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doc
武汉科技大学考场情况登记表 考试地点: 年 月 考试科目 考试方式 闭卷、开卷、口试 教学班级 应到人数 实到人数 日 考 场 情 况 实收答卷数 (其中空白答卷数为 份) 考生代表 1 签名 缺考名单及学号 考生代表 2 签名 监考老师签名 监 考 须 知 一、开考前考场清理和布置 1、监考老师开考前务必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及科目,并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和 “禁止携带手机入考场”等板书在黑板上。 2、合理安排考生座位,并引导考生按规定入座。 3、检查考场,要求考生将书包和书籍放置在指定位置。如有手机不慎带入考场者,要求 考生关闭手机并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随身携带。 4、将考生桌面、抽屉的书籍、书包和纸张全部清理。 二、开考前宣读考场规则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属考试严重作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或互换姓名作弊的; 2、篡改偷换他人试卷进行作弊的; 3、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获取或传递信息舞弊的; 4、窃取试卷或试卷标准答案,篡改考试成绩的; 5、策划、组织团伙舞弊的;考场内外串通舞弊的; 6、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含网络在线课程考试)的; 7、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8、其它舞弊手段特别恶劣的。 (二)学生在考试中,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夹带、传递纸条、交换试卷、代考、 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使用无线耳机(听力考试除外)、偷看、交卷后又去涂改、私自互借文 具等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违者,严格按照《武汉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除考试必需的文具用品外,不允许携带任何其它物品和自备纸张进入考场(开卷 考试可带相关书籍),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若已携带手机等违规物品,请将其关闭后和 书包一起集中放在教室前面指定的位置,不得随身携带或放置在座位周边。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接到考卷后,应立即填写姓名、班级等,并将证件放在桌子的左上角(或右上角) 备查。 2、考试进行 30 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该门课程成绩按缺考记载。考试进行 40 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靠场。考试期间如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3、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自己的考卷(包括试题、答卷纸和稿纸)上交 监考人员。不及时交卷者,考卷作废。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逗留或在 考场附近喧哗。 5、监考老师要对照应考学生名单仔细检查学生证、身份证或一卡通和本人是否相符,做 好考生逐一签到工作。 6、监考老师提醒学生仔细阅读《考试专用答题册》封面的“注意事项”和背面的“考场 纪律”。 7、监考老师务必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并请考生代表签名,将《考场情况登记 表》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8、监考老师发现学生舞弊,应立即报告本次考试负责人,同时还要在本记录表上做好记 录,并将舞弊证据报开课单位。 9、在监考过程中,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瞌睡误事,不做读书 看报、吸烟聊天、使用手机等与监考无关的任何事宜,违者将按《武汉科技大学教学事故认 定及处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