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docx
附件 4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 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设高教主 赛道(含国际参赛项目),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赛项目类型 (一)新工科类项目: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 块链、虚拟现实、智能制造、网络空间安全、机器人工程、 工业自动化、新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工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 项目; (二)新医科类项目:现代医疗技术、智能医疗设备、 新药研发、健康康养、食药保健、智能医学、生物技术、生 物材料等领域,符合新医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三)新农科类项目:现代种业、智慧农业、智能农机 装备、农业大数据、食品营养、休闲农业、森林康养、生态 修复、农业碳汇等领域,符合新农科建设理念和要求的项目; (四)新文科类项目:文化教育、数字经济、金融科技、 财经、法务、融媒体、翻译、旅游休闲、动漫、文创设计与 开发、电子商务、物流、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社会 工作、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等领域,符合新文科建设理念和 要求的项目。参赛项目团队应认真了解和把握“四新”发展要 求,结合以上分类及项目实际,合理选择参赛项目类别。参 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 根据“四新”建设内涵和产业发展方向选择相应类型。 二、参赛方式和要求 (一)本赛道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参 赛团队,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 3 人,不多于 15 人(含团 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 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 目参赛。 (二)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 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三个类 别。国际参赛项目和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可根据当地教 育情况适当调整学籍和学历的相关参赛要求。 (三)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中文或英文, 如有其他语言需求,请联系大赛组委会。 三、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申报人所处学习阶段,项目分为本科生组、研 究生组。根据所处创业阶段,本科生组和研究生组均内设创 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并按照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 新文科设置参赛项目类型。 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一)本科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 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 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及成员 均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 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9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 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 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7 年之 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 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 少于 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9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 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 育),或毕业 5 年以内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即 2017 年之 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 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二)研究生组 1.创意组 (1)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 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 记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 全日制在校研究生。项目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 研究生或本专科生(不含在职教育)。 (3)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 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 3 年(2019 年 3 月 1 日及以后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 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 5 年 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研究生学 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 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 少于 1/3,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51%。 3.成长组 (1)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 年以上(2019 年 3 月 1 日前注册)。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负责人且为参赛企业法定代 表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毕业 5 年 以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生(即 2017 年之后的研究生学 历毕业生)。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 更的不予认可。 (3)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 少于 10%,参赛团队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四、奖项设置 (一)本赛道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中国大陆参赛项 目设金奖 150 个、银奖 350 个、铜奖 1000 个,中国港澳台 地区参赛项目设金奖 5 个、银奖 15 个、铜奖另定,国际参 赛项目设金奖 50 个、银奖 100 个、铜奖 350 个。 (二)本赛道设置最佳创意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 商业价值奖等若干单项奖。 (三)获得金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 (限前五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