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1届毕业生合照、本科优秀论文对应档号.doc
附件 1 2021 届毕业生合照、本科优秀论文对应档号 序 单位名称 号 毕业论文档号 毕业照档号 实体分类号 案卷号 实体分类号 案卷号 1 外国语学院 2021-JX16 1 2021-SX1218 1 2 信息学院 2021-JX16 2 2021-SX1218 2 3 会计学院 2021-JX16 3 2021-SX1218 3 4 地理与旅游学院 2021-JX16 4 2021-SX1218 4 5 法学院 2021-JX16 5 2021-SX1218 5 6 艺术与设计学院 2021-JX16 6、7 2021-SX1218 6 7 财政税务学院 2021-JX16 8 2021-SX1218 7 8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1-JX16 9 2021-SX1218 8 9 经济学院 2021-JX16 10 2021-SX1218 9 10 金融学院 2021-JX16 11、12 2021-SX1218 10 11 公共管理学院 2021-JX16 13 2021-SX1218 11 12 工商管理学院 2021-JX16 14 2021-SX1218 12 13 人文与传播学院 2021-JX16 15、16 2021-SX1218 13 14 创业教育学院 文化创意与旅游学院、 湾区影视产业学院 2021-JX16 17 2021-SX1218 14 2021-JX16 18 2021-SX1218 15 16 国际商学院 2021-JX16 19 2021-SX1218 16 1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1-SX1218 17 18 MBA 学院 2021-SX1218 18 19 国际学院 2021-SX1218 19 15 备注 注:1.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学院,应同时移交本科生毕业生合照与研究生毕业生合 照。 2.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科研机构,已组织研究生拍摄毕业生合照的,也应按上 述要求将毕业生合照整理归档。档号在上表中未列明的,可与综合档案室联系商定。 3.马克思主义学院、MBA 学院的研究生毕业论文属学位档案材料,另行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