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5 .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承诺书.docx
附件 5 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承诺书 (2023 年)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本单位拟申请 2023 年北京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 项目,具体承诺如下: 1.我单位严格遵守《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 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我单位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申请 资格和条件符合《申报指南》规定; 3.合同涉及项目未获得过北京市市级财政资金支持; 4.本单位自愿接受并积极配合市区相关部门事中事后 监管; 5.本单位遵循诚实守信原则。若违反以上承诺事项, 将在收到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求退还资金的通知之日 起 6 个月内向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退还全部资金。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时 间: 年 月 日

附件4-5 .数字化赋能补助项目承诺书.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