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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的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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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大研字[2018]6 号 关于二〇一八届硕士研究生 毕业离校工作的意见 各有关部门及全体毕业生: 为认真做好 2018 届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确保毕业生 文明、安全、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现就我校 2018 届 硕士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1、5 月 31 日前,欠费的毕业生登录南京财经大学网上缴费 平台(http://58.213.14.79/payment/)通过银联卡或网银直 接支付。 2、6 月 5 日前,完成毕业生鉴定、学位信息录入等工作。 各学院按照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要求进行毕业生 鉴定工作,组织毕业生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并按规定 进行鉴定。鉴定完毕后,将《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归入学生个 人档案。 1 拟授予学位的毕业生应登录研究生网站“学位信息采集系 统”,进行学位信息录入。 3、6 月 12 日前,毕业生确定去向,完成就业派遣方案编制。 毕业生应于 6 月 1 日前完成 91job 智慧就业平台就业信息 的填写和上报。已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于 6 月 1 日前将手续 完备的就业协议或户档挂靠接收函交各学院研究生秘书。未落 实就业去向(未交就业协议或户档挂靠接收函)的毕业生须填写 《毕业生回生源地报到申请表》或《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表》 确定去向。其中,自主创业、从事自由职业的毕业生须填写《普 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已落实就业单位但未办理或 正在办理接收手续的毕业生须提供就业证明或就业协议的复印 件。 各学院应及时审核研究生在 91job 智慧就业平台填写的就 业信息,并于 6 月 5 日前将审核完成的派遣数据上报校就业指 导中心审核,同时将有关派遣材料纸质稿送交就业指导中心(大 学生活动中心 121 室)。校就业指导中心于 6 月 12 日完成派遣 方案编制。 4、6 月 11-15 日,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工作。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通过学校信息化“离校管理系统”进 行。离校管理系统的登陆方式:在学校主页上点击“离校系 统”,输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陆“离校管理系统”。请有关部 门人员提前熟悉“离校管理系统”,同时,请学院用户通知毕 业生在离校过程中,时刻关注离校管理系统中的即时信息。如 果在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 系人:吕业腾,联系电话:86718664。 2 5、6 月 15 日前,进行毕业动员,布置离校事宜,拍摄毕业 照及贷款毕业生还款确认等工作。 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前须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其中,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须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 生在线服务系统进行毕业确认,享受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 生须进行现场毕业确认手续办理。如借款学生不办理确认手续, 学校暂缓为其办理毕业手续。 6、6 月 16 日前,毕业生向图书馆提交学位论文。由研究生 秘书收齐,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办理。 7、6 月 17 日前,各学院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手续。 8、6 月 20 日上午,举行毕业典礼。各学院按会前通知准时 整队入场,对号入座。各有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9、6 月 20-21 日,举行学位授予仪式。具体见校办通知。 10、6 月 21-22 日,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退宿手续,到研 究生秘书处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 学位论文存档、归还物品,欠费的毕业生要缴清有关费用,欠 费期间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暂存在学院,费用交清后再领 取。 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毕业生方可离校。6 月 22 日 18:00 前 毕业生全部离校完毕。 11、6 月 27 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的归档材料存入研究生个 人档案,检查无误后,需寄发的毕业生档案由各学院黏贴、封 装、登记,交就业指导中心统一邮寄。申请户档留校的毕业生 档案由各学院清点后交就业指导中心(学生事务中心 4 号窗口) 保管。7 月 3 日前,将已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寄发完毕。 3 二、毕业生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有关说明 1、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去向(以提交至学院的手续完备的派 遣材料为准)或申请派遣回生源地的毕业生,由学校就业指导中 心根据省教育厅安排的时间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由保卫处根据审批的就业派遣方案办理。档案由学校于 7 月初 寄往接收单位。 2、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或已落实就业去向但未将手续 完备的派遣材料交至各学院的毕业生,其报到证办理和户口、 档案的转移采取以下办法: ①根据国办发[2002]19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 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 意见的通知》精神,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 2018 届毕业 生可缓派至 2020 年 5 月底,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凡申请户 档留校的毕业生须于 6 月 1 日前填写《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表》 (一式两份,学院和研究生本人各留存一份)。各学院研究生 秘书根据毕业生的留校申请表,填写《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汇 总表》,6 月 5 日前凭《毕业生户档留校申请汇总表》到校毕业 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 户档留校期间,校方只提供与就业有关的服务,办理与就 业有关的手续。其他如结婚、买房、补办身份证、出国等需要 办理手续的,按规定不予办理。如需办理,应将户档关系转出 后再行办理。毕业生户档留校期间,学生没有学籍,不享受在 校生待遇。 户档留校的毕业生如在两年内落实了就业单位或申请派遣 回生源地报到,学校负责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档案转接 4 等手续。到 2020 年 5 月底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由学校统 一派遣至生源地报到,户口、档案随迁,这部分毕业生须在派 遣后两个月内到学校领取报到证及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逾期不 办,后果自负。 ②毕业离校前,如不需户档留校而要求派遣回生源地报到 的毕业生,于 6 月 1 日前填写《毕业生派遣回生源地报到申请 表》(一份)交至研究生秘书,并完成 91job 智慧就业平台派 遣数据的填写和上报,研究生秘书于 6 月 5 日前完成学生派遣 数据的审核,并将申请表原件送交校就业指导中心。 ③申请到非生源地的人才服务机构进行户档挂靠的毕业生, 由本人根据这些机构的申请程序申请办理接收函,学校凭接收 函办理派遣手续。 3、已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生应在规定期限内携就业报 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以及单位规定所需的其他证书 到单位或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 报到的要事先与用人单位联系。如出现报到证遗失情况,需登 报声明,各学院出具证明,由学校上报有关部门补办。 4、毕业离校后,已派遣至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因特殊情况 需要改派至新单位或生源地的,应在报到证开出之日起一年内 向原单位提出解约申请,经同意后办理改派手续。已派遣至生 源地的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单位,应在报到证开出之日起两年内 办理改派至用人单位的手续。(江苏省在同一地级市范围内、其 他省份在省内变动的,直接由当地政府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改派, 不需通过学校办理) 。 5 5、毕业生离校后,户档留校或需改派的毕业生办理派遣手 续时,应将相关材料集中在每月 5-10 日、15 日-20 日(正常工 作日)邮寄或送交学校。报到证、户口迁移证需由本人或委托他 人持有效证件于每月 15 日和 25 日左右 (正常工作日)到学校领 取。材料交接和手续办理地点均在仙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 4 号 窗口。 三、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加强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工作,以对国家、社会、 学生和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把毕业生教育和管理列入当前工 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毕业生就业领导小组 的作用,精心组织,加强协调,认真落实。 2、各学院要将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加强毕业生教育 和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传达到毕业生。 3、加强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各有关学院、部门要组织毕 业生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大力宣传毕业生中的先 进事迹,加强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增强毕业生的历史使命感和 责任感。加强毕业生的纪律教育,坚决防止毁损公物、酗酒、 打架斗殴等违纪和不文明行为的发生,对毕业生中的违纪行为 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函告用人单位。各学院要把毕业生 的爱国热情、报国之心引导到文明离校工作中去,号召各班级 开展“文明离校,为财大增光”等倡议活动。倡导毕业班学生 离校前为财大精神文明建设增砖添瓦,以实际行动表达广大毕 业生关心财大建设、热爱母校的真挚感情,为在校同学树立良 好的榜样。 4、全体毕业生要珍惜在校学习、生活的时间,进一步加强 6 组织纪律性,一如既往地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好 自己的学习、生活秩序,爱护学校一切生活、学习设施,妥善 保管好自己的钱物,注意人身安全,做到文明、安全、愉快离 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5、毕业生离校期间要加强值班。研究生秘书、导师要在毕 业生离校期间深入学生中,了解他们的想法,征求他们对学校 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好引导工作。值班人员要深入学生 宿舍检查督促,及时处理有关事宜,坚决制止一切违纪行为, 确保学校的秩序稳定。 6、毕业生离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部门多,希望各 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工作,主动、热情地为毕业 生解决实际困难,使毕业生离校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 附件:二〇一八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研究生 毕业离校 意见 南京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8 年 5 月 22 日印 (共 10 份) 7 附件: 二〇一八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期 5 月 31 日前 日程内容 负责部门 地点 各学院、研工部、财务处 清缴欠费 各学院、研工部、研究生 6 月 5 日前 毕业生鉴定、学位信息录入 院 6 月 12 日前 填写有关表格确定去向,毕 业生将派遣材料交至研究 各学院、研工部、学生处 生秘书,分类整理后送校就 业指导中心审核、派遣 毕业生登录离校系统办理 6 月 11 日-6 月 15 日 离校手续 各学院、研工部、图书馆、 财务处、公寓管理中心 6 月 15 日前 开展毕业动员、拍摄毕业照、 各学院、学生处 办理还款确认 研工部 6 月 16 日前 提交学位论文 各学院、研究生院、图书 馆 6 月 17 日前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各学院、组织部、研工部 6 月 20 日-6 月 21 日 毕业典礼、学位授予仪式 按有关部 门通知 各学院、校办、学生处、 研工部、研究生院、宣 按 有 关 部 传部、教务处、团委、 门通知 保卫处、后勤保障处 各学院、研工部、研究 毕业生办理行李托运、退宿 按有关部 生院、图书馆、财务处、 6 月 21 日-6 月 22 日 手续、领取相关证书等。 门通知 公寓管理中心、保卫处 6 月 22 日 18:00 前 6 月 27 日-7 月 3 日 各学院、校办、学生处、 研工部、研究生院、宣 按 有 关 部 传部、后勤保障处、保 门通知 卫处 全体毕业生离校 毕业生档案整理、寄发;处 各学院、学生处、研工 理毕业生遗留问题等。 部、保卫处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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