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教工朗诵协会章程.docx
东华大学经典诵读暨口语传播协会章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东华大学经典诵读暨口语传播协会 第二条 主管部门:东华大学工会、东华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第三条 协会主题口号:诵读经典 传承文明 第四条 协会宗旨: 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奉献高尚精神食粮,提升校园文化品位,提 高教师语言修养。大力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倡导文明、高雅的校园文 化生活;积极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朗诵会,通过诵读经典,来提高会 员综合素质,创造东华大学朗诵艺术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东华与上 海各高校朗诵艺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倡导个性与共性共存、高雅与 亲切相融的艺术美学,不断推出内容健康、格调清新,具有强烈艺术 感染力的诗文朗诵作品,歌颂人间真善美;紧跟现代社会文化发展方 向,在创作与欣赏之间搭建新平台;推广普通话,传播朗诵艺术,丰 富东华文化生活,提升东华文化品位。 第五条 协会工作方针: 以活动求生存,以交流促凝聚; 以创新求发展,以专业促进步。 第六条 协会工作目标: (一)努力提升协会成员朗诵艺术的专业水准,以朗诵会、 朗诵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语言技巧培训等为主要活动方式,开 展朗诵艺术、演讲艺术、交际与口才艺术等有关活动,为校园语言文 化的繁荣与进步贡献力量。 (二)积极配合教育部、国家语委、上海市教育工会及上海 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推出的“中华经典诗文诵读活动”,在全校范 围内开展相关活动,将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推广普通话、推行汉字规 范化有机结合,鼓励教职员工在诵读中亲近经典、陶冶情操,提高语 言修养,自觉做中华优秀文化的倡导者,社会先进文化的引领者,校 园良好师风的示范者。 第二章 第七条 业务范围 协会业务范围: (一)定期举办朗诵会,丰富教工文化生活;(二)开展与朗诵相关 的研究及学术交流活动;(三)与市内外朗诵组织开展合作与艺术交 流活动;(四)鼓励和帮助朗诵工作者和爱好者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和 艺术水平,交流朗诵技艺,研究朗诵理论,发展朗诵教育,为繁荣学 校朗诵艺术事业而不懈努力;(五)选拔优秀会员参加上海市及全国 性的朗诵、演讲大赛。 第三章 会员资格及其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协会会员资格 凡热爱朗诵艺术,自愿接受本协会章程,愿意参与协会活动的东 华教职工,均可入会。协会向会员颁发会员证,作为会员资格的凭证。 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 发放盖有朗诵协会印章的会员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朗诵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朗诵 协会活动的权力;(三)获得朗诵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朗诵 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二)执行协会决议;(三)维护协会合 法权益;(四)自觉维护协会形象;(五)按期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朗诵协会,并立即交回会员证。会员 如果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 表决通过,予以除名并立即交回会员证。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组织机构:协会日常工作由理事会负责,聘任名誉会长、 特邀顾问若干人,设会长 1 人,副会长 2 人,艺术指导 1-3 人,秘书 长 1 人,副秘书长 2 人。 第十五条 朗诵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好;(二) 热爱协会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有献身精神,并有较强的社会 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工作能力、组织能力 和号召力;(三)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协会工作,愿意为协会贡 献力量,能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有 一定的领导组织朗诵活动的相关经验,对协会的发展和运作有较为深 刻的认识。 第十六条 朗诵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朗诵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会 长因故不能行使职权时,应书面委托其他副主席或秘书长代为行使职 权。 第十七条 朗诵协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各 种朗诵会;(二)负责会费的使用与管理;掌管财务账目,办理会费 及其他经费往来过程中的各类财务手续。 第十八条 朗诵协会负责人需履行下列义务 (一)整合、利用协会内外资源,带领、指导协会成员共同完成 协会定下的工作目标;(二)完善协会部门设置,优化人员结构,制 定公平有效的干部选拔制度;(三)建立完善协会各项规章制度并加 以贯彻执行,确保协会运作流畅有序;(四)做好协会成员的组织管 理,了解成员思想动态,使得成员工作热情饱满,积极向上,并积极 进行各项培训,维护协会高效有序运转;(五)带领协会会员开拓创 新,使协会工作成效明显; 第五章 财务管理及经费使用原则 第十九条 协会经费来源:学校有关部门的拨款、社会赞助;收取会 费(必要时)等。 第二十条 协会财务管理原则: (一)朗诵协会必须执行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或会 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二)经济来源及各项活动收支情 况必须设立专用帐簿登记,保存各种原始单据。每届理事会的改选前 要公布和清理帐目。(三)财务管理人员应坚持“严谨、公开、高效” 的原则,遵守财务制度。(四)对于由财务人员个人过失导致的损失, 由财务人员一人独自承担,其它损失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二十一条 朗诵协会的经费支出包括:(一)活动支出:校内外活 动所需要的宣传费、场地租用费、多媒体及仪器设备使用费等活动性 经费。(二)设备购买:购买音像资料及相关仪器设备所需的费用。 (三)人员费用:聘请朗诵艺术家来校作艺术指导所需的费用。(四) 事务性支出:维护协会日常工作开展所支出的费用。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任何会员均可提出对章程修改的提案,经由常委会成员讨论后表 决获 2/3 票数以上可获通过并由会长颁布正式实行。 协会终止的程序 (一)由协会负责人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就终止协会征求成员意见。 (二)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协会负责人方可向校工会递交协会 注销申请书。 (三)由校工会审查并由其做出最终决定。 (四)校工会向全校进行公示。 附加说明 (一)本章程由会员大会讨论和通过,报校工会备案。 (二)章程对协会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东华大学经典诵读暨口语 传播协会对章程拥有最终解释权。 (三)本章程自协会经校工会核准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