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7: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 7 疫情防控须知 为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顺利参 加考试,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 施和要求。 一、考生在考前 14 天起须注册“渝康码”和“通信大数据 行程卡”(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 APP 完成), 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 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的,须及时在“渝康码”进行 申报更新,出现相关症状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排除新 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建议考生考前 14 天在渝且不离渝, 不得与境外旅居、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接触。 二、考试当日,所有考生须持考前 48 小时内(以采样 时间为准,下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和 电子均可,下同),且“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 绿码(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其他异常情况的, 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其中:考前 14 天内其他市外来渝 返渝考生,须提供首场考试前 3 天内 2 次(2 次采样间隔至 少 24 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重庆市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 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 48 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指考生 实际参加首场考试当天前 48 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出 具的核酸检测证明。考前 48 小时是指核酸检测采样时间, 而不是检测时间、报告打印时间、检测方出具报告结果时间 等。请考生合理安排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以免影响您参加考 试。 参加多个考试科目的考生,以实际参加第一天考试日为 基准,每次入场查验时,只需提供同一份实际参加的首场考 试当天前 48 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即可,无须进行多次核酸 检测。 三、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 60 分钟到达考点,预留 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进入考点时,考 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检查和指导,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纸质准考证和考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渝 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 四、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考试前 21 天内有境外旅居史,尚未完成隔离医 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二)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 触者、密接的密接,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 生。 (三)尚未出院的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 染者;或者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 访医学观察期内。 (四)考试前 14 天内,曾出现体温≥37.3℃或有疑似症状, 但考试前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五)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 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 (六)考试当天,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异常(非绿码)的考生。 (七)考试当天,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不能按上述要求 提供规定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八)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 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 五、考生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做好自我防护。 (一)考生应当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主动及时 了解重庆市人事考试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 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 人员密集地区,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 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考试当天, 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 (三)考生在考试当天,须自备口罩,除核验身份时须 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时须佩戴口罩,在考试 过程中应全程佩戴口罩。 (四)在考试过程中,考生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 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 员报告,经考点医务人员评估后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 可转移至备用考场考试,考试时间不补,考试结束后应配合 送医就诊;对评估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及时送 医就诊。 (五)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 考点周围聚集,考点不提供停车条件。每场考试结束后,考 生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 六、有关要求 (一)考生应认真阅读本防控须知,如违反相关规定, 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 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 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按相关规定处理。造成不 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本市疫情防控的 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我区将及时发布最新通 知,请广大考生务必密切关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网 (http://cqwl.gov.cn/) ,掌握考试最新动态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