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管理办法.docx
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管理办法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的 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证书发放范围 参加学校各办学部门举办的非学历教育学习,且考核合格的学员。 二、证书印制和管理 (一)证书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管理。办学部门根据要求印制,证 书上盖有办学部门印章或继续教育学院印章。 (二)证书编号要求 证书编号由继续教育学院统一编排,编号方法为: 1.前四位数字代表学校各办学部门(见下表) 部门(学院)名称 金融学院 师范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 人文学院 外国语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数学与统计学院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信息工程学院(大数据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土木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学院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管理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国际教育学院 商学院 物理与新能源学院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代号 3001 3002 3003 3004 3005 3006 3007 3008 3009 3010 3011 3012 3013 3014 3015 3016 3017 3018 3019 徐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4007 其它部门 5000 2. 5-8位数为培训年份,如2022代表2022年培训结业。 3. 9-12位数为序列号,从0001 开始连续编号。 4.举例:“300120220001”证书表示徐州工程学院金融学院2022年 举办的非学历教育第0001 号证书. 三、证书办理和颁发程序 (一)立项审批 由办学部门在开班前向继续教育学院提出立项申请,经审批同意后 方可开展。 (二)证书办理需提供的材料 1.立项申请书 2.学员名单 3.培训课程表 4. 培训项目综合质量评估表 (三)结业考核和证书申办 办学部门对考核合格的学员统一造册,提供学员名册电子稿和加盖 公章的纸质稿,内容包括: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修业时段和 学业内容等基本信息,并填写“非学历教育结业证书申办审批表”。 (四)证书的颁发。由办学部门颁发。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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