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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152次全体会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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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 152 次全体会议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 针对 152 次学位会研究生毕业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论文答辩及学位会相关工作安排 各学院要根据本单位和学科专业实际情况,在确保质量要求 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研究生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做好 152 次学位会拟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审意见反馈、论文修改、答 辩申请审批、答辩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准备等各项工作。 (一)答辩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时间安排 6 月 2 日之前:完成拟申请学位学生答辩工作。 6 月 9 日左右: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材料至分会秘书。 6 月中旬左右: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计划 6 月末: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 (二)注意事项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组织原则上按照博士、硕士学位授予 细则要求进行,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详见附件 1,答辩会程 序与要求详见附件 2。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材料及召开要求 (一)各学院应提交的材料(见附件 3) 请各学院于 6 月 9 日左右将以下材料报送至所对应的学位评 定分委员会秘书: 1 1.《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各 1 份 2.博士学位研究生上会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纸质 2 本、电子版 1 份) (2)《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基本信息表》(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3)《预答辩情况表》 (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4)评阅书(纸质 2 套、电子版 1 套)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6)《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记录表》 及其所有附件(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7)《博士学位研究生攻博期间所获得学术成果与学位论文 关联性一览表》(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8)《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形式自查内容表》 (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注:请按照《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会材料自 检表》相关要求准备博士材料。(1)-(8)项材料电子版命名方 式: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3.硕士学位研究生上会材料 (1)需要详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纸质 2 本、电子版 1 份) (2)评阅书(纸质 2 套、电子版 1 套) (3)《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情况表》(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4)《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记录表》 及其所有附件(纸质 2 份、电子版 1 份) 2 注:请按照《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上会材料自 检表》相关要求准备硕士材料。(1)-(4)项材料电子版命名方 式:学号+姓名+材料名称。 (二)学院汇报上会情况 1.汇报人员为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 2.汇报本次上会人员基本情况,如申请学位情况、申报导师 情况等内容,申请学位情况汇报提纲见附件 4。 3.各学院汇报前应组织召开学院学术委员会会议,对申请学 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认真讨论,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需详 审学位论文人员名单,并从学术角度给出具体详审意见。原则上 按硕士不低于 10%,博士不低于 20%的比例提出详审人员名单。 (三)学位论文详审报送原则 为切实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建议各学院在满足详审报送比例 基础上依据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情况报送需要详审的博士、硕士 学位论文至相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把关。 对以下情况或人员的学位论文建议重点关注: 1.缓投学位的; 2.有不同意答辩,经复议、复审或重新送审后同意答辩的; 3.评阅分数较低的; 4.退博转硕或博士申请按硕士授学位; 5.第六年及以上的博士生; 6.定向博士生; 7.各级学位论文抽检曾出现问题的导师指导的研究生; 8.学院自行认为需要详审的。 (四)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注意事项 3 1.拟于 152 次学位会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论文评阅结果通过 后,申请答辩需要在系统(网址 http://yjs.hrbeu.edu.cn/)中 点击“学位-答辩申请与查询”,按系统说明书进行相关操作。 2.为保证学位会顺利进行,请各学院务必督促研究生、导 师、学院教务秘书、学院答辩秘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副 主席)等各用户角色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录入与审批,特别提醒研 究生在进行答辩申请时,需认真核对填写学位论文信息、基本信 息(含个人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和学术成果信息,如信息缺失 或有误,会直接影响研究生证书制作发放与学历学位注册。 3.研究生可以在系统中“学位-答辩申请与查询-答辩结果公 布”页面一键打印电子学位档案,并按要求完成审核后存档。 4.研究生毕业离校前需在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学 位-学位论文维护与上传”页面上传最终版学位论文(word 版和 pdf 版)。 (五)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 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哈工程校发〔2022〕145 号)和《哈尔滨工 程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细 则 》( 哈 工 程 校 发 [2017]140 号)规定对研究生学位授予各个环节进行把关与审查。 2.如果以上报送的材料涉密,必须按学校保密的有关规定进 行脱密处理。 3.预计 2023 年 6 月份毕业的研究生务必进行过毕业生图像信 息采集,且证书粘贴的纸质照片务必和学信网相应学历层次的学 历照片保持一致,否则不能进行学历学位注册。 4.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请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各有关单 位如有其它议题需上会审议,请提前与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 4 三、工作要求 (一)研究生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请研究生导师 严把学位论文质量关,做好答辩前后的论文修改审核和指导工作, 确保论文质量。 (二)各学院要提前启动并切实做好学位申请与论文答辩的 各项工作: 1.提前做好答辩前后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答辩与学位申请 相关过程、数据、结果的保留、整理和存档工作。 2.各学院务必保证答辩工作质量,安排专人进行答辩情况督 查。答辩会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确因需要做出调整的,报研究 生院学位办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研究生院要为答辩组织工作提供良好的指导、服务与 支持,保证研究生集中答辩与学位申请期间系统运行平稳,对答 辩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务必确保答辩质量。 四、学位办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木子(硕士学位论文)、鲁丹丹(博士学位论文) 电话:82519841 附件 1:博士、硕士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流程 附件 2:哈尔滨工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会程序与要求 附件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相关材料 附件 4:第 X 次学位会第 X 分会 XX 学院申请学位情况汇报提 纲 研究生院 2023 年 5 月 26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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