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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业绩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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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Zhou Hei Ya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周黑鴨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 開 曼 群 島 註 冊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1458)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全年業績公告 財務摘要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收益 毛利 除稅前溢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年內溢利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同比變動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 2,869,963 1,658,393 450,990 342,424 2,181,502 1,210,156 200,058 151,221 –1– 31.6 37.0 125.4 126.4 業務摘要 下 表 載 列 於 所 示 年 度 本 集 團 自 營 及 特 許 經 營 零 售 網 絡 的 若 干 主 要 營 運 資 料。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零售門店總數 總 銷 量(噸) 每 張 採 購 訂 單 的 平 均 消 費(人 民 幣 元)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2,781 35,259 57.80 1,755 25,812 60.10 下 表 載 列 於 所 示 年 度 在 本 集 團 主 要 類 別 上 的 收 益 貢 獻。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鴨及鴨副產品 其 他 產 品 (1) 特 許 經 營 費 (2) 2,415,223 427,139 27,601 84.2 14.9 0.9 1,876,801 299,581 5,120 86.0 13.7 0.3 總計 2,869,963 100.0 2,181,502 100.0 (1) 其 他 產 品 主 要 包 括 鹵 制 紅 肉、鹵 制 蔬 菜 產 品、其 他 鹵 制 家 禽 及 水 產 類。 (2) 包 括 向 特 許 經 營 方 收 取 的 入 門 特 許 權 費 及 品 牌 管 理 費,不 含 向 其 銷 售 產 品 收 益。 –2– 下 表 載 列 於 所 示 年 度 本 集 團 銷 售 渠 道 的 收 益 貢 獻。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 人民幣千元 % 自 營 門 店 (1) 線上渠道 特 許 經 營 (2) 其 他 (3) 1,643,240 549,084 591,619 86,020 57.3 19.1 20.6 3.0 1,480,742 458,226 140,050 102,484 67.9 21.0 6.4 4.7 總計 2,869,963 100.0 2,181,502 100.0 (1) 包 括 來 自 外 賣 服 務 的 收 益,出 售 的 產 品 通 常 於 指 定 門 店 提 取。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及 二 零 二 零 年,來 自 外 賣 服 務 的 收 益 佔 自 營 門 店 的 收 益 分 別 約 22.6% 及 19.4%。 (2) 主 要 包 括 向 特 許 經 營 方 銷 售 產 品 收 益、收 取 入 門 特 許 權 費 及 品 牌 管 理 費 收 益 等。 (3) 主 要 包 括 來 源 於 經 銷 商 的 收 益。 建議派發末期股息 董 事 會 建 議 派 發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0.12 港 元(相 當 於 每 股 股 份 人 民 幣 0.10 元),總 額 約 為 人 民 幣 238,314,000 元,相 當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本 集 團 純 利 約 70%。 周 黑 鴨 國 際 控 股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董 事 會(「董 事 會」)欣 然 宣 佈 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本 集 團」)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經 審 核 綜 合 業 績。 本 年 度 業 績 乃 根 據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編 製,其 中 包 括 所 有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 則」)及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頒 佈 的 詮 釋。此 外,本 年 度 業 績 亦 由 本 公 司 審 核 委 員 會(「審 核 委 員 會」)審 閱。 –3– 業務回顧及展望 市場概覽 回 望 二 零 二 一 年,新 冠 疫 情 仍 在 全 球 範 圍 內 持 續 傳 播,並 產 生 了 一 系 列 傳 染 性 更 强 的 變 異 毒 株,疫 情 發 展 態 勢 不 容 樂 觀。國 內 疫 情 形 勢 同 樣 嚴 峻,尤 其 是 下 半 年,疫 情 在 國 內 多 點 散 發,各 地 防 疫 管 控 持 續 升 級,人 員 流 動 及 出 行 受 阻; 同 時 受 供 應 鏈 危 機、能 源 短 缺 和 高 通 脹 等 多 方 壓 力 影 響,經 濟 復 蘇 進 程 放 緩。 疫 情 在 國 內 多 個 地 區 的 爆 發 對 綫 下 消 費 行 業 產 生 了 較 大 影 響,本 集 團 下 半 年 業 績 也 因 此 頗 受 衝 擊。 對 於 消 費 行 業 來 說,二 零 二 一 年 是 極 具 挑 戰 的 一 年。由 於 全 球 經 濟 衝 擊 和 疫 情 的 持 續 多 點 散 發 交 叉 影 響,快 速 消 費 品 行 業 增 長 乏 力,綫 下 消 費 受 損 嚴 重,企 業 壓 力 顯 著。一 方 面,疫 情 反 覆 擴 散 導 致 供 應 鏈 緊 張,原 材 料 價 格 大 幅 上 漲, 企 業 經 營 成 本 顯 著 承 壓;另 一 方 面,消 費 信 心 不 足、消 費 場 所 轉 移 及 社 交 隔 離 等 使 得 客 流 量 持 續 波 動 且 恢 復 低 於 預 期。後 疫 情 時 代 如 何 適 應 新 的 市 場 環 境, 找 到 破 局 的 對 策,將 是 消 費 品 零 售 企 業 長 期 面 臨 的 挑 戰。 後 疫 情 時 代,消 費 結 構 正 發 生 深 刻 變 化,新 產 品、新 業 態、新 模 式 不 斷 湧 現,更 多 企 業 開 始 佈 局 更 具 韌 性 和 抗 風 險 能 力 的 運 營 體 系。未 來,以 消 費 者 為 中 心, 通 過 創 新 帶 來 企 業 運 營 邏 輯 變 化,構 建 快 速 和 靈 活 應 對 市 場 變 化 的 能 力,提 升 客 戶 體 驗、實 現 供 應 鏈 協 同、構 建 完 整 的 用 戶 交 付 體 系 的 企 業 有 望 爭 取 到 更 多 的 機 會,實 現 高 質 量 可 持 續 發 展。 整體業務及財務表現 門店網絡拓展和優化 二 零 二 一 年 全 年,本 集 團 始 終 秉 持 以 消 費 者 為 中 心 的 理 念,在 新 冠 疫 情 的 持 續 影 響 下,積 極 探 索 全 渠 道 多 元 化 觸 達 消 費 者,滿 足 多 樣 化 的 消 費 需 求,加 強 綫 下 門 店 在 新 市 場 的 拓 展 及 成 熟 市 場 的 進 一 步 加 密。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的 門 店 總 數 達 2,781 間,其 中 自 營 門 店 1,246 間,特 許 經 營 門 店 1,535 間,覆 蓋 中 國 26 個 省、自 治 州 及 直 轄 市 內 的 267 個 城 市。 –4– 下表載列於所示年度按地理位置呈列的自營和特許經營門店數目及收益貢獻 明 細: 門店數目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 數目 二零二零年 數目 % % 華 中 (1) 華 南 (2) 華 東 (3) 華 北 (4) 華 西 (5) 1,231 522 366 401 261 44.3 18.8 13.2 14.4 9.3 734 414 288 172 147 41.8 23.6 16.4 9.8 8.4 總計 2,781 100.0 1,755 100.0 收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 人民幣千元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 % 華 中 (1) 華 南 (2) 華 東 (3) 華 北 (4) 華 西 (5) 1,242,096 403,319 235,507 212,984 140,953 55.6 18.0 10.5 9.5 6.4 850,160 316,465 191,625 169,975 92,567 52.5 19.5 11.8 10.5 5.7 總計 2,234,859 100.0 1,620,792 100.0 (1) 包 括 湖 北 省、湖 南 省、河 南 省、江 西 省、安 徽 省 及 山 西 省。 (2) 包 括 廣 東 省、福 建 省 及 海 南 省。 (3) 包 括 上 海、江 蘇 省 及 浙 江 省。 (4) 包 括 北 京、天 津、內 蒙 古 自 治 區、遼 寧 省、河 北 省、山 東 省、甘 肅 省 及 吉 林 省。 (5) 包 括 重 慶、四 川 省、陝 西 省、貴 州 省、雲 南 省 及 廣 西 壯 族 自 治 區。 –5– 商 業 模 式 創 新,更 貼 近 消 費 者 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緊 跟 市 場 變 化 趨 勢,結 合 後 疫 情 時 代 人 們 消 費 習 慣 的 轉 變,持 續 推 進「直 營 + 特 許 經 營」商 業 模 式 升 級,不 斷 提 升 綫 下 門 店 對 不 同 消 費 場 景 的 覆 蓋。儘 管 受 新 冠 疫 情 反 復 影 響,二 零 二 一 年 本 集 團 商 業 模 式 升 級 仍 取 得 不 俗 進 展,特 許 經 營 業 務 發 展 超 預 期,門 店 規 模 得 到 迅 猛 增 長,集 團 門 店 總 數 達 2,781 家;同 時,依 託 單 店 特 許 + 發 展 式 特 許 模 式,本 集 團 綫 下 門 店 結 構 發 生 了 根 本 性 改 變,全 國 交 通 樞 紐 門 店 佔 比 顯 著 降 低、門 店 分 佈 更 均 勻,可 以 更 加 靈 活 應 對 複 雜 環 境 的 挑 戰;另 外,受 疫 情 影 響,人 們 居 家 場 景 增 加,本 集 團 逐 漸 探 索 社 區 市 場 以 分 散 疫 情 持 續 蔓 延 的 風 險,社 區 店 模 式 在 武 漢 取 得 不 錯 成 效,並 開 始 在 華 中、華 南 的 部 分 城 市 啟 動 試 點。 面 對 持 續 的 疫 情 不 利 影 響 及 挑 戰,在 全 力 發 展 特 許 經 營 業 務 的 同 時,繼 續 鞏 固 及 促 進 直 營 業 務 恢 復 是 本 集 團 保 持 穩 健 發 展 的 重 要 支 撐。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順 應 疫 情 後 消 費 場 景、消 費 習 慣 及 人 流 轉 移 的 變 化,積 極 調 整 直 營 業 務 策 略, 對 新 開 門 店 進 行 審 慎 評 估,並 採 取 積 極 措 施 提 升 老 店 店 效 以 應 對 各 地 突 發 的 疫 情 風 險,同 時 優 化 低 效 能 門 店,保 證 直 營 業 務 的 穩 健 增 長。門 店 運 營 方 面, 在 經 驗 豐 富 的 團 隊 運 營 下,本 集 團 通 過 目 標 分 解 及 達 成 跟 踪、新 店 拓 展 貨 品 管 理、店 員 技 能 提 升、營 銷、外 賣 等 手 段,積 極 開 展 業 務 目 標 PK、競 賽 等 驅 動 店 效 提 升,促 進 單 店 銷 售 恢 復,並 期 望 通 過 直 營 門 店 打 造 品 牌 標 桿,提 高 品 牌 影 響 力,以 獲 取 更 多 市 場 份 額。 本 集 團 一 貫 秉 承 幫 助 被 特 許 商 成 功,成 就 周 黑 鴨 品 牌 發 展 繁 榮 的 宗 旨,從 選 址 評 估、人 員 培 訓、工 程 施 工、系 統 支 持、供 應 鏈、營 銷、政 策 支 持、開 業、定 期 經 營 分 析 等 方 面 360 度 全 鏈 路 為 特 許 合 作 夥 伴 保 駕 護 航。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推 動 營 運 管 理 人 才 向 區 域 管 理 人 才 轉 化,細 分 市 場,並 配 置 項 目 經 理 對 特 許 商 的 生 意 成 功 負 責;另 一 方 面,協 調 營 銷、財 務 等 職 能 中 心 資 源,搭 建 特 許 商 戶 綫 上 運 營 平 台,加 強 零 售 學 院 建 設,將 觸 角 延 伸 至 特 許 商,更 好 為 特 許 商 提 供 賦 能,致 力 於 打 造 更 有 競 爭 力 的 零 售 體 系。同 時,本 集 團 持 續 推 廣「命 運 共 同 體」 政 策,為 因 疫 情 受 損 特 許 商 提 供 專 項 改 善 計 劃,幫 助 特 許 合 作 夥 伴 與 周 黑 鴨 持 續 共 贏。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新 增 特 許 申 請 近 16,000 份,特 許 商 總 人 數 達 400 位,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全 國 特 許 門 店 總 數 已 達 1,535 家。 –6– 多元化觸達消費者 後 疫 情 時 代,消 費 場 景 的 轉 移、消 費 需 求 的 不 斷 變 化,催 化 消 費 品 企 業 不 斷 整 合 全 渠 道 架 構,增 加 消 費 者 購 買 的 便 利 性,以 抵 禦 疫 情 下 單 一 渠 道 銷 售 帶 來 的 風 險。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持 續 貫 徹 綫 上 綫 下 全 渠 道 覆 蓋 模 式,多 維 度 覆 蓋 各 種 消 費 場 景,加 速 構 建 消 費 者 全 域 精 準 觸 達,同 時 快 速 構 建 消 費 者 運 營 能 力, 提 升 核 心 客 戶 黏 性,增 強 品 牌 可 見 性。 本 集 團 繼 續 夯 實 在 綫 上 綫 下 相 融 合 的 外 賣 業 務。在 綫 上,通 過 平 台 增 加 資 源 獲 取,擴 大 推 送 範 圍,加 深 品 牌 滲 透。同 時,積 極 探 索 品 牌 聯 合 營 銷,與 平 台 携 手 共 創 外 賣 平 台 滷 味 節 活 動,引 領 品 類 增 長,豐 富 消 費 場 景 的 同 時 增 強 品 牌 曝 光。在 綫 下,加 大 品 宣 推 廣,通 過 電 梯、公 交 站 台 等 多 場 景 廣 告 投 放,全 面 覆 蓋 消 費 者 眼 球。另 外 在 外 賣 業 務 的 管 理 上,摒 棄 全 國「一 刀 切」的 粗 放 式 運 營,通 過 分 區 域、分 城 市、分 場 景、分 時 段 的 精 細 化 運 營,有 效 實 現 了 外 賣 銷 售 的 高 速 增 長。二 零 二 一 年,外 賣 業 務 收 入 貢 獻 人 民 幣 370.7 百 萬 元。 為 更 好 地 適 應 不 斷 變 化 的 消 費 場 景 及 消 費 模 式,本 集 團 持 續 完 善 綫 上 電 商 體 系,以 傳 統 電 商 平 台 為 依 託,探 索 和 深 化 各 類 新 型 電 商 模 式。一 方 面,積 極 優 化 佈 局 近 場 零 售,登 陸 叮 咚 買 菜、樸 樸 超 市、盒 馬 集 市 等 多 個 生 鮮 電 商 平 台。 截 至 目 前,社 區 生 鮮 渠 道 已 覆 蓋 80 多 個 城 市、超 3,000 個 前 置 倉。另 一 方 面,持 續 探 索 短 視 頻 和 綫 上 直 播 內 容 渠 道 運 營,加 大 抖 音、快 手 等 直 播 電 商 平 台 投 入, 建 構 達 人 直 播 和 自 營 店 舖 直 播 的 雙 輪 模 式。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共 參 與 超 3,000 多 場 直 播,觀 看 量 達 150 百 萬 人 次。 本 集 團 全 面 推 行 全 渠 道、多 元 化 觸 達 消 費 者 戰 略 取 得 良 好 成 效,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互 聯 網 O&O 業 務,即 線 上 及 自 營 外 賣 業 務, 貢 獻 收 入 同 比 增 長 約 23.5%,且 互 聯 網 O&O 業 務 收 益 佔 二 零 二 一 年 總 收 益 的 約 32.0%。 –7– 持續產品創新與品牌營銷 產 品 創 新 是 促 進 企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驅 動 力 之 一,本 集 團 以 滿 足 消 費 者 需 求 為 中 心,打 造 全 品 類 產 品 體 系,結 合 以 數 據 為 中 心 的 整 合 營 銷 體 系,全 方 位 深 化 品 牌 形 象 與 消 費 認 知。 二 零 二 一 年,在 產 品 創 新 方 面,本 集 團 憑 藉 在 休 閒 滷 製 品 行 業 的 經 驗 和 市 場 洞 察,採 用「大 單 品 帶 品 牌」的 策 略,鞏 固 原 有 明 星 產 品 的 同 時 不 斷 填 補 頭 部 口 味,增 加 五 香、寶 藏 山 胡 椒 等 全 新 口 味 系 列,其 中 五 香 鴨 脖 已 實 現 月 銷 售 額 破 千 萬 元;並 補 充 人 民 幣 9.9 元 至 人 民 幣 25 元 的 中 低 價 位 帶 產 品,以 滿 足 更 多 消 費 需 求;同 時 打 造 年 輕 消 費 者 喜 愛 的 香 辣 蝦 球、虎 皮 鳳 爪 等 網 紅 爆 款 產 品,形 成 新 一 代 大 單 品,均 獲 得 市 場 高 度 認 可。 在 產 品 營 銷 方 面:本 集 團 延 續 品 牌 營 銷 策 略,加 快 品 牌 形 象 煥 新,新 形 象 門 店 「小 黃 店」全 國 落 地,以 新 潮、時 尚 的 品 牌 調 性 引 領 年 輕 消 費 者,加 速 推 動 品 牌 年 輕 化。進 一 步 整 合 全 渠 道 媒 體 資 源,充 分 利 用 各 類 社 交 媒 體、長 短 視 頻、直 播 平 台 等 資 源,加 大 廣 告 投 放 力 度 的 同 時 提 升 各 平 台 上 投 放 內 容 的 廣 度 與 深 度,與 消 費 者 形 成 高 質 量、高 頻 次、多 維 度 的 交 流;同 時,積 極 開 展 近 店 媒 體 推 廣;加 強 線 下 門 店 區 域 內 廣 告 投 放 力 度、強 化 門 店 展 示 和 試 吃、開 展 各 類 促 銷 活 動,加 大 店 面 曝 光。此 外,為 增 強 品 牌 曝 光 及 知 名 度,本 集 團 亦 積 極 探 索 跨 界 合 作,與 肯 德 基 推 出 鹵 辣 辣 鹵 鴨 鴨 系 列 聯 名 產 品,更 符 合 消 費 者 需 求,更 受 年 輕 消 費 者 青 睞。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獲 選 成 為 主 旋 律 電 影《中 國 醫 生》肉 食 品 類 獨 家 合 作 夥 伴,有 效 提 升 了 主 品 牌 形 象。 –8– 優化供應鏈能力 二 零 二 一 年,在 疫 情 反 覆 擴 散,尤 其 是 下 半 年 通 脹 高 企 導 致 原 材 料 成 本 普 漲 的 壓 力 下,企 業 成 本 端 壓 力 凸 顯。為 應 對 複 雜 多 變 的 市 場 環 境,本 集 團 致 力 於 優 化 供 應 鏈 能 力,尤 其 重 視 建 構 可 實 現 全 方 位 協 同、高 效 敏 捷 的 可 持 續 優 化 發 展 的 柔 性 供 應 鏈 體 系。 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搭 建 了 從 農 戶 到 消 費 者 的「端 到 端」全 鏈 條 供 應 鏈 體 系,為 實 現 精 進 質 量、保 障 供 應、降 本 增 效 的 目 標 奠 定 基 礎。本 集 團 致 力 打 造 完 整 的 供 應 鏈 協 同 體 系,涵 蓋:敏 捷 物 流 體 系(優 化 倉 配 動 態 綫 路 規 劃 和 運 輸 模 型), 精 益 生 產 體 系(產 品 研 發、工 藝 設 計、原 材 料 規 劃、自 動 化 生 產),總 成 本 最 優 採 購 體 系(基 於 供 貨 商 角 度,建 立 擬 價 模 塊,精 準 定 價),及 全 流 程 質 量 保 障 體 系 (從 農 戶 到 生 產 到 倉 配 到 客 戶 反 饋 的 全 程 質 量 保 障)。 鑒 於 此,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成 立 整 合 供 應 鏈 中 心,負 責 供 應 鏈 全 流 程 的 精 細 化 運 營 管 理,引 入 OCM(生 產 成 本 管 理)成 本 控 制 精 細 化 管 理 體 系,以 更 高 的 標 準 化 和 自 動 化 應 用 程 度,進 一 步 優 化 噸 均 生 產 成 本。一 方 面,持 續 優 化 供 應 商 全 生 命 周 期 管 理,升 級 採 購 策 略,搭 建 市 場 價 格 分 析 預 測 模 型,預 判 價 格 走 勢 並 制 定 精 準 採 購 策 略,有 效 降 低 採 購 成 本。另 一 方 面,通 過 對 總 成 本 細 項 精 細 化 核 算,逐 月 覆 盤 改 進 優 化,不 僅 實 現 生 產 全 過 程 監 控,並 且 能 完 成 動 態 檢 驗 分 析、培 訓 和 改 進,精 細 化 管 控 的 實 施 提 升 了 各 工 序 出 品 率,持 續 降 低 生 產 成 本 增 加 效 益。此 外,緊 跟 消 費 者 差 異 化 需 求,保 持 前 後 端 聯 動,全 方 位 協 同,持 續 賦 能 供 應 鏈 管 理 水 平。 產 能 方 面,本 集 團 仍 以 全 國 五 大 生 產 中 心 為 整 體 佈 局,目 前 在 華 北、華 中、華 南 及 華 東 已 設 有 四 個 空 間 潔 淨 度 為 十 萬 級 標 準、高 度 自 動 化 的 生 產 中 心。華 東 工 廠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份 正 式 投 產,配 合 動 態 物 流 網 絡 管 理,將 華 東 地 區 配 送 半 徑 縮 短 約 500 至 600 公 里,提 升 門 店 送 達 效 率。規 劃 中 的 華 西 工 廠 預 計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投 入 運 營。各 生 產 中 心 的 產 能 可 以 靈 活 調 配,高 效 協 同,以 應 對 區 域 市 場 風 險。 –9– 提升組織力 本 集 團 始 終 堅 信 人 才 是 企 業 發 展 的 核 心 競 爭 力,把 員 工 視 為 企 業 發 展 的 重 要 戰 略 資 源,提 高 員 工 整 體 競 爭 力 和 對 本 集 團 的 歸 屬 感。 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以 構 建 能 支 撐 企 業 轉 型 與 持 續 增 長 的 管 理 梯 隊 為 目 標, 一 方 面,不 斷 完 善 組 織 架 構,加 強 人 才 轉 型 和 儲 備,並 吸 引 強 使 命 感 的 優 秀 管 理 人 員 加 入,完 成 第 三 次 創 業 的 頂 層 組 織 建 設,穩 步 推 動 人 才 多 元 化。另 一 方 面,為 全 面 賦 能 企 業 生 態 競 爭 力,針 對 不 同 層 級 積 極 展 開 多 項 人 才 賦 能 培 訓, 包 括 對 特 許 商 的 培 訓,並 提 供 績 效 改 善、領 導 力 開 發 等 針 對 性 能 力 解 決 方 案。 此 外,本 集 團 還 開 展 企 業 文 化 工 作 坊、創 業 者 大 會,升 級 企 業 文 化,加 強 組 織 凝 聚 力。 此 外,本 集 團 已 實 施 多 元 化 的 激 勵 計 劃,提 升 員 工 積 極 性。本 集 團 已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啟 動 員 工 激 勵 計 劃,二 零 二 一 年,本 集 團 擴 大 股 權 激 勵 範 圍,向 集 團 153 名 選 定 人 士 授 予 了 合 共 15,191,817 股 本 公 司 普 通 股 作 為 激 勵 基 礎 股 份,並 隨 本 集 團 和 個 人 業 績 對 實 際 授 予 股 份 數 量 進 行 調 整;本 集 團 於 本 年 度 回 購 股 份 以 擴 充 股 權 激 勵 池,擴 大 激 勵 範 圍,向 更 多 優 秀 僱 員 開 放 股 權 激 勵 計 劃,驅 動 組 織 的 可 持 續 性 發 展。此 外,本 集 團 亦 持 續 優 化 組 織 績 效 和 個 人 績 效 管 理 考 核 體 系, 通 過 透 明、公 平 的 激 勵 機 制 激 發 員 工 動 力。同 時 加 大 內 外 部 獎 勵 範 圍,對 內 開 展「最 佳 業 務 夥 伴 獎」、「突 出 業 績 貢 獻 獎」、「卓 越 市 場 新 秀 獎」,以 及 基 層 員 工 銷 售 PK 等 激 勵 形 式,對 外 開 展「年 度 特 許 經 營 獎」等 多 項 榮 譽 表 彰。有 效 提 升 組 織 動 力,與 內 外 部 生 態 夥 伴 和 諧 發 展,共 創 輝 煌。 – 10 – 行業與業務展望 二 零 二 二 年,疫 情 仍 沒 有 結 束。第 一 季 度 開 啟,傳 染 性 極 強 的 奧 密 克 戎 仍 在 大 面 積 傳 播,多 地 均 出 現 爆 發 性 疫 情 反 撲 現 象,防 控 政 策 不 斷 升 級,疫 情 形 勢 頗 為 嚴 峻。未 來,疫 情 和 防 疫 政 策 依 然 是 決 定 經 濟 復 蘇 節 奏 的 關 鍵 因 素,全 球 經 濟 復 蘇 節 奏 分 化 加 快,通 脹 走 勢、產 業 鏈 供 需 仍 然 承 壓,且 疫 情 的 不 確 定 性 持 續 影 響 人 流 恢 復,消 費 方 式 更 加 多 元 並 逐 漸 趨 向 於 綫 上,對 消 費 者 的 消 費 習 慣 造 成 深 遠 影 響,消 費 品 零 售 企 業 未 來 將 面 臨 長 期 的 壓 力 和 挑 戰。 本 集 團 預 計,新 冠 疫 情 延 續 依 然 會 在 短 期 內 對 其 業 務 營 運 和 財 務 表 現 產 生 負 面 影 響。但 放 眼 中 長 期,本 集 團 認 為 行 業 發 展 前 景 仍 然 樂 觀。隨 著 本 集 團 繼 續 秉 持 以 消 費 者 為 中 心、以 產 品 為 依 託、全 面 推 進 互 聯 網 O&O 多 渠 道 運 營 策 略, 加 速 門 店 拓 展 的 同 時 不 斷 完 善 供 應 鏈 管 理 能 力、加 強 組 織 能 力 建 設,全 面 提 高 本 集 團 抵 禦 疫 情 常 態 化 風 險 的 能 力,實 現 企 業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本 集 團 有 信 心 克 服 不 利 經 營 環 境 所 帶 來 的 短 期 影 響 並 把 握 發 展 機 遇,實 現 未 來 更 長 遠 更 堅 實 的 發 展。二 零 二 二 年,本 集 團 計 劃 繼 續 落 實 推 進 以 下 戰 略 措 施: • 加 速 門 店 高 質 量 拓 展,進 一 步 推 進 全 國 社 區 場 景 佈 局; • 夯 實 全 渠 道 觸 達 消 費 者 戰 略,持 續 引 領 行 業 增 長; • 品 牌 年 輕 化 煥 新 升 級,打 造 新 一 代 爆 款 產 品; • 聚 焦 供 應 鏈 精 細 化 管 理,提 升 成 本 管 控 靈 活 度;及 • 提 升 人 才 與 戰 略 匹 配 度,激 勵 激 發 組 織 動 力,提 升 效 率。 – 11 –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的 綜 合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當 中 呈 列 所 示 期 間 按 絕 對 金 額 及 佔 本 集 團 總 收 益 的 百 分 比 以 及 二 零 二 零 年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的 變 動(以 百 分 比 列 示)。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 人民幣千元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 同比變動 % % 收益 銷售成本 2,869,963 (1,211,570) 100.0 (42.2) 2,181,502 (971,346) 100.0 (44.5) 31.6 24.7 毛利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財務費用 銷售及分銷開支 行政開支 分佔聯營公司溢利與虧損 1,658,393 219,627 (60,073) (1,084,919) (309,610) 27,572 57.8 7.7 (2.1) (37.8) (10.9) 1.0 1,210,156 147,689 (39,556) (916,737) (228,147) 26,653 55.5 6.8 (1.8) (42.0) (10.5) 1.2 37.0 48.7 51.9 18.3 35.7 3.4 除稅前溢利 所得稅開支 450,990 (108,566) 15.7 (3.8) 200,058 (48,837) 9.2 (2.2) 125.4 122.3 年度溢利 342,424 11.9 151,221 7.0 126.4 於報告期後可能重新分類 至 損 益 的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海外業務換算的匯兌差額 6,635 0.2 14,898 0.7 (55.5) 於報告期後可能重新分類 至 損 益 的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淨 額: 6,635 0.2 14,898 0.7 (55.5) 將不會於報告期後重新分類 至 損 益 的 其 他 全 面 虧 損: 由功能貨幣換算至呈列貨幣 產生之匯兌差額 (29,351) (1.0) (75,677) (3.5) (61.2) – 12 –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 人民幣千元 同比變動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 % % 將不會於報告期後重新分類 至損益的其他全面虧損淨額 (29,351) (1.0) (75,677) (3.5) (61.2) 年內其他全面虧損 (22,716) (0.8) (60,779) (2.8) (62.6) 年內全面收入總額 319,708 11.1 90,442 4.2 253.5 0.15 不適用 0.07 不適用 114.3 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盈 利(人 民 幣 元) 收益 本 集 團 的 總 收 益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2,181.5 百 萬 元 增 加 31.6%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2,870.0 百 萬 元,主 要 由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中 國 的 新 冠 疫 情 總 體 得 到 控 制、個 別 地 區 仍 有 反 復, 上 半 年 消 費 需 求 逐 步 恢 復 的 背 景 下,本 集 團 的 整 體 營 運 及 銷 售 情 況 持 續 利 好, 特 許 經 營 業 務 保 持 強 勁 勢 頭,綫 上 綫 下 全 渠 道 收 益 較 二 零 二 零 年 增 長 較 多。 自 營 門 店 渠 道 的 收 益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同 比 增 加 11.0%;特 許 渠 道 的 收 益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同 比 增 加 322.4%,達 人 民 幣 591.6 百 萬 元。 銷售成本 銷 售 成 本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971.3 百 萬 元 增 加 24.7%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1,211.6 百 萬 元,歸 因 於 整 體 銷 量 的 增 加、新 加 工 工 廠 投 產 後 折 舊 增 加 以 及 勞 動 成 本 的 總 體 上 漲。 毛利及毛利率 由 於 上 述 原 因 以 及 本 集 團 在 供 應 鏈 管 理 的 優 化,本 集 團 的 毛 利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1,210.2 百 萬 元 增 加 37.0%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1,658.4 百 萬 元。本 集 團 的 毛 利 率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55.5% 增 加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57.8%。 – 13 –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本集團的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 民 幣 147.7 百 萬 元 增 加 48.7%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219.6 百 萬 元。此 乃 主 要 由 於 (i) 銀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人 民 幣 15.7 百 萬 元;(ii) 處 置 子 公 司 產 生 的 收 益 人 民 幣 31.3 百 萬 元;(iii) 處 置 物 業 廠 房 產 生 的 收 益 增 加 人 民 幣 49.9 百 萬 元;(iv) 理 財 產 品 所 得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人 民 幣 9.8 百 萬 元;(v) 捐 贈 支 出 減 少 人 民 幣 12.6 百 萬 元;及 (vi) 可 轉 換 債 券 公 平 值 變 動 產 生 的 收 益 增 加 人 民 幣 18.3 百 萬 元,部 分 被 使 用 權 資 產 減 值 增 加 人 民 幣 22.6 百 萬 元 及 匯 兌 收 益 減 少 人 民 幣 36.0 百 萬 元 所 抵 銷。 財務費用 財 務 費 用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39.6 百 萬 元 增 加 51.8%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60.1 百 萬 元,主 要 由 於 租 賃 負 債 產 生 的 利 息 費 用 和 可 換 股 債 券 增 加 有 關 的 利 息 開 支 有 所 增 加。 銷售及分銷開支 本集團的銷售及分銷開支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人民幣 916.7百 萬 元 增 加18.3%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1,084.9 百 萬 元,乃 主 要 由 於 與 本 集 團 綫 下 門 店 有 關 的 租 金、銷 售 人 員 薪 金 福 利 及 廣 告 營 銷 費 用 的 增 加,此 增 加 一 般 與 本 集 團 年 內 新 冠 疫 情 得 到 控 制,消 費 需 求 逐 步 恢 復 加 速 業 務 運 營 有 關。 行政開支 本 集 團 的 行 政 開 支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228.1 百 萬 元 增 加 35.7%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309.6 百 萬 元。主 要 由 於 (i)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上 半 年 開 始 營 運 江 蘇 加 工 工 廠;及 (ii) 行 政 員 工 工 資 及 福 利 的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於 員 工 激 勵 計 劃 的 進 一 步 實 施 以 及 2020 年 新 冠 疫 情 爆 發 期 間 社 會 保 險 相 關 優 惠 政 策 的 中 斷。 分佔聯營公司溢利與虧損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主 要 因 於 深 圳 天 圖 興 南 投 資 合 夥 企 業(有 限 合 夥) (「天 圖 合 夥 企 業」)的 25%(二 零 二 一 年 二 月 前:29.46%,二 零 二 一 年 三 月 至 八 月 被 稀 釋 至:27.28%,二 零 二 一 年 九 月 進 一 步 被 稀 釋 至 25%)股 權 產 生 分 佔 聯 營 公 司 溢 利 與 虧 損 人 民 幣 27.6 百 萬 元,由 聯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目 標 公 允 價 值 增 加 而 部 分 被 聯 營 公 司 管 理 費 抵 減 所 致。天 圖 合 夥 企 業 乃 本 集 團 與 深 圳 市 天 圖 投 資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兩 家 附 屬 公 司 共 同 成 立。二 零 二 一 年 二 月 及八月因其他合夥人新增實繳資本導致本集團於天圖合夥企業的股權發生變 動。 – 14 – 除稅前溢利 由 於 上 述 原 因,本 集 團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錄 得 除 稅 前 溢 利 人 民 幣 451.0 百 萬 元,較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200.1 百 萬 元 增 加 125.4%。 所得稅開支 所 得 稅 開 支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48.8 百 萬 元 增 加 122.5%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108.6 百 萬 元,主 要 原 因 為 本 集 團 的 應 納 稅 收 入 增 加。 年內溢利 由 於 上 述 原 因,本 集 團 的 純 利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151.2 百 萬 元 增 加 126.5%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342.4 百 萬 元。純 利 率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6.9% 增 加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11.9%,乃 主 要 由 於 本 集 團 收 益 和 毛 利 上 升,導 致 純 利 增 加。 海外業務換算的匯兌差額 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由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其他全 面 虧 損 人 民 幣 60.8 百 萬 元 變 更 為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其 他 全 面 虧 損 人 民 幣 22.7 百 萬 元,主 要 為 本 位 幣 為 港 元 的 海 外 實 體 的 報 表 折 算 差 異。 年度全面收入總額 由 於 上 述 原 因,本 集 團 的 全 面 收 入 總 額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90.4 百 萬 元 增 加 253.7%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319.7 百 萬 元。 流動資金及資本來源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以 其 業 務 營 運 所 產 生 現 金 及 首 次 公 開 發 售(「首 次 公 開 發 售」)所 得 款 項 淨 額,以 及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為 其 營 運 提 供 資 金。本 集 團 擬 動 用 內 部 資 源、通 過 自 然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以 及 首 次 公 開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為 其 擴 張 及 業 務 營 運 提 供 資 金。 – 15 – 此 外,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一 月 完 成 及 執 行 其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到 期 的 可 換 股 債 券 發 售,本 金 總 額 為 1,550.0 百 萬 港 元,年 利 率 為 1%(「二 零 二 五 年 債 券」)。發 行 二 零 二 五 年 債 券 的 估 計 所 得 款 項 淨 額(經 扣 除 相 關 佣 金 及 其 他 估 計 應 付 開 支) 約 為 1,519.8 百 萬 港 元。發 行 二 零 二 五 年 債 券 的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將 用 作 (i) 進 一 步 提 升 現 有 市 場 影 響 力 及 探 索 新 商 機(尤 其 是 海 外 市 場);(ii) 提 升 產 品 創 新 及 研 發 能 力;及 (iii) 營 運 資 金 及 一 般 公 司 用 途。 資本架構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的 資 產 淨 值 約 為 人 民 幣 4,210.3 百 萬 元 (而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則 為 人 民 幣 4,100.9 百 萬 元),主 要 包 括 流 動 資 產 人 民 幣 3,788.0 百 萬 元、非 流 動 資 產 約 人 民 幣 2,850.0 百 萬 元、流 動 負 債 人 民 幣 866.9 百 萬 元 及 非 流 動 負 債 約 人 民 幣 1,560.8 百 萬 元。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及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的 現 金 及 其 等 價 物 主 要 以 人 民 幣(「人 民 幣」)和 美 元(「美 元」)形 式 存 在,有 部 分 港 元(「港 元」)和 少 量 的 歐 元。 現金及銀行結餘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的 現 金 及 銀 行 存 款 約 為 人 民 幣 2,101.3 百 萬 元,包 括 無 限 制 現 金 及 銀 行 結 餘 約 人 民 幣 271.5 百 萬 元 及 定 期 存 款 約 人 民 幣 1,829.8 百 萬 元,而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則 為 人 民 幣 1,583.8 百 萬 元。 財務風險 本 集 團 並 無 面 臨 重 大 信 貸 風 險 及 流 動 資 金 風 險。本 集 團 有 以 外 幣 列 值 的 銀 行 現 金,並 面 臨 外 幣 風 險。本 集 團 並 無 動 用 任 何 衍 生 合 約 以 對 沖 其 面 臨 的 外 匯 風 險。管 理 層 透 過 密 切 監 察 外 幣 匯 率 變 動 而 管 理 其 貨 幣 風 險,並 將 採 取 審 慎 措 施 以 將 貨 幣 換 算 風 險 降 至 最 低。 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用途 本 公 司 的 首 次 公 開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淨 額(包 括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一 月 三 十 日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經 扣 除 包 銷 佣 金 及 有 關 全 球 發 售 的 其 他 估 計 開 支)約 為 2,792.3 百 萬 港 元,分 別 包 括 全 球 發 售 籌 得 的 2,428.1 百 萬 港 元 及 根 據 行 使 超 額 配 股 權 而 發 行 股 份 所 得 364.2 百 萬 港 元。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首 次 公 開 發 售 所 得 款 項 的 剩 餘 結 餘 為 人 民 幣 469.2 百 萬 元。 – 16 –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預算 截至 截至 二零二一年 截至 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年度 十二月三十一日 餘下結餘 使用的金額 已動用金額 預期動用 時 間 表 (1)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建設及改善加工設施 開發門店網絡 品 牌 形 象 活 動,包 括 電 商 營 銷 活 動 改進研發 收購及戰略聯盟 升 級 信 息 技 術 系 統,包 括 企 業 資 源 規劃系統 用於擴充一般營運資金 1,258.3 167.8 394.3 45.2 145.2 965.3 131.0 245.4 25.2 17.9 193.2 29.9 50.9 20.0 – 99.8 預 計 未 來2年 使 用 完 6.9 預 計 未 來1年 使 用 完 98.0 預 計 未 來2年 使 用 完 – 不適用 127.3 不 適 用 (2) 96.2 345.2 62.8 236.0 5.4 – 28.0 預 計 未 來1年 使 用 完 109.2 預 計 未 來3年 使 用 完 合計 2,452.2 1,683.6 299.4 469.2 附 註: (1) 根 據 本 集 團 對 於 現 有 業 務 計 劃 及 市 場 狀 況 進 行 的 估 計,可 能 有 變 動 及 調 整。 (2) 本 集 團 預 計 剩 餘 結 餘 將 按 所 示 未 來 幾 年 按 照 擬 定 用 途 使 用,但 其 於 現 階 段 不 能 合 理 估 計 動 用 的 詳 細 時 間 表。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未 動 用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已 存 入 短 期 存 款 及 貨 幣 市 場 工 具,包 括 結 構 性 存 款。 – 17 – 二零二五年債券所得款項用途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一 月 完 成 二 零 二 五 年 債 券 發 行,以 及 二 零 二 五 年 債 券 發 行 所 得 款 項 淨 額(扣 除 相 關 佣 金 及 其 他 估 計 應 付 費 用 後)約 為 1,519.8 百 萬 港 元。 下 表 載 列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所 得 款 項 用 途: 預算 截至 截至 二零二一年 截至 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年度 十二月三十一日 餘下結餘 使用的金額 已動用金額 預期動用 時 間 表 (1)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人民幣百萬元 進一步提升現有市場影響力 及探索新商機 提升產品創新及研發能力 營運資金及一般公司用途 1,133.4 60.0 50.0 – – – 267.5 – – 865.9 預 計 未 來4年 使 用 完 60.0 預 計 未 來4年 使 用 完 50.0 預 計 未 來4年 使 用 完 合計 1,243.4 – 267.5 975.9 附 註: (1) 根 據 本 集 團 對 於 現 有 業 務 計 劃 及 市 場 狀 況 進 行 的 估 計,可 能 有 變 動 及 調 整。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未 動 用 所 得 款 項 淨 額 已 存 入 短 期 存 款 及 貨 幣 市 場 工 具,包 括 結 構 性 存 款。 債務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的 銀 行 借 款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50.0 百 萬 元,全 部 將 於 一 年 內 到 期。該 等 尚 未 償 還 的 銀 行 借 款 均 按 固 定 利 率 計 息 並 以 人 民 幣 計 值。 本 集 團 使 用 資 產 負 債 比 率(總 負 債 除 以 總 資 產)監 察 資 本 結 構。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資 產 負 債 比 率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40.7% 減 少 至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的 36.6%,主 要 由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歸 還 借 款 人 民 幣 400.8 百 萬 元。 – 18 – 資產質押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並 無 質 押 其 任 何 資 產。 現金流量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經 營 活 動 所 得 現 金 淨 額 由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人 民 幣 534.8 百 萬 元 增 加 至 約 人 民 幣 539.8 百 萬 元,主 要 歸 因 於 除 稅 前 溢 利 為 人 民 幣 451.0 百 萬 元(已 就 若 干 非 現 金 項 目 和 非 經 營 活 動 除 稅 前 溢 利 作 出 調 整,包 括 固 定 資 產 折 舊、使 用 權 資 產 和 土 地 使 用 權 折 舊 及 攤 銷、銀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及 結 構 性 存 款 利 息 收 入)。影 響 經 營 活 動 所 得 現 金 淨 額 的 額 外 因 素 包 括:(i) 稅 前 溢 利 增 加 人 民 幣 250.9 百 萬 元,已 付 所 得 稅 增 加 人 民 幣 26.8 百 萬 元;(ii) 存 貨 增 加 人 民 幣 66.7 百 萬 元 主 要 由 於 生 產 活 動 增 加;(iii)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及 應 計 費 用 減 少 人 民 幣 1.1 百 萬 元;(iv) 由 於 相 關 期 間 採 購 量 增 加,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增 加 人 民 幣 8.5 百 萬 元;及 (v)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增 加 人 民 幣 8.7 百 萬 元。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投 資 活 動 所 用 現 金 淨 額 約 為 人 民 幣 57.6 百 萬 元,而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投 資 活 動 所 用 現 金 淨 額 約 為 人 民 幣 1,544.5 百 萬 元,主 要 由 於 (i) 購 買 結 構 性 存 款 及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之 金 融 資 產 共 計 人 民 幣 3,669.3 百 萬 元;(ii) 於 三 個 月 以 上 到 期 的 定 期 存 款 增 加 人 民 幣 550.9 百 萬 元;及 (iii) 購 置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以 及 無 形 資 產 共 計 人 民 幣 193.2 百 万 元,部 分 被 (i) 贖 回 結 構 性 存 款 及 以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計 量 的 金 融 資 產 共 計 人 民 幣 4,390.4 百 萬 元 ; 及 (ii) 結 構 性 存 款 及 以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計 量 之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利 息 為 人 民 幣 46.0 百 萬 元 所 抵 銷。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融 資 活 動 所 用 現 金 淨 額 為 約 人 民 幣 470.1 百 萬 元,而 截 至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融 資 活 動 所 用 現 金 為 人 民 幣 1,101.2 百 萬 元,主 要 歸 因 於 (i) 二 零 二 一 年 已 付 股 息 人 民 幣 154.7 百 萬 元; (ii) 購 回 庫 存 股 份 支 付 人 民 幣 83.3 百 萬 元;及 (iii) 租 賃 租 金 付 款 人 民 幣 265.4 百 萬 元。 – 19 – 結構性存款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量的其他金融資產 本 集 團 不 時 投 資 資 產 管 理 產 品,主 要 為 結 構 性 存 款 及 以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以 更 有 助 其 現 金 管 理。結 構 性 存 款 為 保 本 產 品,通 常 具 固 定 短 期 期 限 及 可 於 其 各 自 屆 滿 日 期 贖 回。本 集 團 的 以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主 要 為 基 金 投 資,通 常 為 非 保 本、非 保 收 益,且 具 有 固 定 的 短 期 期 限、風 險 相 對 較 低。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擁 有 結 構 性 存 款 及 以 公 平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 結 餘 約 人 民 幣 1,237.3 百 萬 元。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於 人 民 幣 1,237.3 百 萬 元 當 中,約 人 民 幣 120.5 百 萬 元 已 於 到 期 時 清 償 及 贖 回,而 餘 下 金 額 尚 未 到 期。 有 關 結 構 性 存 款 的 投 資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國 債、金 融 債 及 中 央 銀 行 票 據 以 及 商 業 銀 行 於 中 國 銀 行 同 業 市 場 發 行 的 其 他 投 資 產 品。這 些 產 品 流 通 性 強,屆 滿 期 限 較 短,並 被 認 為 類 似 於 在 銀 行 存 款 惟 同 時 使 本 集 團 獲 得 相 對 較 高 的 回 報 率。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結 構 性 存 款 的 利 息 收 入 為 人 民 幣 46.0 百 萬 元(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約 人 民 幣 27.8 百 萬 元)。 本 集 團 已 實 施 資 本 及 投 資 政 策 監 控 與 我 們 的 投 資 活 動 有 關 的 風 險。本 集 團 可 能 僅 在 有 現 金 盈 餘 的 情 況 下 投 資 於 資 產 管 理 產 品。僅 容 許 投 資 於 由 合 資 格 商 業 銀 行 或 其 他 金 融 機 構 發 行 的 低 風 險 產 品,且 投 資 應 為 非 投 機 性 質。本 集 團 的 資本及投資政策亦列明選擇投資應考慮的標準以及各建議投資應遵從的詳盡 審 閱 程 序。 鑒 於 在 低 利 率 趨 勢 下,結 構 性 存 款 的 收 益 回 報 高 於 現 有 儲 蓄 或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並 計 及 其 保 本 性 質 及 相 對 較 短 的 屆 滿 期 限,董 事 認 為 結 構 性 存 款 對 本 集 團 構 成 的 風 險 輕 微,而 各 結 構 性 存 款 之 條 款 及 條 件 屬 公 平 合 理,並 符 合 本 公 司 及 股 東 之 整 體 利 益。 資本開支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的 資 本 開 支 為 人 民 幣 193.2 百 萬 元,主 要 用 於 工 廠 和 改 善 其 加 工 設 施。本 集 團 主 要 以 經 營 所 得 現 金 以 及 首 次 公 開 發 售 及 發 行 二 零 二 五 年 債 券 所 得 款 項 撥 付 其 資 本 開 支。 – 20 – 或然負債及擔保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並 無 任 何 未 入 賬 的 重 大 或 然 負 債、擔 保 或 針 對 本 集 團 的 任 何 訴 訟。 重大投資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九 月,本 集 團 其 中 一 間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與 深 圳 天 圖 資 本 管 理 中 心(有 限 合 夥)及 深 圳 市 天 圖 投 資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訂 立 合 夥 協 議,共 同 於 中 國 長 沙 成 立 規 模 達 人 民 幣 30 億 元 的 長 沙 天 圖 興 周 創 業 投 資 合 夥 企 業(有 限 合 夥) (「合 夥 企 業」),其 中 本 集 團 認 繳 人 民 幣 500.0 百 萬 元。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本 集 團 已 用 其 債 券 所 得 款 項 悉 數 繳 付 人 民 幣 250.0 百 萬 元 的 初 始 出 資。合 夥 企 業 預 期 將 作 為 投 資 中 國 新 一 代 優 質 消 費 品 牌 的 平 台。更 多 詳 情 請 參 閱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一 年 九 月 九 日 的 公 告。 除 合 夥 企 業 外,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及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後 及 直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日(即 本 公 告 日 期)期 間,本 集 團 並 無 進 行 任 何 重 大 投 資、收 購 或 出 售 事 項。 此 外,除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一 月 一 日 的 招 股 章 程(「招 股 章 程」) 「業 務」 及「未 來 計 劃 及 所 得 款 項 用 途」章 節 所 披 露 的 擴 張 計 劃 外,本 集 團 並 無 重 大 投 資 或 收 購 重 大 資 產 或 其 他 業 務 的 具 體 計 劃。然 而,本 集 團 將 繼 續 物 色 新 業 務 發 展 的 商 機。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 本 公 司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採 納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 的 目 的 為 透 過 向 本 集 團 的 董 事、高 級 管 理 層 及 僱 員 提 供 擁 有 本 公 司 股 權 的 機 會,獎 勵 彼 等 為 本 集 團 作 出 的 貢 獻,吸 引、激 勵 及 挽 留 技 術 熟 練 與 經 驗 豐 富 的 人 員 為 本 集 團 的 未 來 發 展 及 擴 張 而 努 力。董 事 會 有 權 管 理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董 事 會 不 時 及 全 權 酌 情 決 定 甄 選 任 何 合 資 格 人 士(定 義 見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參 與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並 釐 定 將 予 授 出 股 份 數 目 以 及 授 出 條 款 及 條 件。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期,根 據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已 向 153 名 選 定 人 士 授 出 本 公 司 每 股 面 值 0.000001 美 元 的 15,147,285 份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其 中 (i) 向 兩 名 選 定 人 士 (即 本 公 司 董 事)授 出 4,159,680 份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及 (ii) 向 151 名 選 定 人 士(即 本 集 團 員 工)授 出 10,987,605 份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所 涉 及 相 關 股 份 佔 本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的 0.6%。 – 21 – 有 關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 的 詳 細 概 要,請 參 閱 本 公 司 日 期 為 二 零 一 八 年 七 月 二 十 五 日、二 零 一 八 年 七 月 三 十 一 日、二 零 一 八 年 十 月 二 十 四 日 及 二 零 二 一 年 七 月 五 日 的 公 告,以 及 有 關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 授 出 詳 情 請 參 閱 日 期 為 二 零 二 零 年 四 月 二 十 日、二 零 二 一 年 二 月 一 日 及 二 零 二 一 年 三 月 二 十 五 日 的 公 告。 周轉率 平 均 存 貨 周 轉 天 數 由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114.1 天 減 少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的 86.9 天,主 要 由 於 新 冠 疫 情 得 到 控 制,隨 著 產 量 和 銷 量 的 提 升 加 速, 原 材 料 和 產 成 品 的 周 轉 速 度 也 相 應 加 快。 平 均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周 轉 天 數 由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8.4 天 增 加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的 8.9 天,主 要 是 本 集 團 與 部 分 代 收 貨 款 的 第 三 方 結 算 進 度 放 緩,同 時 本 年 度 與 部 分 電 商 平 台 合 作 方 式 有 所 變 化,本 集 團 給 予 信 用 期 略 有 增 加。 平 均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周 轉 天 數 由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38.6 天 減 少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24.8 天,主 要 由 於 銷 量 上 升 存 貨 儲 備 消 耗 快 以 及 本 集 團 獲 給 予 的 付 款 期 的 相 對 縮 短。 僱員及勞工成本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合 共 有 4,387 名 僱 員,其 中 54.4% 為 門 店 營 運 及 銷 售 人 員,而 25.6% 為 加 工 設 施 的 生 產 人 員。 本 集 團 已 開 發 出 一 套 續 效 評 估 系 統,用 來 每 年 評 估 僱 員 的 表 現,這 構 成 了 釐 定 僱 員 的 薪 酬 水 平、花 紅 及 晉 升 的 基 準。銷 售 及 營 銷 人 員 亦 可 根 據 彼 等 完 成 的 銷 售 目 標,並 考 慮 相 關 期 間 相 同 區 域 市 場 的 店 鋪 整 體 銷 售 表 現 收 取 花 紅。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集 團 產 生 勞 工 成 本 總 額 人 民 幣 507.9 百 萬 元,佔 本 集 團 總 收 益 17.7%。 – 22 – 最大供貨商及最大客戶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來 自 本 集 團 最 大 鴨 供 貨 商 的 採 購 在 金 額 上 佔 總 採 購 成 本 4.2%,來 自 五 大 鴨 供 貨 商 的 總 採 購 金 額 合 共 佔 總 採 購 成 本 17.5%。 由 於 本 集 團 的 業 務 性 質,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來 自 其 五 大 客 戶 的 收 益 佔 總 收 益 不 足 30%。 儲備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可 供 分 派 予 股 東 的 儲 備 約 為 人 民 幣1,588.0 百 萬 元。 結算日後事項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後 直 至 二 零 二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日(即 本 公 告 日 期) 本 集 團 並 無 進 行 重 大 事 項。 – 23 – 財務資料 本 集 團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的 經 審 核 綜 合 全 年 業 績 如 下: 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註 收益 銷售成本 3(a) 毛利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2,869,963 (1,211,570) 2,181,502 (971,346) 1,658,393 1,210,156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財務費用 銷售及分銷開支 行政開支 分佔聯營公司溢利與虧損 3(c) 4 219,627 (60,073) (1,084,919) (309,610) 27,572 147,689 (39,556) (916,737) (228,147) 26,653 除稅前溢利 5 450,990 200,058 所得稅開支 6 (108,566) (48,837) 年內溢利 342,424 151,221 以 下 應 佔: 母公司擁有人 342,424 151,221 0.15 0.07 342,424 151,221 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 每股盈利 8 基 本 及 攤 薄(人 民 幣) 年內溢利 – 24 – 綜 合 損 益 及 其 他 全 面 收 益 表(續) 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匯 兌 差 額: 換算海外業務的匯兌差額 6,635 14,898 於隨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 損益的其他全面收入淨額 6,635 14,898 由功能貨幣換算至呈列貨幣 (29,351) (75,677) 將不會於隨後期間重新分類至 損益的其他全面虧損淨額 (29,351) (75,677) 年內其他全面虧損 (22,716) (60,779) 年內全面收入總額 319,708 90,442 以 下 應 佔: 母公司擁有人 319,708 90,442 其他全面收入 於隨後期間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 其 他 全 面 收 入: 將不會於隨後期間重新分類至 損 益 的 其 他 全 面 虧 損: – 25 – 綜合財務狀況表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註 非流動資產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使用權資產 預付款項 租賃按金 其他無形資產 於聯營公司的投資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其他 金 融 資 產,非 流 動 遞延稅項資產 9(a) 10 12 非流動資產總值 流動資產 存貨 貿易應收款項 預 付 款 項、其 他 應 收 款 項 及 其 他 資 產 結構性存款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其他 金 融 資 產,流 動 衍生金融工具 受限制現金 在途現金 現金及銀行存款結餘 流動資產總值 – 26 – 11 12 12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1,438,185 481,026 37,530 94,575 25,282 569,271 1,407,646 568,581 15,328 90,453 30,719 277,069 120,000 84,145 120,000 80,880 2,850,014 2,590,676 321,937 73,571 172,860 454,499 255,191 66,250 175,460 232,204 662,809 – – 1,092 2,101,253 1,607,798 19,417 384,066 68 1,583,761 3,788,021 4,324,215 綜 合 財 務 狀 況 表(續)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註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50,000 34,278 77,933 466,432 2,372 189,551 46,346 400,765 50,184 86,393 459,353 2,372 224,414 38,002 流動負債總額 866,912 1,261,483 流動資產淨值 2,921,109 3,062,732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5,771,123 5,653,408 1,233,353 36,105 55,409 51,298 184,650 1,240,150 16,868 40,562 53,670 201,305 非流動負債總額 1,560,815 1,552,555 資產淨值 4,210,308 4,100,853 16 (341,445) 4,551,737 16 (263,525) 4,364,362 4,210,308 4,100,853 流動負債 計息銀行借款 衍生金融工具 貿易應付款項 其他應付款項及應計費用 政 府 補 助,流 動 租 賃 負 債,流 動 應付所得稅 13 14 15 9(b) 非流動負債 可換股債券 其 他 應 付 款 項 及 應 計 費 用,非 流 動 遞延稅項負債 政 府 補 助,非 流 動 租 賃 負 債,非 流 動 14 9(b) 權益 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股本 庫存股份 儲備 16 總權益 – 27 – 財務報表附註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公司及集團資料 本公司為於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獲豁免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 的 註 冊 辦 事 處 位 於 Intertrust Corporate Services (Cayman) Limited 的 辦 公 室, 通 訊 地 址 為 One Nexus Way, Camana Bay, Grand Cayman KY1-9005, Cayman Islands。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一 六 年 十 一 月 十 一 日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聯 交 所」)主 板 上 市(「上 市」)。 2.1 編製基準 財 務 報 表 已 根 據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頒 佈 的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包 括 所 有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 則(「香 港 會 計 準 則」)及 詮 釋)、香 港 公 認 會 計 原 則 及 香 港 公 司 條 例 的 披 露 規 定 編 製。財 務 報 表 乃 根 據 歷 史 成 本 基 準 編 製, 惟 以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以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計 量 的 結 構 性 存 款、其 他 金 融 資 產 及 按 公 平 值 計 量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除 外。除 另 有 說 明 者 外,財 務 報 表 以 人 民 幣(「人 民 幣」)呈 列,所 有 價 值 均 已 湊 整 至 最 接 近 千 位。 2.2 會計政策及披露變動 本 集 團 已 就 本 年 度 的 財 務 報 表 首 次 採 用 下 列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利 率 基 準 改 革-第 2 階 段 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7 號、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4號 及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的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的 修 訂 二零二一年六月三十日之後的 新 冠 肺 炎 疫 情 相 關 租 金 減 免(提 早 採 納) 經 修 訂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的 性 質 及 影 響 載 於 下 文: (a)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香 港 會 計 準 則 第 39 號、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7 號、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4 號 及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的 修 訂 於 當 現 有 利 率 基 準 以 其 他 無 風 險 利 率(「無 風 險 利 率」)替 代 時 會 影 響 財 務 報 告 時 解 決 先 前 修 訂 中 未 涉 及 的 問 題。修 訂 提 供 實 際 權 宜 方 法,於 入 賬 釐 定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合 約 現 金 流 的 基 準 變 動 時,倘 變 動 因 利 率 基 準 改 革 直 接 引 致,且 釐 定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的 新 基 準 經 濟 上 相 當 於 緊 接 變 動 前 的 先 前 基 準,在 不 調 整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的 賬 面 值 的 情 況 下 更 新 實 際 利 率。此 外,該 等 修 訂 允 許 利 率 基 準 改 革 要 求 就 對 沖 名 稱 及 對 沖 文 件 作 出 的 變 動,而 不 中 斷 對 沖 關 係。過 渡 期 間 可 能 產 生 的 任 何 損 益 均 透 過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的 正 常 規 定 進 行 處 理,以 衡 量 及 確 認 對 沖 無 效 性。當 無 風 險 利 率 被 指 定 為 風 險 組 成 部 分 時, 該 等 修 訂 亦 暫 時 寬 免 實 體 須 符 合 可 單 獨 識 別 的 規 定。寬 免 允 許 實 體 於 指 定 對 沖 時 假 設 符 合 可 單 獨 識 別 的 規 定,前 提 是 實 體 合 理 預 期 無 風 險 利 率 風 險 成 分 於 未 來 24 個 月 內 將 可 單 獨 識 別。此 外,該 等 修 訂 亦 要 求 實 體 披 露 其 他 資 料,以 使 財 務 報 表 的 使 用 者 能 夠 了 解 利 率 基 準 改 革 對 實 體 金 融 工 具 及 風 險 管 理 策 略 的 影 響。 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並 無 持 有 根 據 倫 敦 銀 行 同 業 拆 借 利 率(「倫 敦 銀 行 同 業 拆 借 利 率」)以 外 幣 計 值 的 計 息 銀 行 借 款 及 其 他 借 款。該 修 訂 對 本 集 團 的 財 務 狀 況 及 表 現 並 無 任 何 影 響。 – 28 – 2.2 會 計 政 策 及 披 露 變 動(續) (b)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四 月 頒 佈 的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16 號 的 修 訂 為 承 租 人 伸 延 可 行 權 宜 方 法 存 在 性,可 選 擇 不 就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疫 情 直 接 導 致 的 租 金 寬 減 十 二 個 月 應 用 租 賃 修 訂 會 計 處 理。該 可 行 權 宜 方 法 相 對 地 僅 適 用 於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疫 情 直 接 引 致 之 租 金 寬 減,租 賃 付 款 之 任 何 減 幅 僅 影 響 原 定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或 之 前 到 期 的 付 款,條 件 是 滿 足 可 行 權 宜 方 法 之 其 他 條 件。該 修 訂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四 月 一 日 或 之 後 開 始 的 年 度 期 間 追 溯 有 效,初 步 採 用 修 訂 的 累 積 效 果,視 為 對 本 會 計 期 初 留 存 溢 利 的 開 戶 餘 額 的 調 整。該 修 訂 允 許 提 前 採 用。該 修 訂 對 本 集 團 的 簡 明 綜 合 財 務 資 料 並 無 任 何 影 響。 本 集 團 已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提 早 採 用 該 修 訂,並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對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導致的出租人授予的所有租金減免應用實際 可 行 權 宜 方 法,該 等 減 免 僅 影 響 原 定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三 十 日 或 之 前 到 期 的 付 款。 對 二 零 二 一 年 一 月 一 日 的 期 初 權 益 餘 額 並 無 影 響。 3. 收 益、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淨 額 收 益、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淨 額 分 析 如 下: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2,869,963 2,181,502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 (a) 收益分類信息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貨品或服務類型 氣調包裝產品 真空包裝產品 零售店特許權費 其他產品 2,498,285 268,683 27,601 75,394 1,895,116 253,041 5,120 28,225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總計 2,869,963 2,181,502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收益確認時間 於某一時間點轉讓貨品 隨著時間轉讓服務 2,842,362 27,601 2,176,382 5,120 來自客戶合約的收益總計 2,869,963 2,181,502 – 29 – 3. 收 益、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淨 額(續) 來 自 客 戶 合 約 的 收 益(續) (a) 收 益 分 類 信 息(續) 下 表 列 示 於 本 報 告 期 間 計 入 報 告 期 初 合 約 負 債 的 已 確 認 收 益 金 額: 計入報告期初合約負債的 已 確 認 收 益: 銷售貨品及安裝服務 特許權費 (b)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18,372 5,322 – 672 23,694 672 履約責任 有 關 本 集 團 的 履 約 責 任 資 料 概 述 如 下: 銷售休閒滷製品 履 約 責 任 乃 於 交 貨 後 即 告 完 成,一 般 情 況 下,一 旦 交 貨 即 結 算 貨 款,而 針 對 特 許 經 營 商 及 經 銷 商 則 除 外,其 通 常 需 預 付 貨 款。 零售店特許權費 履 約 責 任 於 提 供 服 務 後 隨 著 時 間 達 成,而 提 供 服 務 前 通 常 需 要 預 付 款 項。一 般 情 況 下,特 許 權 費 合 約 的 期 限 為 一 年 以 上,並 且 特 許 權 費 根 據 合 約 計 費。 於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分 配 至 餘 下 履 約 責 任(未 達 成 或 部 分 未 達 成)的 交 易 價 格 金 額 如 下: 預 期 將 確 認 為 收 益 的 金 額: 一年內 一年後 – 30 –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39,249 36,105 23,694 16,868 75,354 40,562 3. 收 益、其 他 收 入 及 收 益 淨 額(續) (c)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附註 其他收入及收益淨額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結構性存款的利息收入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其他金融資產的 利息收入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量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的 公 平 值 收 益╱(虧 損)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量的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的 公 平 值(虧 損)╱收 益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平 值 收 益╱(虧 損)- 可換股債券嵌入式衍生部分 衍 生 工 具 的 公 平 值 收 益- 不符合對沖資格的交易 處 置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 收 益╱(虧 損)淨 額 處置使用權資產項目虧損 使用權資產減值 外匯差額收益 政 府 補 助* 捐贈開支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其他 總計 * 4. 9 9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60,906 6,826 45,243 15,706 39,148 12,081 6,125 (1,626) (7,719) 8,291 14,474 (3,843) 2,330 19,417 48,796 (9,980) (24,281) 14,396 18,582 – 31,340 18,684 (1,075) (12,096) (1,724) 50,388 20,625 (12,591) – 8,893 219,627 147,689 已 確 認 的 政 府 補 助 並 無 附 帶 未 達 成 條 件 及 其 他 或 然 事 項。 財務費用 財 務 費 用 分 析 如 下: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銀行貸款利息 可換股債券利息 租賃負債利息 921 41,831 17,321 10,924 6,505 22,127 總計 60,073 39,556 – 31 – 5. 除稅前溢利 本 集 團 除 稅 前 溢 利 乃 經 扣 除╱(計 入)以 下 各 項 後 達 致: 已售存貨成本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折 舊 使用權資產折舊 其他無形資產攤銷 核數師薪酬 未計入租賃負債計算的租賃付款 僱 員 福 利 開 支(包 括 董 事 及 最 高 行 政 人 員 薪 酬): 工資及薪金 退 休 金 計 劃 供 款* 以權益結算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開支 其他福利 廣告及推廣開支 電商及外賣平台相關服務及快遞費 燃料費 水電開支 分佔聯營公司溢利與虧損 財務費用 運輸費 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結構性存款的利息收入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其他金融資產的利息收入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量的結構性存款的 公 平 值(收 益)╱虧 損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計量的 其 他 金 融 資 產 的 公 平 值 虧 損╱(收 益)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平 值(收 益)╱虧 損- 可換股債券嵌入式衍生部分 衍 生 工 具 的 公 平 值 收 益- 不符合對沖資格的交易 處 置 物 業、廠 房 及 設 備 項 目(收 益)╱虧 損 處置使用權資產項目虧損 使用權資產之減值 貿易應收款項之減值 匯兌差額收益 政府補助 捐贈開支 出售附屬公司收益 *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977,049 124,700 268,555 9,319 2,400 60,840 764,609 119,938 279,820 12,286 2,180 56,240 390,745 56,982 26,797 33,350 335,955 27,554 4,928 30,330 507,874 398,767 52,793 196,093 17,680 41,798 (27,572) 60,073 86,696 (60,906) (6,826) (39,148) 38,036 166,247 15,633 39,456 (26,653) 39,556 56,452 (45,243) (15,706) (12,081) (6,125) 1,626 7,719 (8,291) (14,474) 3,843 (2,330) (48,796) 9,980 24,281 1,335 (14,396) (18,582) – (31,340) (19,417) 1,075 12,096 1,724 – (50,388) (20,625) 12,591 – 本集團作為僱主並無可用的已被沒收供款供其用於減低現有的供款水平 – 32 – 6. 所得稅 所 得 稅 開 支 的 主 要 組 成 部 分 如 下: 當 期-中 國 年內支出 過往年度撥備不足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97,238 – 35,240 654 97,238 35,894 遞延稅項 11,328 12,943 年內稅項支出總額 108,566 48,837 本集團須就本集團成員公司身處及經營所在的司法權區所產生或所錄得溢利按實體基 準 繳 納 所 得 稅。 本 集 團 基 於 25%(二 零 二 零 年:25%)的 法 定 稅 率(根 據 中 國 企 業 所 得 稅 法 釐 定)對 其 附 屬 公 司 應 課 稅 溢 利 計 提 中 國 當 期 所 得 稅 撥 備。湖 北 周 黑 鴨 食 品 工 業 園 有 限 公 司 被 認 定 為「高 新 技 術 企 業」,因 此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享 有 15% 的 優 惠 所 得 稅 稅 率。該 等 資 格 由 中 國 相 關 稅 務 機 關 每 三 年 審 核 一 次。 香 港 利 得 稅 乃 根 據 年 內 在 香 港 賺 取 的 估 計 應 課 稅 溢 利 的 16.5%(二 零 二 零 年:16.5%)稅 率 計 提,惟 本 集 團 的 一 間 附 屬 公 司 除 外,該 公 司 為 符 合 兩 級 制 利 得 稅 稅 率 制 度 的 實 體。該 附 屬 公 司 首 筆 2,000,000 港 元(二 零 二 零 年:2,000,000 港 元)的 應 課 稅 溢 利 按 8.25% 的 稅 率 繳 稅 (二 零 二 零 年:8.25%)其 餘 應 課 稅 溢 利 則 按 16.5% 的 稅 率 繳 稅(二 零 二 零 年:16.5%)。並 無 就 該 附 屬 公 司 的 香 港 利 得 稅 計 提 撥 備,乃 由 於 年 內 並 無 在 香 港 產 生 應 課 稅 溢 利。 7. 股息 已宣派股息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238,314 160,075 董 事 會 已 建 議 就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派 付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普 通 股 0.12 港 元(相 等 於 人 民 幣 0.10 元) (二 零 二 零 年:0.08 港 元(相 等 於 人 民 幤 0.07 元)),相 當 於 支 付 合 共 約 人 民 幣 238,314,000 元(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幣 160,075,000 元) (包 括 本 集 團 受 託 人 就 未 來 激 勵 計 劃 持 有 的 已 購 回 股 份 應 佔 股 息 人 民 幣 7,471,000 元(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幤 4,394,000 元)),建 議 末 期 股 息 須 待 本 公 司 股 東 於 應 屆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批 准,方 可 作 實。 – 33 – 8. 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金 額 按 母 公 司 普 通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年 內 溢 利 及 年 內 已 發 行 2,312,877,683 股 (二 零 二 零 年:2,317,728,500 股)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計 算。 每 股 攤 薄 盈 利 金 額 乃 根 據 母 公 司 普 通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年 內 溢 利 計 算,經 調 整 以 反 映 可 換 股 債 券 之 利 息(倘 適 用)。計 算 所 採 用 的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即 為 計 算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所 採 用 的 年 內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數 目,以 及 假 設 在 視 為 行 使 所 有 具 攤 薄 潛 力 的 普 通 股 為 普 通 股 的 無 償 發 行 的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每 股 基 本 及 攤 薄 盈 利 的 計 算 乃 基 於: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盈利 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 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 342,424 151,221 加:可 換 股 債 券 之 利 息 可 換 股 債 券 衍 生 部 分 之 公 平 值(收 益)╱虧 損 41,831 (14,474) 6,505 3,843 扣除可換股債券之利息前 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溢利 369,781* 161,569 2,312,877,683 2,317,728,500 5,018,686 149,038,462 1,615,620 22,866,175 2,466,934,831* 2,342,210,295 每 股 盈 利: 基 本(人 民 幣) 0.15 0.07 攤 薄(人 民 幣) 0.15 0.07 股份 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之年內已發行 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 攤 薄 影 響-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受限制股份單位計劃 可換股債券 * 由 於 計 及 可 換 股 債 券 之 情 況 下,每 股 攤 薄 盈 利 金 額 增 加,故 可 換 股 債 券 對 年 內 每 股 基 本 盈 利 具 有 反 攤 薄 效 應,在 計 算 每 股 攤 薄 盈 利 時 未 予 以 考 慮。因 此,每 股 攤 薄 盈 利 金 額 乃 基 於 母 公 司 普 通 權 益 持 有 人 應 佔 年 內 溢 利 人 民 幣 342,424,000 元,以 及 年 內 已 發 行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數 為 2,317,896,369 股 計 算。 – 34 – 9. 租賃 本集團作為承租人 本 集 團 訂 有 供 營 運 使 用 的 多 項 物 業 的 租 賃 合 約。本 集 團 已 提 前 作 出 一 次 性 付 款 以 向 業 主 收 購 租 賃 土 地,租 期 為 50 年,而 根 據 該 等 土 地 租 賃 的 條 款,將 不 會 繼 續 支 付 任 何 款 項。物 業 租 賃 的 租 期 通 常 介 乎 15 個 月 至 7 年。汽 車 的 租 期 通 常 為 12 個 月 或 以 下 及╱或 個 別 價 值 較 低。一 般 而 言,本 集 團 不 可 向 本 集 團 以 外 人 士 轉 讓 及 分 租 租 賃 資 產。目 前 訂 有 若 干 包 含 延 期 及 終 止 選 擇 權 和 可 變 租 賃 付 款 的 租 賃 合 約,有 關 詳 情 進 一 步 論 述 如 下。 (a) 使用權資產 年 內,本 集 團 使 用 權 資 產 的 賬 面 值 及 變 動 如 下: 租賃土地 物業 總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於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 添置 折舊費用 因不行使延期選擇權 所產生的租期重新評估 因租賃期間不可撤銷之 變動而導致的租期變更 減值 149,762 3,317 (3,335) 693,909 160,025 (277,718) 843,671 163,342 (281,053) – (49,713) (49,713) – – (105,942) (1,724) (105,942) (1,724) 149,744 418,837 568,581 添置 出售附屬公司 折舊費用 因不行使延期選擇權 所產生的租期重新評估 因租賃期間不可撤銷之 變動而導致的租期變更 減值 – (22,465) (3,255) 355,182 – (265,977) 355,182 (22,465) (269,232) – (11,280) (11,280) – – (115,479) (24,281) (115,479) (24,281)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4,024 357,002 481,026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 – 35 – 9. 租 賃(續) 本 集 團 作 為 承 租 人(續) (a) 使 用 權 資 產(續) 本 集 團 的 租 賃 土 地 位 於 中 國 湖 北 省 武 漢 市、廣 東 省 東 莞 市、四 川 省 成 都 市、江 蘇 省 南 通 市、河 北 省 滄 州 市 及 湖 北 省 潛 江 市,租 期 為 50 年。 於 年 內,預 付 土 地 租 賃 付 款 攤 銷 人 民 幣 677,000 元(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幣 1,233,000 元)已 資 本 化 為 成 都 市 及 潛 江 市 的 廠 房 建 築 成 本 的 一 部 分。 (b) 租賃負債 年 內,租 賃 負 債 的 賬 面 值 及 變 動 如 下: (c) 於一月一日的賬面值 新租賃 年內確認的利息增幅 來自出租人的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租金優惠 付款 因不行使延期選擇權所產生的 租期重新評估 因租賃期間不可撤銷之變動 而導致的租期變更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425,719 337,199 17,321 (6,580) (282,679) 656,034 122,333 22,127 (38,836) (192,380) (6,882) (47,324) (109,897) (96,235) 於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賬面值 374,201 425,719 分 析 為: 流動部分 非流動部分 189,551 184,650 224,414 201,305 於 損 益 內 確 認 的 租 賃 相 關 款 項 如 下: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租賃負債的利息 使用權資產的折舊費用 與 短 期 租 賃 有 關 的 開 支(計 入 銷 售 及 分 銷 開 支 及 銷 售 成 本) 有 關 低 價 值 資 產 租 賃 的 開 支(計 入 行 政 開 支) 計量租賃負債時並無計及之可變動 租 賃 付 款(計 入 銷 售 成 本 及 銷 售 及 分 銷 開 支) 來自出租人的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租金優惠 處置使用權資產虧損 使用權資產減值 17,321 268,555 22,127 279,820 7,884 – 8,267 – 52,956 (6,580) 9,980 24,281 47,973 (38,836) 12,096 1,724 於損益內確認的總金額 374,397 333,171 – 36 – 9. 租 賃(續) 本 集 團 作 為 承 租 人(續) (d) 可變租賃付款 本 集 團 租 賃 多 個 零 售 店 及 物 業,其 中 包 含 基 於 本 集 團 於 商 場 的 零 售 店 及 物 業 的 營 業 額 的 可 變 租 賃 付 款 條 款。下 文 提 供 有 關 本 集 團 可 變 租 賃 付 款 的 資 料,包 括 與 固 定 付 款 有 關 的 數 額: 二零二一年 固定付款 可變付款 總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固定租金 可變租金之最低付款 可變租金 239,455 51,108 – – 15,678 37,278 239,455 66,786 37,278 總計 290,563 52,956 343,519 二零二零年 固定付款 可變付款 總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固定租金 可變租金之最低付款 可變租金 160,954 39,693 – – 13,378 34,595 160,954 53,071 34,595 總計 200,647 47,973 248,620 零 售 店 銷 售 額 增 加 10%(二 零 二 零 年:10%)將 導 致 租 賃 付 款 總 額 增 加 2%(二 零 二 零 年:2%)。 – 37 – 10. 於聯營公司的投資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分佔資產淨值 569,271 277,069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聯 營 公 司 詳 情 如 下: 名稱 註冊成立地點 所有權 權益 深圳市天圖興南投資合夥企業 (有 限 合 夥) (「深 圳 市 天 圖 興 南」) 上海郅義企業發展有限公司 長沙天圖興周創業投資合夥企業 (有 限 合 夥) (「長 沙 天 圖 興 周」) 湖北蝸居食品有限公司 中國 25.00% 40.00% 25.00% 投資基金 中國 中國 49.90% 50.00% 49.90% 25.00% 49.90% 50.00% 投資控股 投資基金 中國 20.00% 20.00% 20.00% 食品生產 (a) 投票權 百分比 溢利分成 主要業務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三 月,本 集 團 透 過 其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與 深 圳 天 圖 資 本 管 理 中 心(有 限 合 夥)及 深 圳 天 圖 興 安 投 資 企 業(有 限 合 夥)訂 立 合 夥 協 議,共 同 成 立 深 圳 市 天 圖 興 南(一 間 投 資 基 金),本 集 團 作 為 有 限 合 夥 人,初 始 認 購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500,000,000 元,佔 該 基 金 首 次 認 購 總 額 人 民 幣 1,000,000,000 元 的 50%。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該 基 金 的 實 繳 資 本 總 額 為 人 民 幣 100,000,000 元, 為 一 位 獨 立 第 三 方 機 構 投 資 者 額 外 註 資 人 民 幣 151,500,000 元 減 去 向 全 體 投 資 者 分 配 資 金 人 民 幣 60,000,000 元。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已 向 深 圳 市 天 圖 興 南 實 繳 出 資 人 民 幣235,000,000 元,佔 實 繳 資 本 總 額 的 25.00%。 (b)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四 月,本 集 團 透 過 其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與 上 海 博 复 商 務 服 務 事 務 所 (有 限 合 夥)訂 立 協 議,共 同 成 立 上 海 郅 義,初 始 認 購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29,940,000 元,佔 該 聯 營 公 司 首 次 認 購 總 額 的 49.90%。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已 向 上 海 郅 義 實 繳 出 資 人 民 幣 17,514,900 元, 佔 實 繳 資 本 總 額 的 49.90%。 (c)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月,本 集 團 作 為 有 限 合 夥 人 透 過 其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與 深 圳 天 圖 資 本 管 理 中 心(有 限 合 夥)及 深 圳 市 天 圖 投 資 管 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訂 立 合 夥 協 議,共 同 成 立 長 沙 天 圖 興 周(一 間 投 資 基 金),初 始 認 購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500,000,000 元,佔 該 基 金 首 次 認 購 總 額 的 50%。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本 集 團 已 向 長 沙 天 圖 興 周 實 繳 出 資 人 民 幣250,000,000 元,佔 實 繳 資 本 總 額 的 25.00%。 (d)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一 月,本 集 團 透 過 其 間 接 全 資 附 屬 公 司 將 湖 北 蝸 居 80% 的 股 權 出 售,將 餘 下 20% 的 股 權 保 留 於 湖 北 蝸 居,並 入 賬 為 於 一 間 聯 營 公 司 的 投 資。 – 38 – 11. 貿易應收款項 貿易應收款項 減:減 值 撥 備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74,906 (1,335) 66,250 – 73,571 66,250 本 集 團 尋 求 對 未 收 回 應 收 款 項 維 持 嚴 格 控 制,以 盡 量 降 低 信 用 風 險。高 級 管 理 層 定 期 檢 討 逾 期 結 餘。鑒 於 上 文 所 述 及 本 集 團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與 多 個 不 同 客 戶 有 關 的 事 實,故 並 無 重 大 集 中 信 用 風 險。本 集 團 並 無 就 其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結 餘 持 有 任 何 抵 押 品 或 其 他 增 信 措 施。貿 易 應 收 款 項 不 計 息。 於 報 告 期 末 按 發 票 日 期 劃 分 的 貿 易 應 收 款 項(已 扣 除 虧 損 撥 備)的 賬 齡 分 析 如 下: 三個月內 三至十二個月 一年以上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57,554 15,434 583 65,840 410 – 73,571 66,250 本 集 團 採 用 簡 化 方 法 提 供 香 港 財 務 報 告 準 則 第 9 號 所 規 定 的 預 期 信 貸 虧 損,該 準 則 允 許 使 用 所 有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的 整 個 存 續 期 的 預 期 虧 損 撥 備。本 集 團 整 體 考 慮 攤 佔 信 貸 風 險 的 攤 佔 信 貸 風 險 特 徵 及 貿 易 應 收 款 項 的 逾 期 天 數 以 計 量 預 期 信 貸 虧 損。由 於 大 部 分 應 收 款 項 既 未 逾 期 亦 未 減 值,且 與 近 期 並 無 違 約 記 錄 的 多 元 化 客 戶 有 關 及 信 貸 質 素 並 無 重 大 變 動,董 事 認 為 毋 須 就 該 等 結 餘 作 出 減 值 撥 備。 – 39 – 12. 結構性存款及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其他金融資產 附註 即 期: 結構性存款 其 他 非 上 市 投 資(按 攤 銷 成 本 計 入) 其 他 非 上 市 投 資(按 公 平 值 計 入) (i) (i)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 454,499 60,725 171,479 454,499 232,204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其他金融 資 產-理 財 產 品 (ii) 662,809 1,607,798 非 即 期: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其他金融 資 產-私 募 股 權 基 金 (iii) 120,000 120,000 1,237,308 1,960,002 附 註: (i) 上 述 非 上 市 投 資 為 中 國 內 地 銀 行 發 行 的 結 構 性 存 款 產 品。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並 無 現 金 流 量 僅 支 付 本 金 及 利 息 的 結 構 性 存 款(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幣 60,725,000 元)乃 按 攤 銷 成 本 分 類 及 計 量。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結 構 性 存 款 人 民 幣 454,499,000 元(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幣 171,479,000 元)被 分 類 為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原 因 為 該 等 結 構 性 存 款 的 預 期 回 報 率(無 擔 保)乃 按 介 乎 1.00% 至 4.05%(二 零 二 零 年:1.00% 至 3.75%)的 與 外 匯 匯 率 掛 鈎 的 浮 動 利 率 計 息。 (ii)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幣662,809,000元(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幣1,607,798,000 元)的 理 財 產 品 乃 由 中 國 內 地 及 香 港 持 牌 銀 行 發 行。該 等 理 財 產 品 被 強 制 分 類 為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原 因 為 彼 等 的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並 非 僅 支 付 本 金 及 利 息。 有 關 金 融 資 產 的 投 資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國 債、金 融 債 及 中 央 銀 行 票 據 及 商 業 銀 行 於 中 國 銀 行 同 業 市 場 發 行 的 其 他 投 資 產 品。該 等 產 品 流 通 性 強,屆 滿 期 限 較 短。該 等 產 品 的 屆 滿 期 限 介 乎 90 至 365 天,其 預 期 但 不 保 證 的 年 度 回 報 率 為 3.40% 至 6.80%(二 零 二 零 年:3.40% 至 8.49%)。該 等 理 財 產 品 概 無 逾 期。 (iii)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人 民 幣 120,000,000 元(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幣 120,000,000 元)的 金 融 資 產 為 私 募 股 權 基 金,本 集 團 為 其 有 限 合 夥 人。該 等 理 財 產 品 被 強 制 分 類 為 按 公 平 值 計 入 損 益 的 金 融 資 產,原 因 為 彼 等 的 合 約 現 金 流 量 並 非 僅 支 付 本 金 及 利 息。私 募 股 權 基 金 由 中 國 證 券 投 資 基 金 業 協 會 授 權 的 獨 立 專 業 基 金 經 理 管 理, 為 期 5 年。 – 40 – 13. 計息銀行借款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註 銀 行 貸 款-有 抵 押 銀 行 貸 款-已 擔 保 實際利率 (%) (i) 還款期限 – – 2.7 二 零 二 二 年 人民幣 千元 – 50,000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實際利率 (%) 還款期限 2.06-3.02 二 零 二 一 年 3.81 二 零 二 一 年 50,000 人民幣 千元 370,765 30,000 400,765 附 註: 本 集 團 的 銀 行 貸 款 以 下 列 方 式 作 抵 押: 14. (i) 於 報 告 期 末,本 公 司 的 一 間 國 內 附 屬 公 司 已 為 本 集 團 部 分 銀 行 貸 款 提 供 擔 保,擔 保 最 高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50,000,000 元(二 零 二 零 年:人 民 幣 30,000,000 元)。 (ii)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本 集 團 若 干 定 期 存 款 抵 押 為 人 民 幣 380,066,000 元。 可換股債券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一 月 五 日,本 公 司 已 發 行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到 期 的 可 換 股 債 券,本 金 總 額 為 1,550,000,000 港 元。年 內 該 等 可 換 股 債 券 的 數 目 並 無 變 動。於 二 零 二 零 年 十 二 月 十 六 日, 債 券 持 有 人 選 擇 按 初 步 換 股 價 10.40 港 元 將 債 券 轉 換 為 普 通 股。債 券 持 有 人 選 擇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十 一 月 五 日 按 本 金 的 103.86% 連 同 應 計 但 未 付 之 利 息 贖 回 債 券。任 何 未 獲 兌 換 的 可 換 股 票 據 將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九 日 按 其 本 金 的 106.58% 連 同 應 計 及 未 付 之 利 息 贖 回。債 券 按 1% 的 年 利 率 計 算 利 息,其 須 每 半 年 於 五 月 五 日 及 十 一 月 五 日 支 付。 可 換 股 債 券 由 兩 部 分 組 成: a) 債 務 部 分 初 步 按 公 平 值 1,494,938,000 港 元(相 當 於 人 民 幣 1,258,139,000 元)計 量。隨 後 使 用 實 際 利 率 法 經 計 及 交 易 成 本 的 影 響 後 按 攤 銷 成 本 計 量。 b) 衍 生 部 分 包 括 換 股 權 及 提 早 贖 回 權(並 非 與 債 務 部 分 緊 密 相 關),初 步 按 公 平 值 55,062,000 港 元(相 當 於 人 民 幣 46,341,000 元)計 量。 – 41 – 14. 可 換 股 債 券(續) 與 發 行 可 換 股 債 券 有 關 的 交 易 成 本 總 額 29,104,000 港 元(相 當 於 人 民 幣 24,494,000 元)已 於 其 初 始 計 量 時 被 全 部 分 配 至 債 務 部 分,及 計 入 債 務 部 分 的 賬 面 值,並 使 用 實 際 利 率 法 於 可 換 股 債 券 的 期 間 內 進 行 攤 銷。 債務部分 嵌入式 衍生部分 總計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二零二零年已發行可換股債券面值 債務部分應佔直接交易成本 利息開支 公平值變動產生之虧損 1,258,139 (24,494) 6,505 – 46,341 – – 3,843 1,304,480 (24,494) 6,505 3,843 於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40,150 50,184 1,290,334 41,831 (12,844) (35,784) – – – (1,432) (14,474) 41,831 (12,844) (37,216) (14,474) 1,233,353 34,278 1,267,631 利息開支 已付利息 匯兌調整 公平值變動產生之收益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 貿易應付款項 於 報 告 期 末 按 發 票 日 期 劃 分 的 未 支 付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的 賬 齡 分 析 如 下: 三個月內 三至六個月 六至十二個月 十二個月以上 貿 易 應 付 款 項 不 計 息。 – 42 –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69,719 6,779 742 693 66,371 18,387 1,514 121 77,933 86,393 16. 股本 二零二一年 二零二零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法 定: 50,00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0.000001 美 元 的 股 份 (二 零 二 零 年:50,00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0.000001 美 元 的 股 份) 306 306 已 發 行 及 繳 足: 2,383,140,500 股 每 股 面 值 0.000001 美 元 的 股 份 (二 零 二 零 年:2,383,140,500 股 每 股 面 值 0.000001 美 元 的 股 份) 16 16 本 公 司 的 股 本 變 動 概 述 如 下: 已發行 股份數目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一 月 一 日、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一年一月一日 17. 庫存股份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2,383,140,500 16 (263,525) – – (83,286) – – 5,366 2,383,140,500 16 (341,445) 購回股份 行使以權益結算以股份 為基礎的付款安排 於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股本 報告期後事件 於 該 等 財 務 報 表 獲 批 准 日 期,本 集 團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後 並 無 進 行 重 大 事 項。 – 43 – 其他資料 購 買、出 售 及 贖 回 上 市 證 券 除 透 過 指 定 受 託 人 購 買 本 公 司 股 份(將 用 作 根 據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 進 行 的 獎 勵)外,本 公 司 及 其 附 屬 公 司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內 並 無 購 買、出 售 或 贖 回 本 公 司 任 何 上 市 證 券。本 公 司 已 於 二 零 一 八 年 七 月 二 十 五 日 採 納 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更 多 詳 情 請 參 閱「受 限 制 股 份 單 位 計 劃」一 節。 末期股息 董 事 會 建 議 派 發 末 期 股 息 每 股 本 公 司 普 通 股0.12港 元(採 用1港 元 = 人 民 幣0.81218 元 的 匯 率,相 等 於 每 股 人 民 幣 0.10 元) (「二 零 二 一 年 末 期 股 息」),並 以 港 元 支 付, 合 共 約 人 民 幣 238,314,000 元,約 為 本 集 團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之 純 利 的 70%。 暫停辦理股東登記 為 釐 定 出 席 本 公 司 股 東 週 年 大 會(「股 東 週 年 大 會」)及 於 會 上 投 票 的 資 格,本 公 司 將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五 月 二 十 六 日(星 期 四)至 二 零 二 二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星 期 二) 期 間(包 括 首 尾 兩 日)暫 停 辦 理 股 東 登 記,期 內 將 不 會 辦 理 任 何 本 公 司 股 份 過 戶 登 記。為 符 合 資 格 出 席 將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五 月 三 十 一 日(星 期 二)召 開 的 應 屆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及 於 會 上 投 票,所 有 股 份 過 戶 文 件 連 同 相 關 股 票 必 須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五 月 二 十 五 日(星 期 三)下 午 四 時 三 十 分(香 港 時 間)前,送 達 本 公 司 的 香 港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香 港 中 央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地 址 為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183 號 合 和 中 心 17 樓 1712-1716 室。 待 於 應 屆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批 准 宣 派 二 零 二 一 年 末 期 股 息 後,本 公 司 亦 將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七 日(星 期 二)至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九 日(星 期 四)期 間(包 括 首 尾 兩 日)暫 停 辦 理 股 東 登 記,期 內 將 不 會 辦 理 任 何 股 份 過 戶 登 記。為 符 合 資 格 獲 派 擬 派 二 零 二 一 年 末 期 股 息,所 有 股 份 過 戶 文 件 連 同 相 關 股 票 必 須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六 日(星 期 一)下 午 四 時 三 十 分(香 港 時 間)前,送 達 本 公 司 的 香 港 股 份 過 戶 登 記 處 香 港 中 央 證 券 登 記 有 限 公 司,地 址 為 香 港 灣 仔 皇 后 大 道 東 183 號 合 和 中 心 17 樓 1712-1716 室。二 零 二 一 年 末 期 股 息(倘 於 應 屆 股 東 週 年 大 會 上 獲 本 公 司 股 東 批 准)將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三 十 日(星 期 四)或 前 後 派 付 予 於 二 零 二 二 年 六 月 九 日(星 期 四)名 列 本 公 司 股 東 名 冊 的 股 東。 – 44 – 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本 公 司 已 遵 守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上 市 規 則」)附 錄 十 四 所 載 企 業 管 治 守 則(「守 則」)的 適 用 守 則 條 文,惟 下 文 進 一 步 解 釋 與 守 則 的 守 則 條 文 第 A.5.1 條(現 稱 上 市 規 則 第 3.27A 條)的 偏 差 除 外。 如 本 公 司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月 十 八 日 的 公 告 所 披 露,本 公 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審 核 委 員 會 主 席 及 提 名 委 員 會(「提 名 委 員 會」)成 員 胡 志 強 先 生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月 十 二 日 離 世。於 胡 志 強 先 生 離 世 後:(i)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數 目 為 兩 名,低 於 上 市 規 則 第 3.10(1) 條 規 定 之 最 低 數 目 三 名;(ii)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的 數 目 佔 比 低 於 上 市 規 則 第 3.10A 條 規 定 的 董 事 會 成 員 的 三 分 之 一;(iii) 審 核 委 員 會 成 員 的 數 目 低 於 上 市 規 則 第 3.21 條 規 定 之 最 低 數 目 三 名 且 審 核 委 員 會 主 席 出 現 空 缺;及 (iv) 提 名 委 員 會 的 組 成 偏 離 守 則 的 守 則 條 文 第 A.5.1 條(現 稱 上 市 規 則 第 3.27A 條), 其 規 定 提 名 委 員 會 由 大 多 數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組 成。 於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十 日,陳 晨 先 生 獲 委 任 為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審 核 委 員 會 主 席、本 公 司 薪 酬 委 員 會 主 席 及 提 名 委 員 會 成 員。於 陳 晨 先 生 獲 委 任 後,本 公 司 已 全 面 遵 守 上 市 規 則 第 3.10(1) 條、第 3.10A 條 及 第 3.21 條 以 及 守 則 的 守 則 條 文 第 A.5.1 條(現 稱 上 市 規 則 第 3.27A 條)的 規 定。 董 事 會 將 持 續 檢 討 及 監 督 本 公 司 的 企 業 管 治 狀 況,以 遵 守 該 守 則 並 維 持 本 公 司 高 水 準 的 企 業 管 治。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 公 司 已 採 納 上 市 規 則 附 錄 十 所 載「上 市 公 司 發 行 人 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標 準 守 則」 (「標 準 守 則」),作 為 有 關 董 事 進 行 證 券 交 易 的 行 為 守 則。本 公 司 已 向 所 有 董 事 作 出 具 體 查 詢,而 董 事 已 確 認 於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內 已 遵 從 標 準 守 則。 – 45 – 審核委員會 本 公 司 已 依 照 該 守 則 的 書 面 條 款 設 立 審 核 委 員 會,並 制 定 書 面 職 權 範 圍。於 本 公 告 日 期,審 核 委 員 會 包 括 三 位 成 員,即 我 們 的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陳 晨 先 生、陳 錦 程 先 生 及 盧 衛 東 先 生。陳 晨 先 生 為 審 核 委 員 會 主 席,亦 為 本 公 司 之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具 備 適 當 專 業 資 格。 審核委員會已經審閱及討論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業 績。本 集 團 核 數 師 安 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確 認,本 公 告 所 載 有 關 截 至 二 零 二 一 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本集團綜合財務狀況表及於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合 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以及相關附註與本年度本集團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 載 之 金 額 相 同。安 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在 此 方 面 履 行 之 工 作 並 不 構 成 按 香 港 會 計 師 公 會 頒 佈 的 香 港 審 計 準 則、香 港 審 閱 委 聘 準 則 或 香 港 核 證 工 作 準 則 規 定 所 作 的 核 證 工 作,因 此 安 永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並 無 就 本 公 告 作 出 任 何 保 證。 於聯交所及本公司網站刊載全年業績及年度報告 年 度 業 績 公 告 於 聯 交 所 網 站 (www.hkexnews.hk)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www.zhouheiya.cn) 刊 載。年 度 報 告 將 於 適 當 時 候 送 交 本 公 司 股 東 以 及 可 於 聯 交 所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查 閱。 承董事會命 周黑鴨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周富裕 香 港,二 零 二 二 年 三 月 三 十 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執 行 董 事 為 周 富 裕 先 生、張 宇 晨 先 生 及 文 勇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為 潘 攀 先 生;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為 陳 錦 程 先 生、盧 衛 東 先 生 及 陳 晨 先 生。 – 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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