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登记和审核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做好 2023 年度上半年科研成果登记和审核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请通知教职员工进入科研创新系统录入 2023 年度上半年科研成 果,由各单位科研秘书收集本单位所有科研成果原件,经科研秘书初 审合格后,在科研处安排的时间内由科研秘书携带成果原件前往科研 处进行审核工作。除著作需留存一本在科研处外,其他科研成果的原 件在科研处审核完成后,会返还给各单位。有需要的单位可以指定一 名老师担任科研秘书,与科研处对接工作,并加入江财科研秘书 QQ 工作群,群号为:497077965。未做统一安排的其他单位人员可在任 意工作日到科研处办理科研成果审核。 特别提醒:今年需要申报博导资格的老师可以不根据时间安排表, 在近期自行前往科研处审核 20203 年上半年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登记和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1.请老师们登陆科研创新系统,并按系统要求录入个人本年度的 科研成果,科研创新系统简单使用手册见附件。各单位新进人员可在 本单位科研秘书账号下创建个人信息,由科研秘书将名单报送至科研 处进行人员审核。 2.科研秘书须在科研系统内对本单位科研成果进行初审,并按以 下要求收齐有关科研成果原件及复印件(A4 纸复印) ,原件审核完毕 返还给各单位,复印件留存: (1)科研成果类(含论文、研究报告(非项目类的调研报告)、 著作、艺术作品等):国内权威 B+及以上级别刊物上的论文交原件 1 份及复印件 2 份(需复印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在复印件封面 写上老师姓名,科研处和本单位各留1份);SCI 或 SSCI 检索 3 区及 以上的论文交检索报告及论文全文打印件 1 份;权威以下级别刊物上 的论文交原件;著作交 1 本留科研处存档(个别重要的著作如信毅文 库专著等需留存 2 本),除博士论文、国家级课题成果及获得省部级 以上(含)资助出版的学术著作可直接认定为专著外,其他著作若须 认定为专著,还需提交 3 篇(含)以上 CSSCI/CSCD 期刊论文(详情 请参考《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确认与登记管理办法》江财科研字 [2016]1 号)。论文成果录入须填写题目、作者,卷号、期号、页码 范围、学校署名、字数、ISSN 与 CN 号等详细信息(若期刊没有 ISSN 或 CN 号,可填写 0 或无) 。 发表在江财智库专报等内刊的研究报告请录入科研成果的“研究 报告”一栏。研究报告若被批示,还需录入批示人的姓名、级别及完 整的批示内容,被多个领导人批示的需录入所有批示人的姓名、级别 及完整的批示内容,并提交批示件及研究报告原文。其中,“提交单 位”请据实填写登载的报告名称,如“江财智库专报” 、“现代产业发 展参考”等。 报纸及网络理论文章需录入在科研成果中的“报纸及网络理论文 章”类目下。 (2)纵、横项项目类:结题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 1 份。在录 入的时候,有项目组成员的,必须录入“项目成员”,并且必须分配 好每个成员的贡献率,录入项目到账经费,同时在“年度工作量”一 栏中也必须填写。在有合作者的情况下,贡献率最低不得分配低于 5%。同时必须在“项目文档”中上传“结项证书”的扫描件,无“结 项证书”的,上传经上级部门同意结题的有关材料,以及立项通知书 (或者计划任务书)、结项报告等材料, “项目文档”建议用 PDF 格式。 横向项目需上传合同或协议书(含委托单位批准的经费预算表)、经 费卡的扫描件、横向课题结项登记表(从科研处网站下载填写)、以 及委托单位同意结项或同意验收的证明。上传的附件文件名需在 20 个字以内,附件容量不要太大。未上传附件的项目类成果,学院和科 研处一律不予审核。 今年所有由科研处组织申报并立项的科研项目由科研处统一录 入到科研创新系统,各单位无需重复录入。 (3)获奖证书类:提供获奖证书的原件 1 份。在录入成果信息 时需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4)知识产权类(专利类和著作权):提供证书的原件 1 份。 在录入成果信息时需上传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3.科研成果材料经科研处审核确认后,除科研处保留存档的材料 外,其余成果材料留在本单位,由各单位为教研人员建立科研档案。 4.多人合作的项目,由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负责将该成果的所有 合作者按顺序依次输入科研创新系统;如第一完成人为外单位人员, 则由校内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负责将该成果的所有合作者按顺序依 次输入;依次类推。 5.对于在境外中文刊物(大学学报除外)上发表的论文不予登记。 6.其他注意事项: (1)在录入成果时,应做到认真、细致和准确,各成果字数统 计误差应不超过 5%。各类成果均需将所有合作者完整录入。 (2)在国外(境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学术著作未经所在 单位审查备案的不予以审核认定。 (3)科研成果量较多的学院如财税、工商、会计和信管等学院, 科研秘书可以视情况经与科研处联系后,分批送交审核。 (4)未经教研单位科研秘书审核的成果,科研处一般不予审核。 (5)科研秘书初审范围包括成果名称(录入系统的名称需与成 果原件上的名称一致)、发表日期、合作者,ISSN 号和 CN 号等基本 信息以及附件是否上传完整。对于成果合作者录入不完整的情况,科 研秘书请提醒老师补充完整,再予以审核。 (6)科研创新系统还承担了教育部统计功能,科研秘书在初审 时需特别注意老师们有没有填写教育部统计字段,如未填写,则科研 秘书需要提醒老师补充完整后再予以审核。 (7)各教研单位科研成果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科研成 果审核工作的组织完成情况将与单位年终科研考评得分挂钩。 联系人:马珂、林岚。联系电话:83816260。 附件: 1、2023 年度各单位上半年科研成果审核时间安排表 2、 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确认与登记管理办法(江财科研字【2016】 1号 3、江西财经大学科研成果计分细则(2022 年修订) 4、科研创新系统简易使用手册 科研处 2023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