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9航空航天系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版).pdf
航空航天系 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办法(调整) 复旦大学航空航天系 2021 年继续以“申请-考核”制的方式招收攻读博士 学位的统考生(含工程博士) ,考生须根据本选拔办法提交入学申请及相关材料。 现将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申请人应满足的最低要求: 1.符合学校报考基本条件(见《复旦大学 2021 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章程》 ) 。 2.硕士学位获得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如申请工程博士,必须有硕士毕业 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3.英语:全国大学英语四级 500 分以上,或六级 425 分以上,或雅思 7 分、 托福 95 分和 GRE310 分以上。 (二)网上报名与材料提供 各个专业方向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后向本系详实提供如下材料: 1.一份包括学习以及科学研究的简要经历(1 页 A4 纸) ; 2.一份申请书,须明确提出拟申请的研究方向和导师(重要建议:申请人应 先联系相关导师) ; 3.一份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科学研究计划书(必须和导师联系后撰写,且不少 于 2000 字) ; 4.攻读博士学位以前各个阶段高等学校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盖章);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 、论文主要结果和详细摘要(应届生) ; 6.已发表或接受的学术论文的复印件; 7.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各类获奖证书、英语四(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或其 它证明英语水平的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两封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具有正高职称的专家签字出具的推荐信。 以上材料请在 2021 年 1 月 30 日前通过以下任一方式递交: 邮寄到: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光华楼东主楼 2612 室 复旦大学航空航 天系博士生招生工作组 邓娟 (邮编:200433) 或直接递交到: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 220 号复旦大学光华楼东主楼 2612 室 说明: (1)请在材料袋上写明“申请-考试制博士招生” ; (2)若申请材料不 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3)上述所有材料提交给本系后,将不再退回; (4)根据 情况,本系可能会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5)若发现材 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初审 在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仍不适合举行 大规模的线下招生考试。因此本年度对博士生招生初试方式进行调整,取消学校 层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英语统考,原应参加英语考试的考生申请材料及补充材料 直接进入院系初审阶段。 考生可在 3 月 16 日-3 月 21 日之间提交补充申请材料(例如,外语水平证 书、最新发表论文、应届毕业生学位论文全文等),将补充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邮 箱 dengjuan@fudan.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3 月 X 日补充+报名号+考生姓名” 。 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阅材料,对符合招生条件、及时提交完整申 请材料的考生进行初审,对申请人的学术背景、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研究计划、 学术潜力等进行全面考察并评分,得出初审成绩。初审成绩满分为 100 分,占总 成绩的 30%。根据初审成绩,按照复试录取比不超过 3:1 的比例遴选出参加复试 的候选人名单。经本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报研究生院同意后,通知 申请人参加复试。 (四)复试 复试以面试方式为主,线上进行。复试小组成员由不少于五人的副教授及以 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复试内容由复试小组按照考生的综合情况自行设定、综合评 判。每一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30 分钟,包括考生英文自我介绍、用 PPT 介绍自己基本情况、专业英文翻译和专家提问等。复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科研 能力、学术潜力、英语水平等。每位复试专家根据复试情况对每位考生进行独立 评分,平均分作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 100 分,占总成绩的 70%。 (五)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为初审成绩30%+复试成绩70%。 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生总成绩、当年招生名额、拟报导师是否 同意资助等,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进入录取 程序。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65642741-804 联系人:邓娟 Email: dengjuan@fudan.edu.cn (七)其它说明 1.本办法仅适用于普通招考博士生考生(含工程博士),不用于直博生选拔 和本校硕博连读生的考核。 2.如发现考生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不论何时,立即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3.本办法由复旦大学航空航天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另 行通知,与学校规定不一致者按照学校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