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测试通知.doc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体育局关于全面实施《国家学生 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文号:苏教体艺〔2007〕9号 各市教育局、体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促进和激励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提高学生体质 健康水平,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总结近几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试行)的基础 上,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进行了修改与完善,并正式定名为《国家学生体质健 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 准〉的通知》 (教体艺(2007)8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我省实施《标准》通知如下,请一并 认真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实施《标准》的重要性 《标准》继续坚持“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继承了《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经验,是 国家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个体在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实施《标准》是全面推进素质教 育,组织学生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激励学生积极参加锻炼,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的 重要举措。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认识增强青少年体质、促进青少年健 康成长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标准》的实施作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抓手, 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结合当地和学校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确保《标准》顺利实施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监控管理和指导的力度,细化 职责,分解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切实 有效措施,按照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并与课外体育活动、课余训练等 有机结合,确保《标准》顺利实施。要把《标准》实施与学校体育工作的各种组织形式紧密 结合,予以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保证。要加强实施《标准》的宣传,调动广大学生参 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推动班级和学校“达标争优”活动普遍开展,使全体学生(残疾学生 除外)达到体质健康标准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建立《标准》测试报告书制度、公告制度 和新生入学体质健康测试制度。针对学生身体素质中薄弱环节,如耐力、柔韧和男生上肢力 量等采取科学的干预措施,帮助学生顺利达到《标准》及格以上等级。 三、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标准》测试 新《标准》在《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试行)的基础上增加了锻炼效果好、实效性强的 锻炼项目和运动技能项目,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促进身体的正常生长发育和身 体形态、机能的全面协调发展,提高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新《标准》的难度(以“中国学 生体质健康网”公布的最新评分标准为准)和要求较前都有较大幅度的提升。各地各校要在 发动学生经常锻炼的基础上组织测试,根据体育课和课外活动的设置,有计划地安排好测试 的项目及时间,以检查、巩固和提高学生锻炼的成果。测试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准确、 实事求是,决不能搞突击测试、限期通过,更不能强迫命令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 四、严格规范测试培训和数据报送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校要按照《标准》实施工作和数据上报培训的要求,对学校测 试人员和数据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业务技术培训。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健全测试制度、质量把 关制度、数据汇总统计上报制度、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及工作总结制度,促使《标准》实施工 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标准》的实施工作计入教师教学工作量。 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过去上报测试数据过程中的经验,切实落实好测试数据的报送 工作,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报送数据的方式是通过互联网“中国学生体质健康 网” (网址中文域名: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英文域名:www.csh.edu.cn)直接上报到“国 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上报数据时间是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 日,上报测试数据的工具软件,在“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上免费下载使用。 五、加强实施《标准》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各地、各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责任意识。在实施《标准》时,要健全各项安全 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场地、器材、设备的安全检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 提出安全要求;测试前要检查和了解学生身体健康情况,因病或残疾学生,可向学校提交免 予执行《标准》的申请,经医疗单位证明,体育教学部门核准后,可免予执行《标准》 ,并 填写《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 ,存入学生档案。在耐力项目测试前,医务部门必须对学 生进行体检,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平时不锻炼,测验时搞突击的现象,谨防意外伤害事故发 生。 六、进一步明确实施时间和目标要求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面实施新的《标准》,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如期实 施《标准》的学校,须如实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核 准后,可延期至2008年实行。各市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延期实施的学校名单于7月1日前报省教 育厅体卫艺教处。 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执行《标准》 ,用3年时间使90%以上的身体正常学生达到《标准》 及格等级以上,相当部分学生达到优秀等级,掌握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 育锻炼习惯,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显著提高。 七、加强对实施《标准》的督查 各级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要定期对学校实施《标准》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各级政府教育 督导机构要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综合督导内容和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对各级各类 学校评优、表彰的基本依据。 自今年开始,省教育厅、省体育局每两年将组织一次对各市和高校实施《标准》情况的 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参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的奖励办法,对实施工作成绩显著的单 位予以表彰和奖励。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07年 7月1日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测试方法、器材规格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