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docx
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审批表 申报单位(签章) 序号 资产 名称 详细地址 单位性质: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账面原值 申报日期: 房屋产权证号 土地使用证号 年 月 拟租借 面积 申报单位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省财政厅审批意见: 经办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负责人:(盖章) 日 金额单位:元 拟租借 时间 限制用途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说明:1.单位性质分为:行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含定额或定向补助)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国有 资产的社会团体与民办非企业单位。 2.资产价值有原值的填原值,无原值的只填面积或数量。 3.本表一式四份,申报单位、主管部门、产权交易机构、省财政厅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