记录要写清楚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 5 扼要地记录值班室发生的事情及办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需接班 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 记,标明序号。 (三)对于重要事项的来电,要填写学校值班电话记录卡。 要写清来电者单位、姓名、联系方式及通话时间。记录电话内 容要简明、准确、完整,特别是要注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 人员的细节内容,记录完成后要主动核实确认,对于重要来电 的内容要及时向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任及值班校领导报 告,并记录处理结果。 第十八条 交接班 (一)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应主动 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并交待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 是需要续办或代办的事项,要在确认接班人员已经清楚后方可 离开。 (二)接班人员要认真按照交班记录,逐项办理需要续办 或代办的事项,并按照要求将办理情况认真记录。 (三)交接班时,交班人员与接班人员应当签字,以便明 确责任,如出现责任事故,将按照交接班记录追究有关人员责 任。 (四)正常工作日值夜班者请于 18:30 前到校长办公室综 合室领取钥匙,翌日 8:00 交回到综合室,节假日及双休日钥匙 由值班人员顺交,不得请他人代交。 第五章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附则 本制度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 主题词:印发 值班制度 通知 送:各位校领导 山西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一日印发 共印 75 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