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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27 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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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 1、关于财务性投资与类金融。截至 2019 年末,申请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合 计 153,060.37 万元,其中长江晨道、中法人寿保险账面余额分别为 50,000.00 万 元、38,237.85 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合计金额为 154,045.28 万元,其中包括上海 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账面余额 12,500.00 万元。对于以上投资,申请人认 为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产业链上下游展开,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此外,2019 年 12 月,申请人及其子公司香港时代发起设立宁德时代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 本 17,000 万元,已实缴金额 10,000 万元,截至目前尚未开始实际经营。申请人 认为,前述投资宁德时代融资租赁公司事项虽发生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前 6 个月, 但设立目的系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故不需从本次拟募集资金中调减。 请申请人: (1)结合中法人寿保险的主要业务以及长江晨道已投资企业的具 体情况,说明申请人认为上述投资与申请人主要业务存在协同关系、不属于财务 性投资的具体依据,双方围绕主业的具体合作模式及目前开展情况; (2)结合投 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期限及形成过程等,逐项说明截至 2019 年 末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中各明细内容是否属于财务性投 资;说明申请人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认定及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充分; (3)说 明并披露截至 2019 年末申请人所持有的类金融业务情况(包括宁德时代融资租 赁公司) ;结合相关主体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或拟服务)对象、盈利来源等, 进一步说明并披露相关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是否密切相关,是否符合业态所 需、行业发展惯例及相关产业政策; (4)根据以上事项,进一步说明并披露申请 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金额是否符合《再融资业务 若干问题解答(二) 》的相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 投入和拟投入金额是否应从本次募集资金中调减。请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说 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结合中法人寿保险的主要业务以及长江晨道已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 说明申请人认为上述投资与申请人主要业务存在协同关系、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1 的具体依据,双方围绕主业的具体合作模式及目前开展情况 (一)公司投资中法人寿保险的有关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对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法人寿保 险”)进行投资。截至 2019 年末,该笔投资的账面余额为 38,237.85 万元,占公 司净资产比例为 1.00%。中法人寿的主要业务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 保险等保险及其再保险业务。公司投资中法人寿主要着眼于拓展未来在储能电站 等电池资产运营领域的合作机会,根据保险公司资金成本较低、期限较长、安全 性要求较高的特点,考虑通过共同出资或合作建设等方式促进公司储能业务发 展。该笔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其认定为财务性 投资。 (二)公司投资长江晨道的有关情况 2017 年 6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问鼎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 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 下简称“长江晨道” ) 。 长江晨道已于 2017 年 11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 备案,基金编号为 SX9811,基金类型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宁波梅山 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的约定,长江晨道主要从事新能源产业的投资,具 体投资方向包括:1、电池原材料供应商,如正极、负极、电解液、隔膜、结构 件等生产商,锂矿、钴矿等开采企业或资源拥有者;2、动力电池系统解决方案 提供商,BMS 及 Pack 技术提供商等;3、新能源汽车生产商或运营企业;4、储 能系统生产商或运营企业;5、动力电池材料回收、电池再利用企业;6、新兴电 池相关技术的研发企业,或其他与动力电池产业链密切相关的企业。 截至本回复出具之日,长江晨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投资方向开展新能 源产业相关投资,累计投资企业 28 家,已投资企业均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及 储能业务产业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涉及锂电材料、锂电生产设备及系统开发、整 车零部件、充电基础设施等领域。公司投资长江晨道主要是作为动力电池行业的 龙头企业,通过投资方式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促进行业发展,不以获取投资 2 收益为目的,从管理层投资意图角度看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二、结合投资背景、投资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期限及形成过程等,逐项 说明截至 2019 年末所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中各明细内容是 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说明申请人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认定及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 确、充分 (一)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股权比 (万元) 例 主营业务 投资背景和目的 投资时间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销售金属材料;产品设计;新 北京普莱德新 1 材料有限公司 能源技术推广服务;其控股子 7,692.83 25.00% 公司黑龙江普莱德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天 对上游材料及资源进行布 2016/6/27 否 制造合作伙伴,拓展客户渠 2017/1/25 否 局 然石墨的采选及深加工 2 Valmet Automotive Oy 汽车及其零部件的生产、开 21,930.26 23.08% 上汽时代动力 3 电池系统有限 发、销售及其他相关业务 动力电池模块和系统的开发、 17,006.31 49.00% 公司 生产及销售 寻找全球工程合作和欧洲 道及加强研发交流 与下游车企深度合作 2017/6/8 否 2017/10/30 否 2017/11/27 否 对上游镍矿资源进行布局 2018/4/30 否 投资建设储能电站 2018/6/22 否 对上游材料生产过程的环 2018/8/21 否 发展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 深圳盛德新能 以维修保养、二手车交易、电 4 源科技有限公 1,375.51 28.38% 池检测、电池回收业务为主, 司 兼顾充电服务,建立中国新能 投资充电基础设施领域,支 持新能源产业发展 源汽车后服务市场领先优势 围绕国家新能源汽车领域的 创新生态建设,聚焦智能网 联、燃料电池、动力电池、电 北京新能源汽 5 车技术创新中 驱动、电子电控、前瞻技术等 加强与下游主要客户的战 1,647.77 18.75% 心有限公司 细分领域的重点项目承接、重 略协同和深度合作 点技术研发提升、合作共建试 验室建设、检测验证能力建 设、资源和人才培育聚集等 North 6 American 7,584.02 25.87% 国际矿产勘探及资源开发 Nickel Inc. 晋江闽投电力 7 储能科技有限 公司 8 宁乡金锂邦普 建设储能电站;售电;承装、 2,640.00 44.00% 承修、承试电力设施 941.78 25.00%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 3 序 被投资单位 号 账面余额 股权比 (万元) 例 主营业务 环保科技有限 投资背景和目的 投资时间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保处理 公司 南京市卡睿创 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开展 9 新创业管理服 441.18 10.00% 咨询服务、新能源汽车领域的 务有限公司 技术开发等 宜宾市天宜锂 锂电池材料及锂系列产品、新 10 业科创有限公 2018/9/7 否 2018/11/19 否 对上游三元材料进行布局 2018/5/15 否 与下游车企深度合作 2018/12/28 否 布局锂电储能领域 2019/2/1 否 拓展储能业务合作 2019/6/13 否 拓展电动二轮车领域 2019/7/1 否 2019/8/13 否 2019/9/23 否 对上游锂矿资源进行布局 2019/10/11 否 对上游正极材料进行布局 2019/10/30 否 布局科技创新链 6,342.23 15.00% 能源化工产品研发、制造、销 布局上游锂材料 司 售;电池级氢氧化锂、金属锂 湖北格林邦普 11 新能源材料有 三元动力电池材料研究开发 1,561.86 32.00% 限公司 广汽时代动力 12 电池系统有限 福建时代星云 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宁德智享 投资 面向电动二轮车及电动三轮 32,837.45 33.50% 公司 浙江美青邦工 16 程服务有限公 生产、销售 储能业务、能效管理业务领域 545.83 99.10% 伙) 15 无限科技有限 生产及销售 光储充系统集成设备的研发、 1,931.40 20.00% 无锡琅村投资 14 中心(有限合 与制造 动力电池模块和系统的开发、 4,658.36 49.00% 公司 13 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参与 车提供更换动力电池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 为公司海外项目提供设备 2,987.08 30.00% 司 的进出口业务 采购等服务 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 主要围绕新能源车辆、电动船 公司下属中电投融和租赁 上海融和电科 17 融资租赁有限 舶、电动工程机械、电动重卡、有限公司等开展新能源领 12,500.00 25.00% 公司 充换电设施等业务板块开展 域业务合作,进一步推动公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相关业务 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主 营业务发展 18 PilbaraMineral s Limited 主要从事锂矿和钽矿的勘探 25,556.61 8.24% 曲靖市麟铁科 19 技有限公司 20 小计 和开发业务 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的生产与 3,864.81 40.00% 销售 154,045.28 - - - -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情况如下: 序 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股权 (万元) 比例 主营业务 4 投资背景和目的 投资时间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序 号 被投资单位 账面余额 股权 (万元) 比例 国联汽车动力 1 电池研究院有 中法人寿保险 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背景和目的 投资时间 是否为财 务性投资 从事汽车动力电池设计、研 深化与各相关知名汽车企 4,100.00 4.30% 限责任公司 2 主营业务 究,动力电池检测服务 2016/9/12 否 2017/4 是 从事动力电池系统的研发, 2017/4/24 否 业的研发合作 拓展在储能电站等电池资 38,237.85 19.90% 保险 产运营领域的合作机会 公司出售北京普莱德新能 广东东方精工 3 科技股份有限 48,450.00 6.20% 公司 “高端智能装备”和“汽车核 心零部件”两大板块 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主要 生产和销售)股权取得的股 份支付对价 长江晨道(湖 北)新能源产 4 业投资合伙企 50,000.00 15.87% 从事新能源产业的投资 通过投资方式支持产业链 上下游企业,促进行业发展 2017/6/19 否 2018/7/30 否 2018/8/23 否 - - 业(有限合伙) 非道路车辆的动力电池系 杭州鹏成新能 5 源科技有限公 统研发、生产、销售;新能 450.00 5.00% 司 布局电动叉车领域 产、销售 北汽蓝谷新能 6 源科技股份有 新能源纯电动汽车与核心 11,822.52 0.58% 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 与下游车企客户深度合作 限公司 7 源电池及配件技术开发、生 和服务等 小计 153,060.37 - - - 综上,公司上述投资均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及上下游展开,不以获取投资收 益为主要目的,除对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基于谨慎性原则将其认定 为财务性投资外,其余投资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有关财务性投资的认定及相关 信息披露准确、充分。 三、说明并披露截至 2019 年末申请人所持有的类金融业务情况(包括宁德 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结合相关主体的具体经营内容、服务(或拟服务)对 象、盈利来源等,进一步说明并披露相关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是否密切相 关,是否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相关产业政策 (一)公司持有的类金融业务情况 截至 2019 年末,发行人所持有的类金融业务为持有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股权和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股权。 1、2019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和公司子公司香港时代发起设立宁德时代融资 租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7,000 万元,已实缴金额为 10,000 万元。宁德时代融 5 资租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不含金融租赁) ;向国 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非融资性担保; 从事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为探索锂电池行业的新业务模式,借助融资租赁的特点,助推主业发展,进 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发起设立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拟围绕公 司主营业务,以公司下游或终端客户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经营性租赁、融资性 租赁等方式为下游或终端客户提供相关服务,进一步推动公司动力电池、储能电 池等主营业务发展。截至目前,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尚未开始实际经营。 2、2019 年 9 月,公司以现金 12,500 万元参与设立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 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25%。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中电投融和租赁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设立的融资租赁平台, 主要围绕新能源车辆、电动船舶、电动工程机械、电动重卡、充换电设施等业务 板块开展经营租赁、融资租赁等相关业务,以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企业为主要服 务对象。公司该笔投资主要是为了与中电投融和租赁有限公司等其他发起人开展 新能源领域业务合作,进一步推动公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业务发展。 (二)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助力主业发展符合业态所需、行业惯例及相关产 业政策 融资租赁与产业相结合,能够有效满足新能源产业发展所需资金,推动行业 发展。2015 年 8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 提出在公交车、出租车等用车领域鼓励通过融资租赁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配套设 施。2017 年 3 月,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等五部门发布《关 于金融支持制造强国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制造业领域融资租赁业务发展, 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通过控股、参股等方式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充分发挥融资租赁业务支持企业融资与融物的双重功能。 目前新能源产业相关上市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涉及融资租赁业务的 案例较为普遍,例如锂离子电池相关公司比亚迪、亿纬锂能,以及下游整车厂上 汽集团、广汽集团等,均存在通过控股或者参股方式涉足融资租赁业务的情况。 综上所述,公司拟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涉及主体为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和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述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 6 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相关产业政策。 四、根据以上事项,进一步说明并披露申请人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 资(包括类金融业务)金额是否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相关 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金额是否应从 本次募集资金中调减 根据上述情况,目前公司持有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包括对中法 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对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对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的投资,截至 2019 年末,该三项投资的账面余额合计为 60,737.85 万元,占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合计为 1.59%,占比较小,投资金额占比 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发起设立宁德时代融资租赁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 17,000.00 万元),出资 12,500.00 万元参股上海融和电科融资租 赁有限公司。虽然上述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 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但为了更为谨慎的运用募集资金,公司仍在本次募集资金 总额中对上述投资涉及 29,500.00 万元金额进行扣除。除上述情况外,本次董事 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公司不存在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或类 金融业务情形。 基于上述情况,根据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募集资金 金额拟调减 3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前后对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使用募集资金额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额 1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电池扩建项目 400,000.00 400,000.00 2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能锂离子电池研发与生产项目(三期) 550,000.00 550,000.00 3 四川时代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300,000.00 300,000.00 4 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 200,000.00 200,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00 520,000.00 2,000,000.00 1,970,000.00 合计 综上所述,发行人已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 》的相关规定, 对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会计师询问并了解发行人投资中法人寿、长江晨道等的目的,查 阅了发行人的定期报告、审计报告、发行人参股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核查上述 7 主体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是否涉及类金融业务,获取了相关会计科目明细、合 同、部分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就发行人是否存在财务性投资、类金融业务访谈 了发行人相关人员。 经核查,保荐机构、会计师认为:1、公司投资中法人寿保险主要出于与储 能等主营业务协同发展,但基于谨慎性原则,将上述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公 司投资长江晨道主要是作为动力电池行业的龙头企业,通过投资方式支持产业链 上下游企业,促进行业发展,从管理层投资意图角度看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 不属于财务性投资。2、公司财务性投资(包含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披露符合 相关规定。3、公司类金融业务相关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 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相关产业政策。4、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 (包括类金融业务)金额符合《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二) 》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减。 2、关于募投项目。发行人前次首发募投项目包括“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 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预计 2020 年 8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至 2019 年末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96,247.99 万元。此外,公开信息显示,发行人 2019 年度 毛利率明显下滑,2020 年第一季度装机量及市场占有率亦出现下滑情况。 请发行人进一步: (1)说明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建成情况下,再次进行融 资并扩产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结合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 变动情况、动力电池市场外资开放格局、下游汽车消费市场变动趋势,说明发行 人是否存在毛利率及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下滑风险,新增产能消化措施以及募投项 目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请保荐机构说明核查过程、依据,并发表明确核 查意见。 回复: 一、前次募投项目尚未完全建成情况下,再次进行融资并扩产的必要性和 合理性 (一)前次募集资金按计划投入,未使用部分占比较低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上市,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为 535,208.45 万元,投向“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 8 和“宁德时代动力及储能电池研发项目”,两个项目建设期均为 36 个月,分别计 划于 2020 年 8 月底和 2021 年 3 月底完成建设。上市以来,公司按照计划进度合 理安排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458,798.85 万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为 96,247.99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 17.98%,占比相对较低,与计划投入 进度相匹配。 前次募投项目之一的“宁德时代湖西锂离子动力电池生产基地项目”建设目 的主要是扩充产能,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项目建设进度基本正常,并已经 陆续投入生产,2018 年和 2019 年分别实现效益 10,748.82 万元和 13,945.92 万元, 预计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增加公司产能,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上市后,业务快速发展,收入规模不断增长,市场占有率稳步提升。公 司主要经营的动力电池业务和储能业务发展空间巨大,需前瞻性布局产能建设和 技术研发以满足市场需求,有必要进行股权融资,补充业务发展所需的长期资金, 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目前主要从事的动力电池业务前景广阔 在全球节能环保、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清洁能源持续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等 因素驱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突飞猛进,替代传统燃油车的趋势日趋明 确。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 比例为 4.68%,而根据工信部 2019 年 12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征求意见稿),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目标销量占比为 25%。从海外来看,新能源汽车销售量持续增长,且挪威、德国、瑞典、爱尔兰、 瑞士、英国、法国等国也将于 2030 至 2040 年之间陆续禁售燃油车,未来新能源 汽车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新能源汽车终端市场的强劲需求,将带动动力电池行业的高速发展。根据 BNEF(彭博新能源财经)2020 年 5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长期展望报告,2020 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球乘用车销量的占比预计为 3%,2030 年预计达到 28%;2030 年全球锂电池的需求量预计将超过 2,000GWh,其中主要为乘用车、商用车的锂 电池需求。 9 2、公司积极布局的储能业务潜力巨大 随着锂电池成本不断下降、储能应用场景逐步成熟,国内外锂电池储能市场 正在快速增长。储能产品的普及将带来绿色能源的高效利用,是全球能源变革的 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储能系统应用场景非常丰富,主要包括发电侧的调频、削峰 填谷、整合配套可再生能源等,以及用电侧的工商业用户储能、家用储能等,市 场发展潜力巨大。BNEF(彭博新能源财经)预测,2040 年全球储能电池累计装 机量将达到 2,850GWh。 公司在储能领域布局多年,一方面通过加强自身的市场推广力度和研发投 入,另一方面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公司合资合作,以持续增强在储能领域的技术 和产品储备。公司近两年储能系统销售收入增长显著,前期储能市场布局及推广 开始取得成效。 3、公司需提前布局产能建设和技术研发,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是动力电池行业龙头企业,根据中机中心合格证数据及 SNE Research 数据,公司 2019 年动力电池装机量国内份额占比达 53.60%,全球份额占比达 27.87%,均位列第一;公司储能领域的布局也已初见成效,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 联盟(CNESA)2020 年 5 月发布的《储能产业研究白皮书 2020》显示,公司 2019 年电化学储能项目装机量位列市场第一,并大幅领先同行业公司。公司须逐步加 大产能建设、研发项目的投入,才能满足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电池系统新 增产能建设通常需要 2-3 年的建设期,研发周期一般所需时间更长,因此须进行 前瞻性布局。 综上,公司本次融资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二、结合国内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及税收优惠政策变动情况、动力电池市 场外资开放格局、下游汽车消费市场变动趋势,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毛利率及 市场占有率进一步下滑风险,新增产能消化措施以及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谨慎 性、合理性 (一)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国政策大力支持和鼓励的新兴产业,近年来,国家推出 了多项补贴、税收优惠和其他政策以促进产业发展,具体如下: 1、补贴政策 10 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政策。2013 年 9 月,财政 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继续 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对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助, 补助标准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年退坡。 2015 年 4 月,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联合发布《关于 2016-2020 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 , 明确了在 2016-2020 年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主要依 据节能减排效果,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逐步退坡。 2018 年 4 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乘用车企业 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 (即“双积分”政策)开始正 式实行,该办法明确对车企提出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与新能源汽车生产比例达标 两个考核指标要求,如果积分不达标将会受到相应监管措施。“双积分”政策促 使车企向新能源领域转型,提升新能源汽车供应,帮助平抑补贴退坡对行业需求 端的影响。 2020 年 4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原则上 2020 -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30%;加大对公共交通 及特定领域电动化支持,2020 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 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 综上,国家在出台新能源相关补贴政策时就已经明确了补贴逐步退坡的相关 规定,补贴门槛逐渐提高、补贴逐步退坡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市场对此已有充 分预期,并且 2020 年 4 月新的补贴政策出台后,未来几年的补贴预期进一步明 确,有利于行业长期稳定发展。 2、税收优惠政策 2017 年 12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执行的车 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明确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 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 消费,2020 年 4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新能源汽车 11 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政策的公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综上,我国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除前述补贴政策和税收优惠 政策外,还通过双积分政策助推行业平稳健康发展。2020 年 5 月 22 日李克强总 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加强新 型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 产业升级” 。新能源汽车是连续三年来“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被提及的重点领 域,体现了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长期政策导向。 (二)公司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市场地位保持领先 全球动力电池行业参与者主要集中在中国、日本和韩国,行业内参与企业众 多,但头部企业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较高。作为动力电池行业领军 企业,公司经过多年在锂离子电池领域的累积和发展,拥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1、前瞻战略布局,引领行业发展 公司在研发、客户、产业等方面持续进行前瞻性布局。研发方面,公司先后 提前布局三元电池、高能量密度、CTP、快充、自加热等电池技术,实现精准卡 位。客户方面,公司率先进入国际一流车企产业链,市场地位得到巩固;与国内 客户合作建厂,深度合作绑定优质客户。产业方面,公司 2012 年成立青海时代, 生产储能电池,积聚潜力迎接挑战;2015 年收购广东邦普,布局电池回收,打 造产业链闭环。公司战略布局具有前瞻性和行业引领性,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奠定了坚实基础。 2、完善的研发体系,全面的技术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和技术工艺的研发,建立了涵盖产品研发、工程设计、测 试验证、工艺制造等领域完善的研发体系,设立了“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电化学储能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锂离子电池企 业省级重点实验室、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 心,研发和技术优势突出。报告期内,宁德时代积极参加国内外行业标准制定, 获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开展得锂离子电池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标准化试 点,参与制定的联合国《电动汽车安全全球技术法规》(GTR20)正式发布,牵头 起草的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通过技术审查,承办 12 了 ISO/IEC 锂离子电池相关的国际标准工作组会议。 3、突出的市场地位,显著的规模优势 公司是全球领先的动力电池企业,拥有业内最广泛的客户基础。一方面,公 司在国内市场为上汽、吉利、宇通、北汽和广汽等品牌车企以及蔚来、小鹏等新 兴车企配套动力电池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在海外市场已经与特斯拉(Tesla) 、 宝马(BMW) 、戴姆勒(Daimler) 、大众(Volkswagen)和沃尔沃(Volvo)等国 际车企品牌深化合作,已获得其多个重要项目的定点。公司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 在供应链管理、成本控制、人才聚集、技术持续迭代、客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强 能力。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公司规模优势日益凸显。 此外,公司拥有国际领先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能力,智能制造下的效率不断提 升;执行严格的生产质量体系,产品安全可靠。在专业化、多元化、国际化的管 理团队带领下,公司持续保持领先的市场地位,2017 年至 2019 年动力电池销量 连续三年排名全球第一。公司在国际市场早已与外资动力电池企业开展充分竞 争,并获得了多个重要车型定点。2020 年一季度,受疫情影响,我国新能源汽 车产销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大幅下滑,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显示,2020 年 1-3 月,我国动力电池装机量 5.68GWh,较上年同期下滑 53.90%,公司 2020 年 1-3 月动力电池装机量 2.80GWh,国内市场份额稳居行业第一名。 (三)新能源汽车市场前景广阔 在全球节能环保、汽车电动化和智能化、清洁能源持续替代传统化石能源等 因素驱动下,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突飞猛进,替代传统燃油车的趋势日趋明 确。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数据,2019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占全部汽车 比例为 4.68%,而根据工信部 2019 年 12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 (征求意见稿),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目标销量占比为 25%。从海外来看,新能源汽车销售量持续增长,且挪威、德国、瑞典、爱尔兰、 瑞士、英国、法国等国也将于 2030 至 2040 年之间陆续禁售燃油车,未来新能源 汽车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根据 BNEF(彭博新能源财经)2020 年 5 月发布的新能源汽车长期展望报告, 受疫情影响,2020 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预计为 170 万辆,同比下滑 18%, 但后续将恢复增长势头,2023 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预计为 540 万辆,年均 13 复合增长率达 47.00%。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也将持续提升,BNEF(彭博新能源 财经)预计 2020 年新能源汽车在全球乘用车销量的占比预计为 3%,2030 年达 到 28%,2040 年进一步提升至 58%,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空间巨大。 (四)新增产能消化措施以及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 1、新增产能消化措施 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替代传统燃油车的趋势 日趋明确,新能源汽车渗透率将持续提升,带动动力电池需求快速增长。作为动 力电池龙头企业,公司必须前瞻性布局产能建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进行产能建设,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公司锂离 子电池的产能分别为 17.09GWh、27.72GWh 和 53.00GWh,同时,公司锂离子电 池产能利用率分别为 75.54%、93.87%和 89.17%,处于行业较高水平。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涉及 52GWh 新增产能,2-3 年建设期,系根据市场发展和客户需 求规划的产能建设计划,具有谨慎性、合理性。一方面,新能源动力电池和储能 市场发展迅速,公司作为全球领先、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供应商将受益于行业和市 场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增加产品性能、降低产品成本,增强公司 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营销网络的广度覆盖和完善技术服务支持体系,提 升客户满意度等方式,推动产品销售。 根据中机中心合格证数据,2019 年公司动力电池装机量国内市场占有率达 53.60%,公司将继续充分发挥公司在国内动力电池市场的显著优势,与国内客户 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大向国内优质客户销售;同时积极开拓海外 市场,公司与特斯拉(Tesla)、宝马(BMW)、戴姆勒(Daimler) 、大众(Volkswagen)、 标致雪铁龙(PSA)、捷豹路虎(Jaguar)和沃尔沃(Volvo)等国际车企品牌深 化合作,已获得其多个重要项目的定点,相关产品将陆续开始供货;在产品应用 领域,开发电动船舶、两轮电动车、电动叉车、5G 基站等增量市场;积极布局 市场前景广阔的储能领域,与国家电网、地方国企等合资运营储能电站,积极开 展全球重点区域的销售推动储能业务快速增长。 2、募投项目效益预测的谨慎性、合理性 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电化学储能前沿技术储备研发项目为研发项 目,不涉及效益测算之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三个产能建设项目收益测 14 算的主要过程和依据如下: (1)项目的营业收入测算 在营业收入测算中,公司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行业发展 状况,以谨慎性为原则进行估计。 (2)项目总成本费用测算 项目的总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外购燃料动力费用、人工成本、折 旧摊销费用、修理费、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原材料及燃料动力成本参考公司 报告期内同类产品主要原材料和动力耗用情况、市场价格确定。 人工费用根据项目需要使用的人员数量及参考公司实际薪资水平、募投项目 建设所在地平均薪资水平进行测算。 折旧费采用直线年限折旧法,折旧年限等主要参考公司现有折旧政策。 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中的人员费用按照计划人数和人均薪酬预测。 (3)项目的净利润测算 各项税费的计算以公司历史经验数值为基础、合理考虑未来情况加以确定。 (4)测算结果 根据上述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产能建设项目的主要测算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宁德时代湖西锂离 子电池扩建项目 江苏时代动力及储 能锂离子电池研发 与生产项目(三期) 四川时代动力电 池项目一期 3年 3年 2年 16GWh 24GWh 12GWh 达产后各年度平均收入 1,084,310.98 1,531,351.47 813,233.23 达产后各年度平均总成本 982,227.58 1,365,060.31 701,514.34 达产后各年度平均净利润 80,729.40 133,536.76 90,210.92 16.21% 15.99% 15.34% 项目 建设期 产能 内部收益率(税后)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充分考虑了公司历史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行业 发展状况,测算依据和结果合理、谨慎。 (五)公司已充分提示毛利率下降及市场竞争加剧等风险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2019 年年度报告等文件中,公司已充分提示毛利 率下降及市场竞争加剧等相关风险,主要内容如下: “2017 年以来,受动力电池产能快速提升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影响, 动力电池系统售价降幅增大,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国家 15 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 存在持续下降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市场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市场竞争也日趋激烈。动力电池作为 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之一,也不断吸引新进入者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 兼并等方式参与竞争,同时现有动力电池企业亦纷纷扩充产能,市场竞争日益激 烈。随着市场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和客户需求的不断提高,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将 面临一定的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查阅发行人前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相关 资料,了解前次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查阅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政策、新能源汽车 产业相关研究报告,访谈公司业务相关负责人,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趋势分 析未来市场需求与发行人产能建设规划的匹配情况,分析政策变动、市场竞争情 况变化、终端需求情况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实施的影响等,复核募投项 目的效益测算过程。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建设进度基本正常,本次募投项目是发行人基于行 业发展和市场情况进行前瞻性布局的重要举措,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发行人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 市场地位领先;发行人下游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长预期良好;发行人报告期内在持 续扩产的情况下产能利用率保持较高水平,本次募投项目新增生产能力合理,且 具有可行的产能消化措施,效益预测谨慎、合理;发行人已对毛利率下降和市场 竞争加剧等风险进行充分提示。 3、关于预付款。申请人最近一期末预付款项较 2018 年末大幅增加。请申请 人: (1)按构成类别说明预付款项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2)结合 具体交易内容及合同约定,说明前五大供应商预付款项是否具有真实交易背景, 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及财务性投资等情形。请保荐机构、申请人会计师说明核查依 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16 一、按构成类别说明预付款项余额大幅增加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2018 年末、2019 年 9 月末和 2019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86,464.08 万元、236,192.41 万元和 53,816.31 万元,主要为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 采购款。 2019 年 9 月末较 2018 年末大幅增长,增加了 149,728.33 万元,主要包括预 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 93,212.37 万元,用于采购镍等原材料,以及预付工程款项 增加 56,515.96 万元。近年来,随着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市场对三元 电池的需求增长迅速,尤其是高镍三元电池,导致公司对镍等原材料的需求增幅 较大;同时镍金属的市场价格存在一定的市场波动,为了更好地应对生产和储备 未来的主要原材料所需,顺应市场需求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公司预付采购镍原材 料款项等,具有商业合理性。 公司 2019 年 9 月末绝大部分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已在期后收货之后完成了结 转。截至 2019 年末, 公司预付账款余额 53,816.31 万元,较 2018 年末降低 37.76%。 二、结合具体交易内容及合同约定,说明前五大供应商预付款项是否具有 真实交易背景,是否构成资金占用及财务性投资等情形 2019 年末,公司预付账款前五大公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预付对象 交易内容 1 第一名 石墨 13,631.11 25.33% 2 第二名 磷酸铁锂 9,260.00 17.21% 3 第三名 硫酸镍 4,455.61 8.28% 4 第四名 硫酸镍 4,056.73 7.54% 5 第五名 硫酸镍 4,047.41 7.52% 35,450.86 65.87% 合计 期末余额 占比 从具体交易内容看,公司预付款项采购的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石墨、磷酸铁 锂等,交易内容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从具体合同约定看,公司与前述主要原 材料供应商签订的合同条款约定了采用预付 50%、70%或 100%等形式,在到货 后冲销预付款项,预付款项符合合同条款约定。 综上,公司前述供应商多为市场上主流的动力电池上游材料供应商,与公司 建立了较为长期、稳定的供应关系,公司向其预付款项采购硫酸镍、石墨、磷酸 铁锂等,交易内容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预付款项符合合同条款的约定, 17 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不构成资金占用及财务性投资。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请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1、获取公司报告期内主要 预付款项公司明细,以及期后结转情况,并取得上述预付款项对应的合同或协议, 分析交易内容和合同约定条款;2、询问公司采购部、财务部预付账款的商业背 景,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其商业合理性。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预付账款变动具有商业合理性。结合公司预付 款项具体交易内容及合同约定,公司预付款项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不构成资金占 用及财务性投资等情形。 4、关于经营业绩。根据 2020 年一季报,申请人营业总收入同比减少 9.53%,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 53.24%。 请申请人说明并披露:(1)2020 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 因,与行业可比公司下滑趋势及幅度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二季度以来,前述不利 因素是否已消除或可消除; (2)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新冠肺炎疫情等对申请人 正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请保荐机构、申请人会 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回复: 一、2020 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与行业可比公司下 滑趋势及幅度是否存在明显差异;二季度以来,前述不利因素是否已消除或可 消除 (一)2020 年一季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 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及新能源汽车生产和销售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2020 年一季度我国 GDP 同比下降 6.8%(按可比价格计算) ,疫情对公司所处的 新能源汽车市场以及动力电池产业链亦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 (GGII)统计,2020 年 1-3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量约为 11.2 万辆,同比下降 57%; 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 5.68GWh,同比下降 54%。疫情导致消费者购车意愿下降, 新能源汽车产量减少,使得公司动力电池业务收入下滑。 综上,受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以及年初补贴退坡政策不确定性带 18 来的对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影响,导致新能源汽车产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大幅下 降,使得公司一季度动力电池销售收入有所下滑,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比 有所下降。 (二)与行业可比公司下滑趋势及幅度是否存在明显差异 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显示,2020 年 1-3 月,公司动力电池装 机量 2.80GWh,稳居行业第一名。2020 年一季度,公司动力电池装机量较去年 同期减少 49.07%,下滑幅度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 2020 年 1-3 月,公司及行业可比公司收入和利润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公司名称 营业收入 金额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 增长率 金额 增长率 亿纬锂能 13.09 19.20% 2.13 8.97% 欣旺达 51.98 11.00% -1.06 -217.21% 国轩高科 7.30 -58.36% -0.63 -135.90% 孚能科技 1.23 -72.25% -1.12 - 平均值 - -25.10% - -114.71% 宁德时代 90.31 -9.53% 4.28 -53.24% 注 1:孚能科技 2020 年第一季度业绩数据取自《孚能科技自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 说明书(注册稿)》,孚能科技 2020 年 1-3 月扣非后归母净利润-1.12 亿元,较 2019 年 1-3 月-0.38 亿元有所下滑,增长率不适用; 注 2:亿纬锂能收入构成中含消费类锂电池等其他产品,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差异。 2020 年 1-3 月,公司同行业公司一季度业绩总体呈下滑趋势,公司营业收入 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同比下滑幅度显著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三)二季度以来,前述不利因素正在逐步消除 1、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4 月份动力电池装机量环比回暖 二季度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国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 数据显示,全国新冠肺炎累计确诊病例已从 2020 年 2 月份高峰时期的 5 万余例, 减少了到截至 5 月 23 日的 70 余例;全国新冠肺炎当日新增确诊病例已从 2 月份 高峰时期的日均新增确诊病例上千例,减少到 5 月份以来连续多日新增确诊病例 维持个位数水平。各地企业陆续全面复工复产,经济活动逐步恢复正常。 19 数据来源:国家卫健委发布,wind 资讯 随着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有效控制,2020 年 4 月份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环比 回暖。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统计显示,2020 年 4 月我国新能源汽车生 产约 7.3 万辆,同比下降 31%,环比增长 41%;动力电池装机量约 3.60GWh,同 比下降 33%,环比增长 30%,其中,宁德时代 2020 年 4 月份装机量 1.81GWh, 占国内总装机量的 50.2%。 2、二季度以来,多项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有助于需求恢复和增长 2020 年 4 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 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明确了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2 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 原则上 2020 -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30%;加大对公共交通 及特定领域电动化支持,2020 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 年补贴标准分别在 上一年基础上退坡 10%、20%。 2020 年 4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十一部委发布《关于稳 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 ,对调整国六排放标准、完善新能源汽车购 置相关财税支持政策等重要汽车发展方向做出重要指导。 2020 年 5 月,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加强新型基础设 施建设,发展新一代信息网络,拓展 5G 应用,建设充电桩,推广新能源汽车, 激发新消费需求、助力产业升级。 2020 年二季度以来,补贴退坡放缓、 《政府工作报告》中推广新能源汽车等 20 多项新能源汽车利好政策,有助于加速疫情后期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恢复和增 长。 3、消费者购车意愿有所恢复,不利因素正在逐步消除 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市场需求和消费者购车意愿有所恢复,二季度 新能源汽车购买需求有所提升,4 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同比下 降幅度收窄,环比增速均在 30%以上。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及所处的动 力电池行业正逐步恢复正常发展态势,二季度以来,前述不利因素正在逐步消除。 二、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新冠肺炎疫情等对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及本次 募投项目是否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不会对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 生重大不利影响 国家在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相关补贴政策时已经明确了补贴逐步退坡的相 关规定,补贴门槛逐渐提高、补贴逐步退坡的总体趋势没有改变,市场对此已有 充分预期,且国家后续通过颁布双积分、产业发展规划、补贴退坡放缓等政策, 进一步保障和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平稳健康发展。 海外市场方面,欧盟、美国等逐渐通过补贴政策、碳排放政策对新能源汽车 予以支持和引导。从产业政策层面看,欧洲迎来最严碳排放要求,各国相继出台 禁售燃油车时间表,欧盟拟进一步加码新能源汽车支持政策,对零排放车型免征 增值税,有助于加速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恢复和增长。为降低新能源汽车产业政 策中补贴退坡政策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亦通过多种措施积 极应对,包括加大对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和产品开发力度,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产 品成本,积极进行市场推广及客户合作,加强供应链管理提升产品供应保障等。 上述举措能够有助于顺应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投项目均属于公司主营业务,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亦不会对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新冠肺炎疫情不会对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 不利影响 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的统筹安排,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在遵守国 21 家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积极采取应对,制定相应的经营计划及安全防护措施,并于 2020 年 2 月 10 日陆续复工,截至本回复之日,公司已基本实现全面复工,目前 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随着国内及全球疫情得到进一步有效控制,市场需求和消费者购车意愿有所 恢复,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的负面影响正逐步减弱,如疫情未出现重大不利 变化等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公司将密切关注疫情进展情况并通过开展产业协作、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合理控制费用等积极措施,降低疫情对公司可能的影响。同时,针对新冠肺炎疫 情对公司生产经营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风险提示如下: “2020 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先后在我国及境外地区迅速发展。 短期来看,受国内疫情导致的消费者购车意愿下降等因素影响,2020 年一季度 国内新能源汽车销量下滑,导致市场对公司动力电池系统需求亦出现下滑。如果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在全球范围内得不到有效控制,将给全球经济及新能源汽 车市场带来重大不利影响。尽管公司在稳妥应对疫情的同时积极复工、复产,前 期订单和原材料等方面均有相应储备,但不能排除后续疫情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 三、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及申请人会计师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查阅了公司同行业 2020 年 一季度业绩情况、2020 年 4 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量及动力电池装机量数据、疫情 对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影响的相关报道、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及相关研究 报告,访谈了公司财务相关负责人、业务相关负责人,分析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政 策、新冠肺炎疫情等对申请人正常生产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将产生的影响等。 经核查,保荐机构及申请人会计师认为:公司与行业可比公司下滑趋势一致, 营业收入和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下滑程度小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二季度以来,疫情 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正在逐步消除;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等不会对申请人正常生产 经营及本次募投项目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针对疫情采取了多种积极措施, 并对疫情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了风险提示。 22 (本页无正文,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之盖章页)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23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告知函的回复》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吕晓峰 张 帅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24 月 日 关于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的声明 本人作为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的董事长,现就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郑重声明如下: “本人已认真阅读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告知函回复报告 的全部内容,了解报告涉及问题的核查过程、本公司的内核和风险控制流程,确 认本公司按照勤勉尽责原则履行核查程序,告知函回复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上述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 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董事长: 王常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25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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