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doc
重师科发〔2010〕26 号 关于做好 2011 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通知,2011 年度国家社科 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2011 年度课题指南》已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与 《申报公告》一起发布。请各单位负责人和相关研究人员高 度重视,认真作好动员、组织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有关事 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今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的平均资助额度为:重点项 目 20—25 万元,一般项目 12—15 万元,青年项目 10—12 万元。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适当的资助经 1 费,并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合理的 经费预算。 (二)申请者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 成员)年龄不得超过 39 周岁(1972 年 3 月 10 日后出生), 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申请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 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 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 报一个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 项目(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项 目。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其课题组成 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申报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 (三)其他要求 1. 《课题指南》条目一般只规定研究范围、研究方向 和研究重点,申请人要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没有明确的研究 对象或问题指向的申请一般不予受理。只要符合《课题指南》 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23 个学科均可申报自选课题。申报 2 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 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 2.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范围涉及 23 个学科,所有学 科的申请书都要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布的《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跨学科的课题要 按照“尽量靠近”的原则,选择为主的学科进行申报。教育 学、艺术学、军事学三个单列学科具体申报事宜将分别由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公室、全军哲 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另行组织,请留意科研处网站通知。 3. 201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将实行限额申报,我校 申报指标为 45 项左右。各单位应在广泛动员、积极申报的 基础上,对课题申请严格把关,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和层次。 4.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 为 2—3 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 对策研究要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确定。 5. 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 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 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 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经批准同意出版的 成果须报送全国社科规划办两套样书。成果鉴定为优秀或被 登载《成果要报》及《成果文库》的项目负责人、信誉良好 的鉴定专家和通讯评审专家,申请新项目时将享受一定的倾 3 斜政策。 二、申报材料 (一)定稿时需提交的材料 1.审查合格的最新版本《申请书》及《活页》各一式 6 份,电子文档 1 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 纸双面印 制、中缝装订。特别注意:今年的《活页》填写中,明确要 求用最适合的字号和行间距排版,版面控制在 4 页,字数不 超过 4 千字(含前期成果和参考文献)。即一张 A3 纸双面印 刷,不得超页,同时将原有的《国家社科基金通讯评审意见 表》放在 A3 纸的首页。 2.《申报清单》电子表 1 份。 3.本通知涉及到的各种材料下载地址: 1)学校科研处主页:“通知公告”栏或“资料下载— 国家社科基金—2011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下载;2) 全国哲社规划办公室网站:http://www.npopss-cn.gov.cn。 (二)申报流程 今年是国家社科基金首次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总申报名 额为 45 项左右。因此请各学院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务必做 好项目初评及修改工作,确保申报质量。同时,今年市社科 规划办受理申报的截止日期在我校寒假开学之前,故科研处 此次将在放寒假前完成本次项目申报的所有程序。请严格按 4 照下表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时 间 12.22—12.27 12.28—1.10 1.12 日全天 1.13—1.17 1.18—1.19 1.20—1.24 1 月 25 日 下学期 开学前 工 作 安 排 备注 各单位统计本单位此次拟申报项 目数,并请申报者填写申报题目, 汇总后报科研处。 1.项目申请者撰写申报材料初稿 (申请书+活页+项目申报自查表), 交学院科研秘书; 2.科研秘书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 初稿及修改稿不限定打印格式, 一式 1 份。《项目申报自查表》 行资格审查; 3.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 中请务必填写电子邮件及联系 初评,并提出修改建议,反馈给项 方式 目负责人对照修改。 4.申请者将修改稿重新提交给学 院科研秘书汇总。 ①申请书、活页;②项目申报 科研处统一受理各单位的申报材 清单汇总;③《项目申报自查 料 表》。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档各 一份。 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 评审。 科研处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将专 家评审意见反馈给课题组。 课题组根据专家意见对项目进行 包括:申请书、活页定稿各 6 修改和反复论证,定稿。 份、汇总清单电子档 1 份。注 各单位科研秘书将本单位申报材 意定稿装订要求:A3 纸张双面 料的定稿汇总后,交科研处计划成 打印复印 果科。 科研处录入申报系统,汇总上报。 三、其他要求 1、请往年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 目而未获准的人员,认真分析、修改申请书的内容,继续申 5 请。 2、去年通讯评审入围而未能获准立项的项目,我校将 其转立项为校级重点项目,今年我校将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3、学院统一提交最终稿的时间是 1 月 25 日,请各位申 请者注意安排好时间。 4、获得过校级重点项目资助或博士启动基金项目资助 者、承担过省部级科研项目者、副高级以上职称者,原则上 必须申报。 5、未尽事宜,请参见本通知附件材料《2011 年度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事项》及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相 关公告。 四、重庆市社科规划办拟于 2011 年 12 月 28 日上午 9: 00—12:00 在西南政法大学新校区模拟法庭召开 2011 年国 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工作会,会议内容包括:①国家 社科基金通讯评审专家交流如何做好项目申报的准备;② 国家社科基金会议评审专家交流如何提高项目申报书质量。 请申请者带上一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积极参会, 凡没通过学院统一报名参会的人员,请在 12 月 24 日前直 接与科研处联系。届时,我们将统一派车前往,具体时间 地点:12 月 28 日上午 8:00,老校区中心花园上车。 五、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咨询科研处。 联系人:刘佳瑜 6 联系电话:65362357 13594130392 E-mail: kyc7@cqnu.edu.cn 科研处计划成果科:大学城综合办公楼 211 室 附件(请于科研处主页下载): 1.重庆师范大学 2011 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注意 事项; 2. 2011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自查表; 3—5.《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 页》+《申报数据代码表》(2010 年 12 月修订); 6.2011 年 国 家 社 科 基 金 课 题 指 南 , 请 点 击 查 看 : (http://www.npopss-cn.gov.cn/directory/2011ktzn.htm) 7.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清单(科研秘书汇总用) ; 8.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科 研 处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 重庆师范大学科研处 项目申报 通知 2011 年 12 月 22 日印发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