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 科研动态 -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doc
××学院 2011 年专任教师科研成果登记 姓名 职称 科研项目: 学位 1. 项目名称,立项经费,项目类别 2. 例:*********的研究,2 万元,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例子请删除) 科研成果: 1. 《书籍名称》,书籍类别,出版社 2. 《论文名称》,期刊/会议/论文集名称,论文类别 3. 《研究报告名称》,意见采纳单位名称 4. 《获奖成果名称》,获奖成果,所获奖项名称·奖励等级·第几完成人 5. 《授权专利名称》,专利类别,申请人名称 艺术成果: 1. 《艺术成果名称》,艺术成果呈现形式,艺术成果呈现详情 2. 《艺术获奖成果名称》,获奖成果,所获奖项名称·奖励等级·第几完成人 填写说明: 1. “姓名 职称 学位”中间空两格。 2. 标题(加粗部分)字体要求:宋体,11 号字,加粗。 3. 内容(非加粗部分)填写要求:每项添加“编号 1.、2.、3.等”,字体——宋体、10 号字。 4. “项目名称”必须与立项通知原件上的名称相一致。 5. “立项经费”以万元为填写单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6. “项目类别”必须填写项目类别的全称,不能填写简称,部分常见项目类别如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重点、重大、后期资助等)项目 教育部科技重点项目 海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海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海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 校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 校青年教师科研启动项目 校资助申报国家项目前期研究 博士(教授)科研启动基金项目 7. 只登记 2011 年正式新立项的项目,2011 年在研但非 2011 年立项的不在登记之列。 8. 只登记主持的项目,参与的不登记。 9. “成果名称”必须与成果纸质原件上的一致,且添加“《》”。 10. “书籍类别”按实际情况选择如下类别之一填写:著作、编著、教材、工具书、译著、作品集等。 11. “论文类别”按实际情况选择如下类别之一填写:SCI 收录论文、EI 收录论文、ISTP 收录论文、CSSCI 来源刊论文、核心期刊论文、非核心期刊论文、论文集论文、会议论文、论文摘要等。 12. “书籍类成果”只限第一作者或第一主编登记,且海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论文类成果” 只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登记,且海南师范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13. 每项论文成果限登记一次,已被相关数据库(SCI、EI、ISTP 等)收录的论文,按收录论文登记。 14. “艺术成果”限艺术专业教师登记,“艺术成果呈现形式”限填“展演成果、唱片、展览成果、入 选成果、书法作品、获奖成果等”;“艺术成果呈现详情”限填“展演/展览/唱片发行/入选单位名 称或公开出版物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