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评选要求及程序.doc
附件 4: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评选要求及程序 为鼓励和表彰在科研方面取得优秀成果的研究生,充分调动研究 生参与科研创新、科技发明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生科研水平,特 制定本要求及程序。 一、评选范围 原则上为在校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的博、硕士研究生。对于 在科研上确有突出表现的,可适当放宽至一年级。 二、表彰名额及奖励办法 评选的名额见附表,由学校对获得校研究生科研标兵的研究生颁 发“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 证书并给予奖励。 三、 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良: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乐于助人;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无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学 术道德的情况。 2、学习成绩优秀:按培养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成绩优良,培养 计划所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在 75 分以上,平均成绩在 85 分以上, 考查科目合格。 3、 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研究生科技创新项目或科研奖励; (2)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的科研资助项目或科研奖励; (3)在学校认定的一级学刊上发表或被 SCI、EI 、CSSCI、 S SCI 等收录论文一篇(含)以上; (4)出版或参与出版学术专著; (5)有重要的创造发明、专利或技术成果等; 四、 评选程序 (一)各培养学院组织研究生按条件自愿申报,申报者要填写 《长沙理工大学科研标兵申报表》,将填好的申报表上交本学院,并 提供有关支撑材料(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重要获奖证书、科研项目编 号和合同号、重要论文、获得专利的文件、成果的复印件等有关证明 材料等)。 (二)各学院根据本办法的评选条件,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确 定本学院的名单,并连同申报表一起上报研究生部,相关支撑材料留 学院备查。 (三)研究生部组织评议组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后,报学校审批, 确定校科研学术标兵的初步人选。 (四)对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以文件予以表彰,并 给以奖励。 附件: 1、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申报表 2、各学院研究生科研标兵名额分配表 附件 1: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科研标兵申报表 申报者姓名: 所在学院: 学科专业: 基本情况 情况 出生年月: 博士生 :□ 年级: 硕士生 :□ 学号: 指导教师: 课程考试平均成绩: 科研论文、专著及获奖项目名称 在校期间 承担科研 项目、奖 励、成果、 发表论文、 及专利发 明等情况 获奖类别、等级、时间 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公章: 月 日 组长(签名): 年 评议组 意见 日 学校意见 负责人(签章): 月 公章: 年 日 附件 2: 各学院研究生科研标兵名额分配表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人) 1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2 2 土木与建筑学院 2 3 水利工程学院 1 4 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 1 5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 6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1 7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8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1 9 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 1 10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1 11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 1 12 文法学院 1 13 外国语学院 1 1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合计 1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