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 (试行).doc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 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计分标准(试行) 一、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分内容 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分内容包含学年成绩、科研情况(科研成果、科研论文、 学术活动)、非科研类获奖情况(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和思想品德 和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情况四个方面。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分总分=科研情况积分+ 学年成绩积分+非科研类获奖情况积分+思想品德和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情况积 分。A 学年成绩,占 25%;B 科学研究,占 60%;C 非科研类获奖,占 10%;D 思想品德和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占 5%。 注 1:设定总分为 100 分,则各项满分分别为 25、60、10、5 分。 注 2:各项均以排名第一的最高分计满分,其它按与第一名的分数比值作为 系数加权得分,最后按各项加权得分总和排名。 二、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 学年成绩按在校期间培养计划规定的学位课课程成绩加权平均分计算,学 习期间无不及格科目。平均学习成绩的计算: 平均学习成绩 C=X/Y 其中, X=各课程学分乘以相应课程成绩的总和 ; Y=课程学分的总和 注:科目“优秀”按 95 分计;“良好”按 80 分计;“及格”按 60 分计。 三、科研情况计分标准 (一)科研成果计分标准 获奖 作者排名 作者 等级 顺序 得分(分/项) 1 450 1.作者排名顺序在第五及以下 2 400 的,得分依据排名顺序及总人数 3 350 由相应公式计算 4 300 5 及以下 250*N/M 国家 级科 研成 果 一 备 注 2.同一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 二 三 一 省部 级科 研成 二 果 三 一 市校 级科研成 果 二 1 350 2 300 3 250 3.专利: 4 200 (1)国家专利应有专利证书, 5 及以下 150*N/M 若指导教师(有文件依据)排名 1 250 第一,学生排名第二,则学生按 2 200 排名第一计分。毕业年级计分有 3 150 效期间内获授权通知书可以计 4 100 分; 5 及以下 50*N/M 1 300 2 250 3 200 4 150 5 及以下 100*N/M 1 200 2 150 3 100 4 80 5 及以下 50*N/M 1 100 2 80 3 60 4 40 5 及以下 20*N/M 1 50 2 40 3 30 4 20 5 及以下 10*N/M 1 30 2 25 3 20 4 15 5 及以下 10 励,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若专利获得其它科研奖励 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4.国家级、省部级科研成果主要 指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和自 然科学奖; 5. 所以有成果必须以长沙理工 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 1 25 2 20 3 15 4 10 5 及以下 5 国家发明 1 100 专利 2 50 实用新型 1 40 专利 2 20 软件 1 40 著作权 2 20 三 (二)科研论文计分标准 项 目 计 分(分/篇) 一区收录 500 分 科 二区收录 200 分 研 SCI 收录论文 论 四区收录 80 分 类 分 明 1.所有科学论文和著 作必须见刊或者有 DOI 号 且 在 网 上 出 版。其中,《中国科 学》、 《科学通报》按 二区论文计分; 三区收录 120 分 文 计 说 CSCD 或 EI 收录的权威期刊 40 分/篇 北大中文核心 30 分/篇 2.研究生科学论文应 是本人为第一作者, 或导师第一作者、本 人第二作者,且长沙 理工大学第一单位; 3.同一论文被不同刊 物收录(转载),以 最高级别刊物加分, 不累加; EI 收录论文和其它有正规刊号的科技期 10 分/篇 刊 4.EI 检索会议论文和 其它累加不超过 30 分。 5.与学校政策相违背 的成果论文不列入 加分统计。 (三) 科研项目计分标准 主持省部级科研创新项目,按 80 分/项,主持校级科研创新项目,按 40 分/项, 其中长沙理工大学必须为第一单位。 (四)学术活动和学科竞赛计分标准 1、参加国家级研究创新论坛等学术活动作报告并发表论文,获一、二、三等 奖,分别加分为:50、30、10 分;参加省级研究创新论坛等学术活动发表论文 并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分为:20、10、5 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作报告并 发表论文,加 20 分(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且获墙报奖,加 20 分);参加国内学术 会议并发表论文,加 10 分(参加国内学术会议且获墙报奖,加 10 分);参加学 院组织的学术报告,加 5 分/次。各项可累积加分,但累计总和不得超过 100 分。 2、主讲学术讲座(云影讲坛、博力学术论坛等)者,校级讲座主讲人加 10 分,院级讲座主讲人加 5 分。 3、学科竞赛:获全国竞赛(如挑战杯、创新创业大赛等专业类竞赛)个人特、 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加 300、150、100、50 和 20 分;获省(部) 级及其以上各种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分别加 150、100、 50、20 和 10 分;获校级及其以上各种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及优胜奖者 分别加 60、30、15 和 5 分;获院级各种竞赛个人特、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 40、20、10 和 3 分。团体类项目,只认前 3 名,第一、二、三名得分比例分别 为 50%、30%、20%。 四、非科研类情况计分标准 先进集体 获 名 奖 次 等 级 社会活动 主要 其他 其他 干部 干部 学生 非学 术论 文 社会 实践 挂职 锻炼 文体 活动 备 注 社 会 活 国 1 一 15 12 10 15 1.各加分项目应有相关文件、证书、原件或部门证明予以 家 2-3 二 14 11 9 12 证实,否则不予认可。未设奖励名次的奖项按同级别的最 级 4-5 三 13 10 8 10 高等级计分。 省(部 1 一 12 10 8 2-3 二 11 9 7 10 4-5 三 10 8 6 8 1 一 10 8 6 市)级 动 与 文 体 活 动 校党 委、行 10 8 12 12 10 10 2.先进集体指先进党支部、优秀班集体等。同一集体因同 一原因获不同“先进集体”称号,取最高分,不累加; 3.先进集体中主要干部为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委员,其 他学生干部为班委、团支部委员,其他学生为该集体中的 2-3 二 9 7 5 7 市)级 4-5 三 8 6 4 6 校研 1 一 6 5 究生 2-3 二 5 会级 4-8 三 4 8 8 政(地 ≤15 其他学生,得分计入社会工作得分中; 6 4.学科竞赛、文体活动若为团体,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 4 6 应名次得分; 4 3 4 5.同一文体活动获不同等级奖,计最高分,不累加,若为 3 2 3 不同项目,可累加; ≤12 ≤6 ≤3 6.非学术论文指社会调查报告、社会实践报告、关于学校 建设性意见报告、散文和诗歌,本项计分实行代表作制, 总数不超过 4 篇; 7.在校外有影响力的媒体上发表文章、稿件按每篇 0.5 分 计;在校级媒体上发表文章、稿件按每篇 0.3 分计。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 社 会 校研究生 院研究生会主席、 工 会正副主 校研究生会副秘书 作 席、秘书长 长、部长 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秘书长、部长、院(直 属系)研究生党支部 正、副书记、团支部 书记 院研究生会 8.社会工作计分视学生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根据考核等级 副部长、校研 加分,由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兼任多项职务者计最高分, 究生会工作 不累加; 人员、学院 9.因解职、辞职、免职使任职时间不足一届的 2/3 的学生 (直属系)研 干部不予加分, 一直担任学生干部超过 2/3 学年的,按其 究生党支部 现最高干部级别加分; 组织、宣传委 10.参加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 员、团支部委 且受到表彰者获得相应加分;按课程要求参加社会实践、 员、班委委员 实习和参加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三助”工作的,不应加分; 11.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等 先进个人按社会实践挂职锻炼项加分(干部及先进个人级 别的加一等分,其它加二等分) ; 12.所有社会活动加分等级以获奖证书所盖印章等级为准。 五、思想品德计分和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情况计分标准 (一)思想品德计分标准 得 项 分 30 20 15 10 说 明 目 1.由评审小组根据研究生思想品德表现给 出个人思想品德基本分(包括未受表彰 获 国 思 家 想 级 品 表 德 彰 者 者),基本分上限为 10 分; 获 1.校党委、校 省 行政发文表 级 彰者; 表 2. 获 市 级 及 彰 以上地方政 者 府表彰者。 学校职 能部门 发文表 彰者; 2.各级表彰均应属思想品德方面;受表彰 者须出示表彰文件或证书证明; 3.同一事迹受不同级别表彰者,以最高分 计,不累加; 4.见义勇为、助人为乐需提供依据证实; 5.各项可累积加分, 但累计不得超过 30 分; 6.因违纪受到学院及以上处分者可视情况 扣分或取消参评资格。 (二)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情况计分标准 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情况积分由研究生辅导员根据学院制定的《材料科学与 工程学院引领本科生学风建设工作细则》对参加学风引领的研究生进行考核,考 核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相应的分值为 10,8,6,4,0。根据研究生的 工作表现和引领的效果给予相应的分值,对于考核不合格和没有参加学风引领的 研究生该项得分记零分。 六、扣分和处罚 (1)无故缺席时事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者,每次扣 1 分。 (2)不参加校、院要求参加的活动,以及班级组织的活动者,每次扣 1 分。 (3)损坏公物视情节扣 1-4 分。 (4)受学院(校区)级通报批评一次扣 1 分,受校级通报批评一次扣 2 分。 (5)在寝室存放危险品(酒精、汽油等)、管制刀具、私拉乱接电线、违章用电或 使用电炉、煤油炉、酒精炉等烧菜做饭者,每次扣 1-4 分。 (6)学生干部工作严重失职扣 1-2 分。 长沙理工大学材料学院研究生申请国家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参与学术 姓 名 年级 所学 专业 论文、项目名称 刊物、项目、 发表、结题、 刊物、项 竞赛、专利或 参赛、会议 目、竞赛、 会议名称 时间 会议级别 第 作者/ 参研人 获奖情况 平均成绩, 英语平 会议和活 (交证书 本专业排 均成绩、 动情况 复印件或 名(含本专 过级情 (时间、 况 会议或活 佐证材料) 业总人数) 备注(是否 是否 担任 干部 动名称) 有挂科、献 血、义工活 动等服务 工作,没有 就不用填) 2012 年 4 月发表的 文章在长 Journal of xxxx Chemistry 张 三 (样 Materials 12 级 2013 年 4 月 SCI 第二作者/2 (8) 沙理工大 学第八届 博力学术 材料 论坛中获 85.93 分, 学 优秀论文 4(8) 奖 表) 产学研合作创 新基地协议:2 xxxx 万吨色釉料粉 体产品深度开 发研究 2012 年 6 月 一般项目 第三参研人 优秀研究 生干部 79.5 分, 六级 (459) 2012 年博 力学术论 坛担任主 讲人 担任 院研 究生 会主 席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