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信息2016-22.pdf
高等教育信息 2016 年第 22(高教信息总 269) 发展规划处(高教研究所) 2016 年 8 月 10 日 【阅读提醒】 ●本期特稿: 走出“激励陷阱” 让大学教师平心静气做学问 ●高校动态: 废除 985、211 大学 教育部回应:正在研究制定“双一流”建设实施办法 ●地方高教:贵州省教育厅: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撤销 粤高校宿舍新标准出台 生均面积不少于 3 平方米 【本期特稿】 走出“激励陷阱” 让大学教师平心静气做学问 奖与罚是激励的主要方式,以往人们往往强调激励在促进增长方面的积极 效果,现在则开始反思激励尤其是过度激励的负面代价,是一种社会进步。在笔 者较为集中关注的高校教师评价领域,便已出现了过度激励甚至“激励陷阱”的 情况,本文旨在对此问题进行探讨。 从平均主义到绩效主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对西方发达国家一直是一种追赶者的姿态,尤以经济领 域为甚。“经济奇迹”使得中国希望继续在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也能复制奇 迹。尤其在大学建设上,对竞争和发展的强调超过以往任何时期,而且无论是政 府还是大学,都将科研产出作为追赶和发展的最主要行动逻辑,将科研发展作为 追赶和竞争的最主要目标,数量庞大的高校教师自然被视为科研发展的重要力 量,被寄予厚望并压以重担。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高校教师评价制度发生变迁: 一种以激励科研产出效率为目标,并以科研产出数量、等级与利益分配挂钩的绩 效主义评价制度逐渐取代以往的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的平均主义评价制度,并全面 影响着我国高校教师的发展。 第 1页 共 5页 绩效主义背后的理解偏差 激励机制极大地提升了高校教师的科研产出效率。但是,任何事情都有其两 面性,科研成果的快速增长背后,世界级创新成果的依然匮乏,一些高校教师急 功近利甚至学术不端现象的频发,高校中“导师不教、学生不学”的师生关系扭 曲现象严重。 科研并不是高校教师工作的全部。对于高校教师而言,其工作职责并非只有 科研。教学、科研、服务社会是现代大学的基本职能,而高校教师无疑是这三项 职能的主要承担者。普遍实行绩效主义评价制度后,高校教师们都把绝大部分的 精力投入到科研项目和各种科研奖励的争夺中去,自然无暇顾及其他职能的责 任。曾有论者将之归咎于时下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下滑,这不无道理,但以科研 评价为主甚至为唯一的绩效主义评价制度显然要负更大的责任。 高校教师的科研工作更重创造性。即便仅就科研工作而言,高校教师的科研 产出也不是计件产品。创造性才是世界科研评价公认的最高准则,而创造性恰恰 是很难靠奖励和刺激所能达致的。当更多的科研工作者习惯为金钱和奖励而工 作,而不是遵循内心的兴趣和热爱时,科研创造就失去了其根基。最后,会出现 如布迪厄所说的--科研界将会出现大量熟知如何与奖励系统打交道、并且恰到好 处地使用一切已有的特权或文化资本的人,真正的科研创造将越来越远。 如何走出激励陷阱 我国高校教师评价下一步的制度设计和改革,当然不能也不应回到以前平均 主义的老路上,但是也不能在绩效主义的路上一路狂奔甚至走上歧途。尤其是在 绩效主义已经取得不少光鲜的成绩之时,更要提防“激励陷阱”,要思考如何走 出“激励陷阱”并在一个新的层次上促进高校教师发展。笔者认为,应在保持适 度激励的同时,将制度设计重心放在创设宽松的学术环境的思路上,将更有利于 高校教师回归本职和平心静气地进行科研创新。 真正治本之方是权力主体尤其是政府要告别指挥棒思维,尽可能减少行政干 预,确实做到简政放权,落实“放管服”,扩大并落实大学自主办学的权力。这 样,大学无须总是按“指标”办学,自然也不会像监工一样催高校教师快出科研 成果,高校教师也自然会按照教育规律来调节教学和科研的时间和精力分配,大 学职能才会得到充分履行,也才能办出人民满意的教育。 第 2页 共 5页 管理心理学大师赫茨伯格提出的双因素理论认为引起人们工作动机的因素 主要有两个:一是激励因素,二是保健因素。激励因素比保健因素更能提高人们 的满意感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保健因素如果不足,则人们的不满意感会大大增 加并降低工作动力。目前我国的高校教师评价制度的关键问题便在于过多地重视 了激励因素,而对保健因素相对忽略。 在这方面,新加坡和香港的做法可资借 鉴,其高校教师评价和薪酬体系都更重保健因素,虽有级差但能保障整个教师群 体都能够得到较高的经济待遇,从而吸引人才并保障他们安心进行教学科研。我 国人才体制改革正在走向攻坚阶段,高校教师作为一个庞大且具有代表性的人才 群体,如何集思广益、兴利除弊,构建更加合理的评价制度确实事关重大--不但 事关这个群体的创新能力和长远发展,也事关人才体制改革如何取得突破意义的 进展,更事关这个民族和国家未来发展之远景。 (作者:华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陈先哲) (摘编自《光明日报》2016 年 6 月 28) 【高校动态】 废除 985、211 大学 教育部回应: 正在研究制定“双一流”建设实施办法 记者 6 月 28 日从教育部获悉,目前,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正研究 制定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拟于今年启动新一轮建 设。 日前,教育部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其中包括《关于继续实施“985 工 程”建设项目的意见》《关于补充高等教育“211 工程”三期建设规划的通知》 《关于实施“重点特色学科项目”的意见》《关于继续实施“优秀学科创新平台” 建设的意见》等文件。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 布局以及创新驱动发展等重大战略,对高水平大学建设提出了更高更迫切的要 求。 据介绍,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 略决策。1995 年以来,我国先后实施了“211 工程”、“985 工程”等建设项目, 一批高水平大学的整体实力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带动了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 第 3页 共 5页 提升,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摘编自 新华网 2016 年 6 月 29 日) 【地方高教】 贵州省教育厅:就业率过低的专业要撤销 6 月 24 日,记者从贵州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对 2016 年度省属高校本科专业 设置工作提出要求,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不高的专业,要 调减专业招生计划;对于不适应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契合 度不高、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应申请撤销。 贵州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进一步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切实围绕我省 重点发展的大数据、大健康、大旅游产业以及平塘射电望远镜建设、儿科学等领 域急需人才的培养,结合高校发展定位和办学特色,积极调整专业设置,统筹规 划,充分调研,突出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对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办学条件严重不足、教学质量低下、就业率不高等情 况的专业,应调减专业招生计划;对于不适应学校办学定位和特色、与地方经济 社会发展契合度不高、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应申请撤销。 (摘编自《贵州商报》2016 年 6 月 25 日) 粤高校宿舍新标准出台 生均面积不少于 3 平方米 6 月 29 日,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省教育厅《关于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 (宿舍)的管理办法(试行)》,7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学生公寓室内生 均建筑面积 7 平方米以上,生均使用面积及居住人数应达到:本(专)科生不少 于 3 平方米,每室 4 至 6 人;博士生不少于 6 平方米,每室 1 至 3 人。 《办法》中指出,学校应加大学生公寓建设和改造力度,新建、改建和扩建 的学生公寓应达到如下标准:本科生公寓 4 人 1 间,生均建筑面积 8 平方米;硕 士生公寓 2 人 1 间,生均建筑面积 12 平方米;博士生公寓 1 人 1 间,生均建筑 面积 24 平方米。而且,既有学生公寓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寝室配备完好的床、 桌椅、衣柜、书架等生活设施设备及生活必须用品放置处、衣物晾晒处;寝室人 均至少一个单独使用的电源插座,配备有上网设施,安装有智能限电装置;学生 第 4页 共 5页 公寓区应设有自行车临时停放场所等条件。(摘编自《南方都市报》2016 年 6 月 30) 第 5页 共 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