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长沙理工大学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0508.docx
附件 1: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贡献奖评选办法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鼓励广大教师刻苦钻研教学、潜心 教书育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 养质量,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下,结合学校 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贡献奖分为“杰出教学贡献奖”和“优秀教学 贡献奖”两个层次,每年评选一次,以 5 年为一个周期。“杰出教学 贡献奖”评选 2 人, “优秀教学贡献奖”评选 15 人。 二、评选对象 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在岗一线教师。为充分调动广大一线教师的 积极性,教学贡献奖获奖教师在一个周期内不重复评选。 三、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崇高的师德、强烈的事 业心与责任感,治学严谨,教学业务精湛,在教学领域具有较高的知 名度和影响力;担任过学生班主任或班导师,深受学生爱戴。 2.申报“优秀教学贡献奖”的基本条件:原则上从事本科教学 工作 10 年(含 10 年)以上;评选“杰出教学贡献奖”的基本条件:原 则上应有正高职称,从事本科教学工作 20 年(含 20 年)以上。 3.申报者任教以来一直在教学一线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教学工 作量饱满,至少开设一门(含一门)以上公共基础课或两门以上(含 1 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4.遵循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在教学过程中为人师表,教 书育人,教学效果与教学质量突出,近 3 年每学期评教结果均为优秀。 5.热心指导和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授课水平,对教学团队建 设做出重要贡献,近年来至少指导过 1~2 名青年教师,且显著提高其 教学水平。 6.注重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方法与手段上不断创新,具有深 厚的教学功底和突出的教学水平。主持承担过校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 目,并在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各类课堂教学竞赛、教学成 果奖和教研论文等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 7.近 3 年内至少指导过一次本科生实践教学环节(公共基础课 教师不限),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等级 或指导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前三级奖者优先。 四、评选办法 1.学院推荐 (1) 各学院教授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向学校推荐教学贡 献奖候选人。 (2) 原则上一线教师(含实验人员)人数≤100 人的学院可推荐 1 名 候选人、一线教师(含实验人员)人数>100 人的学院可推荐 1~2 名候选 人。 (3) 《长沙理工大学教学贡献奖候选人推荐表》和《长沙理工大 学教学贡献奖推荐汇总表》、教学贡献奖候选人先进事迹简介(1000 字,并附 6 寸生活照电子版一张,大于 1M)、教学贡献奖候选人获奖 2 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把关,统一报送。 2.学校评审 (1) 学校成立教学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学校人才培养 与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成员、校教学督导团成员、各学院分管教学工 作副院长、学校相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委员人数为单 数。分管教学副校长任主任。 (2) 候选人资格审查。由学校教务处牵头,会同人事处负责对各 学院推荐的教学贡献奖候选人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有效候选人。 (3) 候选人先进事迹宣传。由学校党委宣传部牵头,会同教务处、 学工部(处)、团委利用校报、微信平台、网络、宣传橱窗等广泛宣 传有效候选人先进事迹。 (4) 网络评选。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在全校师生中进行网络投 票等公开方式进行推选。 (5) 会议评审。学校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委员根据有 效候选人的推荐表、汇总表、申报材料等进行评审。 a.会议评审实行实名投票,每位委员最多投 17 位候选人,最少 不少于 10 位候选人。少于 10 位或大于 17 位的投票无效。现场统计 票数并公布每位候选人得票数和得分(候选人会议评审得分=候选人 所得票数×90/本次投票最高票数)。 b.候选人个人综合得分=会议评审得分(权重 90%)+网络投票得 分(权重 10%)(其中网络投票得分由宣传部提供)。 c.综合评审委员会推选得票数(权重为 90%)和网络投票数(权重 10%),计算候选人个人综合得分,并进行排名,若最后一名并列时, 3 就并列人员再进行一次投票,按得票数确定排序前 17 名教学优秀奖 入围名单。 d.在 17 名入围优秀教学贡献奖教师中,根据“杰出教学贡献奖”相 关条件,由评审委员会实名投票,按最高得票数推选“杰出教学贡献 奖”人选 2 名;若最高得票数人员并列时,就并列人员再进行一次投 票,推选“杰出教学贡献奖”人选。 (6) 评审委员会确认“优秀教学贡献奖”获得者(15 名)、“杰出教 学贡献奖”获得者(2 名)名单,对教学贡献奖获奖者进行公示,公 示期不少于一周。 (7) 教学贡献奖获奖者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务会审定并公布, 于每年教师节颁奖。 五、奖励办法 教学贡献奖获得者由学校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优秀教学 奖每人奖金 2 万元,杰出教学奖每人奖金 5 万元。 六、其他 1.教学贡献奖纳入学校教师学术荣誉体系,记入教师档案,并 作为教师职称评定、晋级增薪的依据。 2.教学贡献奖评审过程中,各二级单位和个人可对有效候选人 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但不能在评选过程中开展拉票、打招呼或其 他影响公正评选的活动。申报者若为评审委员,在会议评审时应予回 避。 3.教学贡献奖申报评审工作由学校教务处牵头负责,人事处、 宣传部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根据具体情况和时间安排,每年发布申 4 报评选通知。 4.本评选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