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报名条件.doc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下列 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 作满七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 作满五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 业工作满三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 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 免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两个 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两个科 目的考试: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 业工作满 20 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 中药学专业工作满 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