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南京财经大学 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NCZB20160108-服务 53 招标人(章):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时间:2016 年 1 月 8 日 1 前 附 表 项目名称 后勤保障处 2016 年 23 辆机动车保险采购 项目地点 南京财经大学仙林校区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胡志强 86718035,13451823783 传真 项目承办单位 后勤保障处 招标内容 2016 年 23 辆机动车保险 付款方式 本校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保机动车出保日期,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依 中标价格办理购买保险手续。参保机动车新购保险生效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全额支付该车保险金。 服务方式 由中标人指定本公司专人免费上门服务,代办所有购买保险的相关手续。 投标文件份数 一套正本四套副本。 投标保证金 标书工本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壹万元整(¥1000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本票√银行汇票 南京财经大学开户行信息: 账号:4301011219100159523 户名:南京财经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察哈尔路支行 中标并与本校签署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如拒绝按投 标承诺与本校签署合同的或与本校签署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的,本校有权 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在本校发布中标公示期满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履 约保证金在履约结束且无履约争议的 15 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凡参加投标的单位需交纳标书工本费、议标评标费等合计人民币贰佰元整 (¥:200 元),此款不退还,本校开具正规收据。 技术答疑 联系人:胡老师 86718035,13451823783 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至: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 3 号,行政楼 405 室 接收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6718576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上午 8:30-10:00 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1 月 19 日 10 时前。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后 60 个日历日内有效 评标办法 综合评审法 2 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采购项目实行公开招标(NCZB2016018-服务 53)。 本次招标由学校招投标中心统一组织,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将按照招投标有关规 定开展工作,请各投标人积极配合,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精心做好相应工作。现将招标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则 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合于本次招标。 2、投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费用。 3、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招标文件的约束力:投标人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完全接受了 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规定。 二、项目描述 1、对本校 2016 年保险陆续到期的 23 辆机动车购买保险,保险期为 1 年。其中:小轿 车 12 辆、丰田考斯特 1 辆、7 座商务车 1 辆、大客车 9 辆。 2、所有车辆保险险种相同: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 (所有车辆圴为 50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并代缴车船税。 3、上一年车辆出险情况由投标人通过相关网络渠道自行查阅。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持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和与所经营项目相关的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的相关证照;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具有项目必须的技术条件或经营能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和良好的信誉,近年来 经营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社会信誉较好。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最新一期江苏省汽车保险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资质(需提供中标 通知书或合同)。 3、投标人须为经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资质。 4、投标人须成立五年以上,资金实力雄厚,资产状况良好,2013 年 1 月之后未受到保 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和较好的经营业绩。 5、投标人必须在南京市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3 6、投标人必须出具 2013 年 1 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受保险业监督 管理机构处罚的承诺书。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从事本项目资质条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内部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 规程和保密措施。 2、投标人独立承担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独立承担工商、物价、税收、安 全等方面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由本校评标小组确定;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未能中标的单位, 本校对其原因不作专门解释。 4、投标人保证,中标后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特殊情况下,做任何更改前 必须经我校书面认可。否则本校有权拒付相关费用。 5、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委派专人与我校对接车险服务。 6、有在本校不良经营记录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资质要求、项目描述、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格式)、投标报价函(参考格式) 、资质审核索引表、评分索引表等有关 资料组成,投标人必须按照此文件要求规范编制和投递投标文件,否则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 件被拒绝。投标人被视为熟悉项目所在地以及履行合同的有关情况,包括涉及本项目的法律、 法规、行业规定,以及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此进行描述。 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可以在开标前二天内以信函、传真 等书面方式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的方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答复内容分发给其他投 标人。 3、投标报价的说明: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项目描述”的内容,按要求一次性报出参保机动车保险 金价格。其报价应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所有车辆 圴为 50 万元) 、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车船税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六、评标办法 1、投标文件的审查: 4 (1)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资质要求。 (2)投标文件在出现非实质性错误情况下,按下列原则处理: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 字为准;正本与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金额大写与小写不符时以大写为准;单价与总价不 符时以单价为准。 (3)评标专家小组可以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清楚或明显有错的投标人进行询标,但投 标人不得修改文件实质性内容或超越询问范围答复。 2、废标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判为废标: (1)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投标资料弄虚作假或对招标人行贿的。 (2)投标人资格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4)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未能做出响应;服务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 求或有缺漏并没有合理说明的。 (5)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或加盖企业印章的。 (6)附有招标人不可接受条件的。 (7)投标报价高于项目预算的。 3、评定中标候选单位: 评标在学校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本着“公平、公正、科学、竞争”的原则认真评议后 确定中标人,对未中标的原因不作解释。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采用百分制打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分规则: (1)报价(80 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0,满足招标要求的 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人银行资信状况(2 分):有开户行或权威评定机构出具的资信、信用证明 的得 1-2 分;没有的不得分。 (3)投标人销售业绩(3 分):2013 年以来投标人有同类项目业绩的(附合同复印件, 原件备查) ,合同金额≧20 万元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 (4)相关服务承诺(13 分): a、对简易赔偿案在金额和时间上的承诺,0-2; b、对大宗赔偿案及其赔付赔款在时间和金额上的承诺,能否合理预付部分赔偿款,0-2 5 分; c、在机构场所设置、专用车辆的保证、出险电话的设立和出险时间上(区分市内、市 外)的承诺,0-2 分; d、参保车辆出险后,当出现人员伤亡时,在合理预计赔款范围内能否预支部分医疗等 费用或预付一定时间内药费以及时间与金额上的承诺,0-2 分; e、按向招标人返还驾驶员安全运行培训经费占实收保费比例大小等承诺,得 0-5 分。 (5)其他得分项(2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且评委认定有意义的有一项加 1 分, 最多加 2 分。 七、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函及报价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及投标报价表(见附件一)。 (2)资质审核、评分索引表:表格中针对招标文件中资质审核项、评分标准的评分项, 投标人依次列明与之相对应的投标文件页码(见附件二)。 (3)投标人资格证明:法人证明、法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最新的协议供货 商资质证书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4)投标人的经营能力证明:同类项目销售业绩。 (5)资信证明:开户行名称、权威评定机构及由其提供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认为其它需要说明和承诺的材料。 所提供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印章或投标人签字。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必须修改时应有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2、招标文件的领取和投标文件的投递 招标文件可在南京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信息网站自行下载。 投标文件应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外层包 封中;包封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投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 印鉴和投标人公章,注明开标前不得开封,包封的粘缝全都用封签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 定代表人名章。 投标截止日后恕不再接受投标人投递标书。 八、投标人承诺对如下内容已完全理解 1、中标人由本校评标小组综合评分确定。 6 2、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 3、投标人保证中标后按招标文件明确指定的要求执行。 4、如因招标人原因造成项目调整的,应以招标人的书面确认书为准。 5、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均充分理解,并承诺一经中标即严格执行,认同本招 标文件、招标公告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主要条款 合 签订日期: 年 月 同 日 甲方: 南京财经大学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乙双方按照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作为投保人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向乙方投保;投保险种为:交强险、车辆损失 险、车辆损失不计免赔、第三者责任险(限额为5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并代缴车 船税。 二、付款方式:本校项目负责人根据参保机动车出保日期,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 依中标价格办理购买保险手续。参保机动车新购保险生效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该车保 险金。 乙方投标报价表 购车 车牌 购车 价格 号码 时间 (万 品牌 保险 交强 期限 险 车辆 损失 险 元) 车辆 损失 不计 免赔 第三 第三 者责 者责 任险 任险 (50 不计 万元) 免赔 车船 合计 税 金额 三、乙方要为甲方就有关保险业务的实际操作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协助。 四、乙方要在投保车辆保险到期日之前,积极主动到投保车辆单位办理投保手续,按照 保险行业规定出具保单。一旦签单,保单立即生效,保费支付方式不影响保单效力。如因乙 7 方服务不及时而对到期应投保的车辆未及时出具保单所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赔偿。 五、参保车辆出险后,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准备理赔材料,并办理理赔手续。 六、乙方为投保单位提供的服务(依据其中标服务承诺) 。 七、出险车辆经乙方定损后,还在本市境内的原则上在甲方定点修理厂修复,在外地出 险车辆确需在外地修理的,必须先与甲方联系并征得同意。 八、乙方须提供一辆专用车辆,以便投保车辆发生事故后应急勘查使用。 九、投保车辆出险后其理赔方式与赔付方法: 。 十、甲乙双方或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要 求违约方承担违约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应向甲方提交10000元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执行结束后退还。若乙方在履行 合同中违约,则甲方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合同的其他组成部分: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邮编: 开户行: 地址: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本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 或解除;因故需要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法另立协议。 十、合同签订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与南京财经大学后勤保障处签订合同, 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6 年 1 月 8 日 8 附件一: 投标报价函 (参考格式) 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 针对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正式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 表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肆份。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的全 部内容,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要求; 2、我方将严格履行本投标文件中的全部承诺和责任,并遵守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的所 有规定;愿意以我方报价单中所报价格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按合同约定落实执行。 3、我方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 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6、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 7、我方针对编号为: 的项目投标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年 (¥ /年)。 8、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和风险管理金。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项目内容。 9、我方将派出 (姓名和职务)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10、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 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行为。 11、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盖单位章) (签字) 2016 年 9 月 日 投标分项报价表 车牌号码 购车时间 购车 价格 (万元) 1 苏 A38588 2003.4.17 2 苏 A01381 3 序号 品牌 保险期限 81.7 考斯特 3 月 07 日 2009.4.8 27.3 丰 田 3 月 19 日 苏 A01382 2009.4.8 27.3 丰 田 3 月 19 日 4 苏 A6C455 2005.4.25 72.4 公 羊 4 月 08 日 5 苏 A01672 2005.5.25 27.2 别 克 4 月 15 日 6 苏 AS2006 2005.5.10 25.3 别 克 4 月 15 日 7 苏 A02773 2005.5.13 27 别 克 5 月 10 日 8 苏 A02790 2005.5.13 27 别 克 5 月 10 日 9 苏 A02337 2010.5.27 27 别 克 5 月 21 日 10 苏 AZ8055 2010.5.26 22.6 金 旅 5 月 21 日 11 苏 A88538 2010.5.27 56.1 金 旅 5 月 21 日 12 苏 A02336 2010.5.27 43.4 奥 迪 6 月 02 日 13 苏 A03021 2008.6.24 24.7 帕萨特 6 月 03 日 14 苏 A03022 2008.6.24 24.7 帕萨特 6 月 03 日 15 苏 A68702 2008.6.24 30.1 金 旅 6 月 04 日 16 苏 AB3187 2011.7.21 47.6 金 旅 7 月 04 日 17 苏 AB3771 2011.7.21 47.6 金 旅 7 月 04 日 18 苏 AB4053 2011.9.8 84.7 安 凯 8 月 16 日 交强险 10 车辆损失 车辆损失 第三者责任 第三者责任 险 不计免赔 险(50 万元) 险不计免赔 车船税 合计 金额 19 苏 AB4853 2011.9.8 84.7 安 凯 8 月 16 日 20 苏 AC4903 2012.8.24 87.6 金 旅 8 月 17 日 21 苏 AC8455 2012.8.24 86.3 金 旅 8 月 17 日 22 苏 A02782 2012.9.18 20.1 帕萨特 9 月 03 日 23 苏 A02783 2012.9.18 20.1 帕萨特 9 月 03 日 总计(人民币大写): ¥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附件二: 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 所在页码 (1)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80,满足招标 要求的最低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人银行资信状况(2 分):有开户行或权威评定机 构出具的资信、信用证明的得 1-2 分;没有的不得分。 (3)投标人销售业绩(3 分):2013 年以来投标人有同类项 目业绩的(附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合同金额≧20 万元的,每 个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没有的不得分。 (4)相关服务承诺(13 分): a、对简易赔偿案在金额和时间上的承诺,0-2; b、对大宗赔偿案及其赔付赔款在时间和金额上的承诺,能否合 理预付部分赔偿款,0-2 分; c、在机构场所设置、专用车辆的保证、出险电话的设立和出 险时间上(区分市内、市外)的承诺,0-2 分; d、参保车辆出险后,当出现人员伤亡时,在合理预计赔款范 围内能否预支部分医疗等费用或预付一定时间内药费以及时间与 金额上的承诺,0-2 分; e、按向招标人返还驾驶员安全运行培训经费占实收保费比例 大小等承诺,得 0-5 分。 (5)其他得分项(2 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且评委认定 有意义的有一项加 1 分,最多加 2 分。 12 资质文件审核索引表 资质审核项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有效营业执照的 分支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税务登记 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最新一期江苏省汽车保险类政府采购协议供货 商资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3、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5、投标人成立五年以上,且 2013 年 1 月之后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违法违规行为、未受保险业监督管理机构处罚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南京市区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证明材料 13 所在页码 附件三 23 辆机动车型号、车架号、发动机号信息内容另见 PDF 文件。有意向参与的投标人可直接 与南京财经大学招投标中心孙老师联系获取,联系电话:86718576。 14 附件四 回 执 请有意参与我校后勤保障处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NCZB20160108-服务 53)招标项目的投标单位在收到 招标文件后填写以下回执并加盖公章,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前传真至(025)86718579 报名,以便我校安排下 一步工作。 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是否参与 公司名称 联系人 电话 手机 备注 投标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