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师范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doc
鞍山师范学院 2020 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鞍山师范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 本科(除中职升高职本科学前教育专业的其他本科专业):辽宁省 鞍山市铁东区平安街 43 号 邮编:114007 高职(专科) (包括本科的中职升高职本科学前教育专业):辽宁省 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 690 号 邮编:114016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 75.1 万平方米(约合 1126.7 亩) ;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15.7 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 8.8 平方米;生师比 15.8:1;专任教师 760 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为 49.2%,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 79.9%;教学科研仪 器设备总值 12927 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 9208.2 元;图书 111.6 万册,生均图书 79.5 册。(办学条件数据以 2019 年基层统计报表 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 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 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2020 年学校不设置预留计划。 2、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本科的外国语言文学类只 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日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或日语教学, 其他语种考生慎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或日语 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高职(专科)的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和应用 1 韩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 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 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本科: 序 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1 030302 社会工作 四年 3-6 年 文史 法学 4200 2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四年 3-6 年 文史 法学 3500 师范类 3 040104 教育技术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4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6 年 文史 教育学 3500 师范类 5 040106 学前教育 四年 3-6 年 中职 教育学 3500 师范类 6 040106 学前教育 二年 2-4 年 高职 教育学 3500 专升本、 师范类 7 040107 小学教育 四年 3-6 年 文理 教育学 兼招 3500 师范类 8 040201 体育教育 四年 3-6 年 体育 教育学 4000 师范类 9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四年 3-6 年 体育 教育学 4800 10 040206T 运动康复 四年 3-6 年 体育 教育学 4800 11 040207T 休闲体育 四年 3-6 年 体育 教育学 4800 12 050101 汉语言文学 四年 3-6 年 文史 文学 3500 13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四年 3-6 年 文史 文学 3500 4000 [含英语(师 范)、英语、 商务英语] 4800 专升本 科类 授予学 位门类 14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四年 文理 3-6 年 文学 兼招 15 050201 英语 二年 2-4 年 高职 文学 16 050205 西班牙语 四年 3-6 年 17 050207 日语 四年 文理 文学 兼招 文理 3-6 年 文学 兼招 学费标准 备注 元/年/生 师范类 4800 4800 2 18 050301 新闻学 四年 3-6 年 文史 文学 4200 19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四年 3-6 年 文史 文学 4200 20 060101 历史学 四年 3-6 年 文史 历史学 3500 师范类 21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22 070201 物理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23 070301 化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3500 师范类 24 070302 应用化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4200 25 071001 生物科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3500 26 071102 应用心理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4200 27 071202 应用统计学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4200 28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年 理工 工学 4800 29 080714T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4800 30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年 3-6 年 理工 理学 4800 31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 四年 术 3-6 年 理工 工学 4200 32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四年 3-6 年 理工 工学 4200 33 082707T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四年 3-6 年 理工 工学 3500 34 120108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四年 3-6 年 理工 管理学 4200 35 120202 市场营销 四年 3-6 年 36 120203K 会计学 四年 37 120203K 会计学 二年 2-4 年 高职 管理学 4200 38 120501 图书馆学 四年 3-6 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 39 120901K 旅游管理 四年 3-6 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 40 120902 酒店管理 四年 3-6 年 文史 管理学 4200 41 130201 音乐表演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2 130202 音乐学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5000 文理 管理学 兼招 文理 3-6 年 管理学 兼招 师范类 师范类 4200 4200 专升本 师范类 3 43 130401 美术学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5000 44 130404 摄影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5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5000 46 130405T 书法学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7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8 130503 环境设计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49 130504 产品设计 四年 3-6 年 艺术 艺术学 10000 师范类 师范类 高职专科: 序 号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 年限 科类 学费标准 备注 元/年/生 1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三年 3-5 年 理工 5000 2 560102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二年 2-4 年 三二分段 4000 3 560304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 3-5 年 理工 5000 4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 3-5 年 理工 5000 5 610102 应用电子技术 二年 2-4 年 三二分段 4000 6 610115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三年 3-5 年 理工 5000 7 6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 3-5 年 理工 5000 8 610210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三年 3-5 年 理工 5000 9 620801 健康管理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0 630205 保险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1 630302 会计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2 630604 连锁经营管理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3 630701 市场营销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4 630801 电子商务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5 6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6 640105 酒店管理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17 650101 艺术设计 三年 3-5 年 艺术文 8000 18 650101 艺术设计 二年 2-4 年 三二分段 4000 19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三年 3-5 年 艺术文 8000 4 20 650103 广告设计与制作 二年 2-4 年 三二分段 4000 21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三年 3-5 年 艺术文 8000 22 650104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二年 2-4 年 三二分段 4000 23 650108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24 650122 人物形象设计 三年 3-5 年 艺术文 8000 25 670203 应用英语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26 670203 应用英语(少儿英语方向)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27 670203 应用英语(酒店英语方向)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28 670206 应用日语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29 670208 应用韩语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30 670208 应用韩语(酒店韩语方向)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31 690301 老年服务与管理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5000 32 670102K 学前教育 三年 3-5 年 文理兼招 3000 师范类 33 670102K 学前教育 二年 2-4 年 五年一贯制 3000 师范类 我校外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 2020 年实行按大类招生政策,入学一 年后分为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进行儿童英 语教育培养方向教学。 专业分流原则:按类招生后,经一年培养后,根据省招考办公布的 计划数、学生选择意向,分流培养。 专业分流办法: ①上述确定的按类招生、分流培养的专业,前一阶段按类招生、按 类培养,后一阶段实行分流,按专业或专业方向培养; ②在尊重学生自愿的前提下,依据学生学业成绩、品德表现、加试(面 试)成绩综合排序情况,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的人选。学业成绩排序,每 学期以适当方式公布一次; 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选择师范方向: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受到 学校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加试(面试)成绩不合格; ④选择师范专业方向的需参照相关规定参加面试。面试内容包括: 5 仪表、语言表达(普通话)、书写规范汉字,其中一项不合格,即视为面 试不合格,不得选择师范方向。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 科毕业证书。达到鞍山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鞍山师范学院学士 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鞍山师范学院普通高 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对于师范类毕业生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取 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其中住宿费本科:1200 元 /年·生,高职专科 1000 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 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情况: ①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为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中央政府设立的奖学金, 奖励金额 8000 元/年·人。 省政府奖学金:为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由省政府设立的奖学金, 奖励金额 8000 元/年·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奖励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中央和 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学金,奖励金额 5000 元/年·人。 优秀学生奖学金:为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校 设立的奖学金,标准为: 一等奖学金:2000 元/年·人(奖励比例为 2%) 6 二等奖学金:1000 元/年·人(奖励比例为 4%) 三等奖学金:500 元/年·人(奖励比例为 8%) 企业奖学金:关心教育、投资教育的企业在我校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各学院设定的其它奖学金。 为了公平公正,根据《鞍山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暂 行办法(修订)》(鞍师发【2017】119 号)评定各项奖学金,获奖名单 在校内公示一周。 ②助学情况: 国家助学金:为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人数由省教育厅实 际划拨的人数确定。资助金额:一等 4400 元/年·人, 二等 2750 元/年·人。 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按照国家有关精神办理,学生可 以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和办理生源地信 用助学贷款。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为帮助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和各学院积极为学生提供勤工 助学岗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我校还设有“大学生爱心超 市”,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日常生活用品。 六、录取办法说明 我校招生录取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 规定》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 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 调档比例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 100%;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 (市、 区),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 105%。 严格按各省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2. 身体健康要求及本科英语专业口试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 7 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学籍所在地组织的英语口试,并且 成绩为“良好”以上(含 “良好” )。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 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院校志愿录取,当第一 志愿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院 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结束后完成招生计划 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我校在辽宁省招生的美术类本科专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 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设在艺术类高职(专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 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辽宁省招生的音乐类本科专业、书法类本科专 业设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二阶段,继续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我校体育类专业设在体育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4.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分数优先原则。 有关投档的学生相同分录取原则,执行省里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 省里文件没有明确的,以我校招生章程为准。 ① 普通文理类专业: 分专业录取时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 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报 专业志愿(不含专业服从志愿)录取,优先满足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 性加分)高的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 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 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并适当参 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 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 8 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理科 考生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② 艺术类专业: 报考我校的辽宁省书法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书法类专业 考试,并且成绩合格;山东省音乐类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 2020 年普通 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并且成绩合格;山东省书法 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聊城大学平台),并且 成绩合格;其他专业须参加省级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 1)辽宁美术类(本、专科):针对平行志愿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 综合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当考 生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 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统考) 2)辽宁音乐类、辽宁书法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 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 高考加分) 、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山东书法类: 认可山东省书法学专业联考成绩(聊城大学平台) ,遵照山东省教育 考试院公布的录取投档原则,按综合分排序安排专业。 综合分=专业成绩×750/100×40%+文化成绩×60% 4)山东音乐类: 考生必须参加山东省 2020 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 大学平台) ,并且成绩合格。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联考成绩排序, 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联考成绩相 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 、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 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5)山东美术、河北美术音乐、安徽美术、浙江美术音乐、广西美术、 9 甘肃书法、湖北美术、湖南美术音乐书法类: 针对各省已投档的考生,按考生综合分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 业志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综合分计算方法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 布的原则为准。 6)黑龙江音乐、山西音乐书法、河南艺术类: 针对已投档考生,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再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 愿情况,进行专业分配。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 高考加分) 、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以上各省如有新的规定,按各省规定执行。 ③体育类专业: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体育专业成绩达到辽宁省招考委划定 的合格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 依次按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到 低排序。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7.5+专业课成绩。 ④辽宁省中职升学专业(中职升本): 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中职升学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 语、专业综合课、技能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⑤辽宁省高职升学专业(专升本): 非师范专业:对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考试总成 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高职升学(非师范类专业) 考生依次按照数学(思政)、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专业综合课、技能 考核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师范专业:省招考办对达到我省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的考生,按各 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计算 机、外语、专业综合课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七、艺术类专业校考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10 报名条件:符合教育部和各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 名条件者均可报名。 辽宁省书法类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地点及办法 报名时间:2020 年 7 月 10 日 报名地点: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报名办法: ①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020 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 类专业考生报考证》及复印件,到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报名。 ③ 生报名时需交考试费 180 元。 考试时间:2020 年 7 月 11 日 考试地点:鞍山师范学院 专业考试办法: 1)理论卷(侧重中国古代书法史中的书家、作品,题型以选择、填 空、判断等为主)50 分。 参考教材:《书法教程》(王登科著,辽海出版社 2007 年 4 月出 版)。 2)行书或草书 100 分 3)隶书或篆书 100 分 4)楷书(含魏碑)100 分 5)创作卷(根据所提供的内容,创作作品,书体任选)50 分 总分 400 分。 注意事项: 参加书法类专业考试的考生须自备笔、墨、毛毡等考试 用具。 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发放比例为 1:4。 专业考试成绩信息公示网址:http://202.199.249.135/ 八、联系方式 电话:0412-2961701 传真:0412-2960989 网址:www.asnc.edu.cn 11 E-mail:aszs@mail.asnc.edu.cn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