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集)海校友会﹝2019﹞2号——关于印发《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关于成立校友会地方分会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pdf
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厦(集)海校友会﹝2019﹞2号 关于印发《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校友会关于成立校友会地方分会的指导意见》 的通知 各会员: 现将《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关于成立校友 会地方分会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贯彻执行。 –– 1 –– 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关于成立校友会地方分会的指导意见 (2019年1月20日经校友会常务理事会通讯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推动校友会组织建设,本会鼓励海内外校友根据实 际情况成立地方分会。根据《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校友会章程》规定精神,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第一条地方分会的性质。分会是指本会在海内外校友相对集 中区域成立的非法人校友联谊组织,属本会分支机构,遵守本 会 《章程》,接受本会指导,无需另行登记注册。 第二条 地方分会的任务。联系所在区域的校友,以情 感为纽带,以沟通为基础,以服务为手段,组织开展校友联谊 活 动,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 第三条机构设立原则。福建省内原则上以县为单位设立分 会,设区市以所辖行政区(不含县)为单位,省外以省或区域为 单位,境外按国家或地区为单位。 第四条机构名称统一定为: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校友会+地区+分会〔例: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漳 州分会、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云霄分会〕,由 本会授予统一规格、尺寸、材质的铭牌。 第五条 地方分会组织机构。设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 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理事若干名。也可根据需要聘任 顾问、名誉会长。 第六条地方分会成立流程: 1. 由若干名校友发起并向本会提出申请; 2. 与本会办公室共同酝酿组织机构成员建议名单; 3. 收集统计所在地区校友信息; 4. 拟定成立大会议程等材料; 5. 召开成立大会; 第七条本会办公室为分会成立提供政策咨询和策划指导,包 –– 2 –– 括校友会章程、会议议程等材料模板,当地校友信息,协助开 展相关校友联络、会议筹备等工作。 第八条未尽事宜由学院校友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2019年1月25日 厦门(集美)海洋职业技术学院校友会 2019 年 1 月 25 日印发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