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大教发[2019]33号-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东北财经大学关于教师备课的规定.doc
东 北 财 经 大 学 教 务 处 东北财大教发〔2019〕33 号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教师备课的规定的通知 各学院(部、中心): 现将《东北财经大学关于教师备课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 认真贯彻执行。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 2019 年 4 月 22 日 -1- 东北财经大学关于教师备课的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备课是教学过程的教学准备环节,精心认真的教学 准备是顺利完成教学各环节任务的基本保证。为保证教师备课工 作充分有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备课要求 第二条 认真研读拟开设课程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大 纲,了解本课程在专业培养方案中所处的地位与作用,以及专业 人才培养目标对本课程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明确本课程与已开课程和后续课程的关系,以及本 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熟悉课程内容体系、重点与难点、考 核方式、教学时间安排,并以此作为备课准备的基础。 第四条 认真钻研教材,对其中的重点、难点和疑点应在教 研活动中进行集体讨论,广泛搜集并认真研读各种教学参考资料, 不断开拓视野,以求对本课程的理论体系和学术动态有一个全面 了解和深刻把握,加深对教材内容的理解。 第五条 认真调查学生的学习基础,了解学生对开设本课程 的要求;了解学生的知识水平和接受能力;了解学生之间的个性 差异;要注意专业知识与学习方法传授并重,注重培养学生的自 主学习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认真处理好重点和难点的讲解,设计好教学内容,做好与先修课 -2- 程、后续课程及同步课程的衔接工作。 第六条 备课以个人为主,辅之以集体讨论。同一门课程由 两人以上同时开课时,教研室应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教师集体备课, 统一平行班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展,并组织好相互听课,集 思广益,取长补短,发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 第七条 熟悉教学环境,使用多媒体课件教学、网络辅助教 学、实验教学的教师,应在开课前熟悉相关设备或网络环境,并 调整状态适应相应的教学模式。 第三章 附则 第八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关于教师备课的有 关规定》 (东北财大教发[2005]40 号)废止。 第九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3- 东北财经大学教务处印发 -4- 2019 年 4 月 22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