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暂行办法.doc
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暂行办法 (修订版) 为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更好地为教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向 困难教职工送关心、送温暖,经西南财经大学第五届教代会福利 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整合学校原有的“教职工住院护理特困补 助”、 “教职工医疗特殊困难补助” 、“教职工慢性病困难补助”三 项基金,成立“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补助基金”(以下 简称“特困基金”) ,统筹并加大对特殊困难教职工补助力度。为 公平、合理、规范使用“特困基金” ,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困基金”来源 1、学校福利费; 2、四川光华教育发展基金; 3、社会捐助等其他来源。 二、“特困基金”使用原则 1、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学校建立“特困基金”专用账户, 专款专用; 2、坚持严格管理原则。“特困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 审批程序,其开支由学校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审批; 3、坚持“公平公正、统筹安排、顾紧救急”的原则。教职 工申请特困补助由学校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统筹安排,做到准 确及时的将学校的关心和温暖送到每一个需要的特困教职工; 4、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特困基金”每年的收支使用情况, 由学校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在学校教代会召开期间向全体教 职工代表报告,并在校工会网站公布,自觉接受全校教职工监督。 三、补助范围 凡属西南财经大学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符合以下情况者, 均可享受特困补助: 1、患癌症、器官移植或其他危重病症的教职工; 2、因病住院等特殊情况,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工; 3、患慢性疾病,药物负担过重,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教职 工; 4、特殊原因导致本人或家庭重大变故,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四、补助项目及金额 补助项目 补助金额上限 器官移植一次性补助 人民币 20000 元 患癌症等重大疾病一次性补助 人民币 10000 元 癌症放化疗等“门诊第二类特殊疾病” 补助 人民币 5000 元/年 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致生活困难 一次性补助 人民币 2000 元 一般病住院 200 元/月 住院特困补助 重病住院 400 元/月 注:“一次性补助”只发放一次,其余项目根据住院医疗证明逐年往复申请, 同一年度内同一项目的补助累计最高发放金额不超过补助金额上限。 五、补助种类及说明 1、重大疾病: (1)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2)恶性肿瘤; (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4)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 (5)持续植物人状态。 2、门诊第二类特殊疾病: (1)恶性肿瘤病人的补充放化疗及手术后门诊支持性治疗; (2)慢性白血病; (3)红斑狼疮; (4)慢性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5)肾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 (6)肝移植术后抗免疫排斥药物治疗。 3、重大变故: (1)本年度内,教职工家庭遭受地震、泥石流、火灾等自 然灾害(财产损失价值 20000 元及以上) ,造成生活困难; (2)本年度内,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教职工子女、配 偶和教职工本人父母)遭受突发性意外伤害(工伤等除外),个 人承担治疗费用较大(减除保险、医保及责任方赔付以外 20000 元及以上) ,造成生活困难; (3)本年度内,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教职工子女、配 偶和教职工本人父母)患严重疾病,教职工个人承担治疗费用较 大(减除保险、医保以外 20000 元及以上) ,造成生活困难。 4、医保项目: (1)凡属省(市)医保的项目,按省(市)医保项目执行; (2)未列入省(市)医保的项目,具体补助情况参照校医 院《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慢性病药品困难补助实施办法》执行。 5、残疾项目的持续性补助不再属于“特困基金”补助范围。 根据我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就业保障金”的相关规定,学校 组织人事部对办理了残疾证的在职教职工,每年根据成都市公布 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25%发放补助。有残疾的教职工如有疑 问可向户口所在地社区咨询。 六、申请审批和发放程序 1、教职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参照补助范围,填写《西南 财经大学教职工特殊困难申请表》 ,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报 校工会办公室,校工会办公室核对无误后,提交学校教代会福利 工作委员会讨论审批。 申请补助范围第 1—3 项的教职工需提交材料:(1)医院疾 病证明;(2)住院证明等相关就医辅助材料。 申请补助范围第 4 项重大变故项目的教职工需提交材料: (1)遭受自然灾害需提交当地消防部门、公安部门及社区的相 关证明材料,相关财产损失评估报告;(2)遭受意外伤害需提 交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医院疾病证明和住院 证明,保险、医保结算清单复印件;(3)教职工直系亲属患严 重疾病的需提交《户口薄》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住院和治疗 结算清单复印件,保险、医保结算清单复印件。 2、学校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 审批教职工递交的特困补助申请,确定补助金额。 3、校工会办公室根据学校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 的申请项目,及时向教职工发放补助。 4、如需紧急救助特殊情况,可启动应急措施,经校教代会 福利工作委员会主任书面签字批准后,先发放特困补助,再提交 福利工作委员会备案。 七、附则 本办法由学校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 起执行。 西南财经大学工会委员会 西南财经大学教代会福利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教职工特困补助申请表(编号: 姓名 性别 ) 年龄 所在部门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申请补助类别 申 请 补 助 原 因 证明材料 (以复印件 形式附后) 申请人所在 单位领导意 见和签章 学校意见 年 月 日 注:申请补助类别请选择以下内容填写: 重大疾病、住院护理、家庭困难。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