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房屋(基础设施)资产(预)增置单.docx
浙江大学房屋(基础设施)资产(预)增置单 (一式三份) 编号: 单位:平方米,元 资产名称 增置日期 房屋地址 结构类型 施工单位 房屋层数 建筑面积 金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资金来源 经办人意见: 房屋建设部 负责人意见: 门 意见(公章) 经办人记帐: 房地产管理 处意见 (公章) 负责人意见: 经办人记帐: 计财处 意见(公章) 负责人意见: 说明: 1. 如建房资金来源(除国拨和学校自筹外)中,有部分资金属使用单位自筹的, 请填写使用单位自筹资金数目( 万元,并提供相关依据的复印件。 2. 浙江大学房屋(基础设施)资产(预)增置单一式三份,由房屋建设部门、 房地产管理处、计划财务处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