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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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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 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为做好 2023 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 简称“北京杰青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北京市自然科 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申请人管 理规定》)制定本申请须知,用以指导北京杰青项目申 请。 一、申请人事项 (一)申请人的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申请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需具备以下 条件: (1)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1983 年 1 月 1 日(含)后出生,资助期限内每年 在依托单位从事基础研究工作的时间在 6 个月以上; (3)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 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 (4)具有主持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课题的工 作经历; (5)具有国际合作研究经历或曾在国(境)外连续工 作、学习、进修 12 个月(含)以上。 2.申请人须获得如下任一种方式的推荐: 1 (1)得到相关领域的两院院士、战略科技人才、国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的推荐(共 2 位); (2)得到在京国家实验室、北京市新型研发机构、 “三城一区”管委会、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的推 荐(共 1 家)。 “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理机构推荐 的代表性企业可向管委会推荐申请人,管委会根据本单位 制定的推荐项目组织管理规定,结合项目经费配套情况和 应用场景开放情况择优推荐。 推荐人、推荐单位应秉承严谨的态度对推荐项目进行 审查,每名推荐人推荐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2 项/年度。 推荐人、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推荐信应包括申请 人的学术水平、项目的前沿性及独立性、项目与北京经济 社会发展需求结合的紧密程度等;“三城一区”管委会和 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的推荐信应包括申请人与本 园区重点产业的关系、经费配套企业情况及出资金额、管 委会监督企业配资到位情况的承诺、园区为人才培养和成 果转化提供的政策条件与服务等。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应上传推荐信的电子版(PDF 文件),“三城一区”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推荐的还 需上传申请人与匹配资金企业签订的匹配资金协议。项目 获资助后,纸质推荐文件的原件应作为附件随纸质版项目 申请书一并报送。 3.以下科学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北京杰青项目: 2 (1)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 简称“市基金”)项目的; (2)负责在研市科技计划课题 2 项(含)以上的; (3)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者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 (4)获得过北京杰青项目资助的; (5)正在申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 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北京学者计划、首都地区领军人 才等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以及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 目任何一类支持的; (6)正在申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长江学 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等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的, 以及获得上述人才计划项目任何一类支持且在支持期内 的。 市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立项,并 由北京市财政科技经费拨款支持的研究类课题。市基金项 目是指重点研究专题项目(含课题)、面上项目(含面上 专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基金-市教委联合资助项目、 京津冀基础研究合作专项项目。在研市基金项目、在研市 科技计划课题是指在市基金项目申请通知发布之日时资助 期未满的项目、课题。 4.国际合作及研究团队事项 (1)国际合作 申请人应本着平等合作、互利互惠、成果共享的原则, 与国(境)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知名企业开展合 3 作研究,吸引国(境)外杰出科技人才来京从事研究工作。 研究期限内双方互访累计在 12 个月(含)以上。 (2)研究团队 研究团队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 位的研究骨干组成,研究骨干应包括国(境)外合作者, 不超过 5 人,平均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正在攻读研究生学 位的人员可参与项目研究,但不作为研究骨干。 根据《申请人管理规定》,研究骨干及正在攻读研究 生学位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和负责的在研市科技计划课 题合计不得超过 3 项。上述人员参加的市基金项目是指作为 申请人或项目组成员申请的市基金项目以及作为负责人或 项目组成员的在研市基金项目。 (二)特别提示 市基金不支持将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项目申请书在不同 机构中以同一申请人或者不同申请人的名义进行多处申请。 对于申请人在以往市基金或其他机构(如科技部、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等)资助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明确阐 述二者的异同、继承与发展关系。 二、申请书撰写要求 申请书采取在线撰写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书须由申请人本人撰写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 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申请书起始时间为 2023 年 10 月。 3.申请人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在“申报 4 学科”下拉菜单中准确选择申报学科代码,每一申请项目 可选择两个申报学科代码。申报学科代码是计算机随机遴 选评审专家的重要依据,请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学科代码, 不要只选择到一级学科代码。 4.项目的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应合理、 明确,突出学术贡献、技术突破以及学术影响力提升等。 5.项目成员的简历应填写近 5 年来取得的标志性成果, 标志性成果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 5 项。 6.研究团队中的国(境)外人员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 项目申请,国(境)外合作者不超过 2 人。 7.合作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且填写的合作单位名 称应与单位公章一致。项目合作单位不超过 2 个。 8.凡在研究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应履行相关程序的, 需提供相关材料(例如: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须提供 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书面材料),并以 PDF 文件上传材料 原件电子版。 9.申请人可以提供 3 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项目的专 家名单,供遴选通讯评审专家时参考。 三、依托单位及申请人需注意的问题 为避免申请人因非学术性失误而失去评审机会,特别 提醒依托单位及申请人注意,申请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将不予受理: (一)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1.经费预算未按要求科目填列(包干制除外); 5 2.申请书缺页、缺项或有关栏目未填; 3.未按要求在“立项依据”后列参考文献; 4.自行修改申请书栏目或变更栏目顺序; 5.申请书内容涉及违反科研诚信的; 6.未按要求提供电子版的相关证明文件等。 (二)申请人不具备申请条件 (三)申请人不符合《申请人管理规定》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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