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指南.docx
附件 2 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研究专项项目指 南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全球政治、经济和社会安全造成了 巨大的冲击。为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 然科学基金委)拟资助“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关键科学问题 研究”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专项项目),旨在以新型冠状病毒 为突破口,聚焦于抗病毒药物研究中的共性、关键科学问题, 探索发现抗病毒药物研究的新靶标、新理论,建立新策略、 新技术与新方法,系统、深入研究有效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 药物及其作用机制,为新发、突发病毒性传染病防控药物的 研发提供科学依据。 一、科学目标 1.聚焦共性、关键科学问题,发现并确证抗新型冠状病 毒新靶点、新理论、新策略、新技术与新方法。 2.系统、深入研究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原 创抗新型冠状病毒候选药物,解析作用机制。 二、核心科学问题 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生命周期及宿主因子的药物靶点确证、 作用机制及候选药物研究。 三、主要资助方向 1.研究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生命周期关键环节及宿主因子 的潜在药物靶标及其作用机制。 2.探索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研究的新理论、新策略,发 展普适性抗病毒药物研究的新技术与新方法。 3.研究活性明确、安全性好、成药率高的抗新型冠状病 毒候选药物,解析作用机制。 四、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拟资助普通资助强度(60-100 万/项)项目 10-15 项,高资助强度(200-300 万/项)项目 3-5 项,资助 期限 2-3 年,总资助直接费用约 2000 万元。申请人可根据研 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科学填报资助期限和资金需求。申请书 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4 年 1 月 1 日-202*年 12 月 31 日。” 五、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 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 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从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 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 和承担总数 2 项的范围;获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 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的范围。 2.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申请或参与申请 1 项本专项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接收时间为 2023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7 月 7 日 16 时。 2.本专项项目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 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专项项目 指南和《2023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的相关内容, 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不予受理。 (2)申请人应围绕本项目指南公布的研究方向撰写申请 书,提出明确的关键科学问题,阐述拟开展的研究内容、研 究方案及经费预算等。 ( 3 ) 申 请 人 登 录 科 学 基 金 网 络 信 息 系 统 http://grants.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 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撰写提纲及相关要 求撰写申请书。 (4)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 ,亚类说明选 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申 请代码 1 选择“H34”,申请代码 2 根据项目研究所涉及的领 域自行选择相应学科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 项目申请不予资助。 (5)本专项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数合计不得超过 2 个; 主要参与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贡献者。 (6)申请书应突出有限目标和重点突破,明确对实现本 专项项目总体目标和解决核心科学问题的贡献。 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专项项目相关的其他科技计划 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 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7)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研究内容的课题,申 请人和依托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 条件下方可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及合作研究单位 需提供项目研究不产生生物安全风险的证明材料,未按规定 提供相关生物安全证明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涉及人 与动物的生物医学研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有关部委关于 “伦理和生物安全”的有关规定,申请人必须提供所在单位 或上级主管单位伦理委员会的审核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 研究的,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严格遵守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施 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8)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 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有关规定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 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 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9)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 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依托单位只需在线 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须报送纸质申请书,但应对 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审 核,在项目申请接收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16 时)前 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在截止时间后 24 小时内在线提交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项目 获批准后,依托单位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 助项目计划书》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一并提交。 (四)其他注意事项 1.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在官方网站公布资助专项项目基本 信息。并将相关项目负责人项目执行情况计入信誉档案。 2.专项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将主要精力投入专项项目的研 究中;依托单位应加强对专项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减轻项目负责人不必要的负担,为项目研究提供必要的制度 和条件保障。为更好实现总体目标,项目负责人应积极参加 专项组织的学术交流活动。 3.本专项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医学科学部医学科学九处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10-62328941 电子邮箱:hanlw@nsf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