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学校建设指南.docx
附件 无烟学校建设指南 一、学校范围 本通知所称学校,包括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 学校以及普通高等学校。 二、无烟学校基本要求 1.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制度。 2.开设含有烟草危害知识普及的健康教育课堂,多渠道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托幼机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园内(包括 室内、室外区域)全面禁止吸烟,即无人吸烟、无烟味、无 烟头。室内不得摆放任何烟缸烟具。 4.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区、办公区、图书馆等室内场所全 面禁止吸烟。 5.校园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无烟草广告。 6.无烟草赞助。 三、无烟学校建设流程 1.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2.制订无烟学校建设管理规定。 3.广泛张贴或摆放禁烟标识。 4.启动无烟学校建设并告知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5.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定期监督检查,维护无烟环境。 6.开展自我评估,达标后可向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验收 评估,并持续巩固提升无烟学校建设成效。 附件:1.无烟学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模板 2.无烟学校管理规定模板 3.禁烟标识张贴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