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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2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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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2022 年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 一、宗旨 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 年》 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文件精神, 按照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专项项目紧紧围绕“三抓三促”工作 思路,以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建设为主线,以实现《湖 南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为基点,突出抓好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和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 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创新发展,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作出新的贡献。 二、支持范围 本专项 2022 年度支持范围包括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 权创造运用和知识产权服务。 (一)知识产权保护:根据《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 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 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关于新形势加快知 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湖南省《关于强化知识产 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实施 意见》等文件精神,实施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严保护、大保护、 快保护、同保护整体工作格局,努力提升全省知识产权保护 水平。本年度专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 护、知识产权强链护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商业 秘密保护示范点创建。 1.知识产权强链护链项目 为加强对我省重点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开展专利信息 分析,全景展现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开展企业专利导 航和高价值专利培育,帮助产业链上企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 做好国内布局和国际布局,加强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的创 造和储备;开展预警分析和执法维权行动,解决一批产业链 上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上存在的“急难愁盼”的问题,开展 指导产业链上企业规避侵权风险,保护产业安全。 (1)支持范围:省内 12 大支柱产业中 22 个战略新兴 优势产业链和市州特色支柱产业链的企业。 (2)申报要求: ①申报主体为企业和市州局联合申报,其中企业为省 12 大支柱产业集群中 22 个新兴优势产业链和市州特色支柱产 业链的龙头企业之一,且承诺愿意承担相关知识产权保护主 要工作任务; ②企业设有专职知识产权部门,具有较强的知识产权意 识,有相应的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相 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规章制度,能够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 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有足够的研发实力优先; ③产业链所在市州局承诺配套对强链护链工作给予相 应的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牵头,知识产权保护 处、知识产权运用处按职责分工配合。 2.知识产权重点企业保护 为促进全省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向着“严保护、大保护、 快保护、同保护”目标稳步推进,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在重点企业建立快速维权通道,鼓励企业主动应对知识产权 纠纷,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加强侵权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 和侵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 面面临的“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问题,增 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1)支持范围:本省注册的企业。 (2)申报要求: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单位,注册时间 3 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拥有 10 件以上的有效专利,并且拥有支撑关键技术 的核心发明专利,其关键技术为解决我省重点发展产业链初 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技术;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 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被侵权情况严重的; ③业务活动中守法诚信,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或其他违法行为; ④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 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⑤符合以下特殊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予以 优先考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 或达到贯标标准企业、外向型经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环 保产业企业、中小型民营企业、或涉及扶贫攻坚、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企业。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保护处。 3.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加强行政裁决 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文件精神, 依托已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工作基础,修改完善相关规 章制度,夯实制度基础,健全工作体制;建立民事诉讼、行 政裁决、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畅通受理渠道;细化专利侵权 纠纷行政裁决程序规范,建强用好侵权判定专家队伍,创新 方式推进区域内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及时开展行政裁决,高效 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 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形成示范效应,切实强化知识 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支持范围:市州、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 权)局。 (2)申报要求: ①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基础较好,执法保护人员履职 能力较强,口审庭达到软硬件要求; ②区域内行政裁决需求较大,2020-2021 年专利侵权纠 纷行政调处案件平均数量超过 6 件/年,结案率达到 100%; ③具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资质人员数量超过 3 人/ 县市区; ④地方政府高度重视,人员、场地、经费等保障措施落 实到位。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保护处。 4.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支撑型强省建设试点省实施方案》 要求,深入推进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加快以地理标志集 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为依托的区域公共品牌建 设,助推乡村振兴,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1)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为县级人民政府。 (2)申报要求: ①区域内拥有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地理 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且时间在 2 年以上。每个 示范区仅示范一个地理标志保护; ②地理标志产品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准;地理标志集 体商标、证明商标应具备相应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团体 标准或行业标准; ③具有较高知名度,较大产业规模,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使用企业数量达 5 家以上且占区域内生产者总数 50%以上, 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产值达 1 个亿且占区域内相关产 业产值的 50%以上; ④相关地理标志产品生产企业规范、诚信、守法,3 年 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 未受到监管执法等相关部门通报、处分和媒体曝光; ⑤保护对象所属领域应为政府发展规划鼓励或重点支 持范围,出台明确的地理标志保护工作保障政策、工作机制、 督促考核和激励措施等。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运用处。 5.商业秘密保护示范点创建 为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基于湖南自贸试验区、高新 产业园区建设,在全省范围内鼓励和保护创新,维护公平竞 争市场环境,按照“企业自主、政府指导、预防为主、依法 维权”原则,引导重点企业加强商业秘密管理,建立健全商 业秘密认定、保护、培训、宣传、泄密应急处置和奖惩等管 理制度机制,鼓励企业主动应对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加强侵 权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完善企业商业秘密维权援助和侵权 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着力构建商业秘密严保护、大保护、快 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增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水平,提升 企业核心竞争力。 (1)支持范围:全省高新技术企业。 (2)申报要求: ①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单位,注册时间 3 年以上,具有一定的规模; 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具有一定的商业秘密 保护工作基础,有较强的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商业秘密面临 较大风险,保护需求强烈; ③守法诚信经营,无恶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未被 各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经营情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财务制度健全规范, 能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⑤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企业予以优先 考虑:湖南省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五个一百” 项目承担企业,智能制造、轨道交通领域企业和外向型经济 企业。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牵头,价格监督检查 与反不正当竞争局配合。 (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支撑 型强省建设试点省实施方案》要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 企业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培育高价值专利,实施专利保险 和质押融资试点示范,加快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本年度专项 支持方向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地理标志运 用。 1.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 引导知识产权数量密集、价值高、具有市场竞争优势的 企事业单位,开展专利分析导航、专利布局与挖掘,推进知 识产权高质量产出和高效转化运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 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为深 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作用。 (1)支持范围:省内先进轨道交通、工程机械、新材 料、新能源、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产业 相关领域的企业、科研院所、产业联盟以及园区等单位。 (2)申报要求: ①申报主体为省内注册单位; ②申报主体近年来发明专利申请量稳步增长,且 2021 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在行业内领先; ③申报主体针对主要产品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撑作用 的专利进行经营性导航布局,在形成后续试验、开发、应用、 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产业的专利组合 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④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已经通过或正在开展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认证工作企业优先考虑;国 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优先考虑;获得国家或省内专利奖 的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运用处。 2.高校知识产权中心建设 为引导省内基础实、意愿强、保障好的高校建设知识产 权中心,将知识产权纳入从科研立项到成果转化的全流程管 理,强化质量导向,加强源头管理和统一管理,推动高质量 知识产权产出;建立市场化的运营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转化 运用制度,加快高校知识产权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 高校知识产权转化。 (1)支持范围:申报单位应为省内高校。 (2)申报要求: ①申报高校创新能力强,有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和转化 优势。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及科技成果转化金额位居全省高 校前列,专利转化活跃; ②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知识产权,注重高校知识产权工作 的统筹协调,有较好的工作机制和基础建设; ③设立了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和团队,专职工作人 员不少于 3 人; ④制定与《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 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 (教技〔2020〕 1 号)精神相符合的规章制度; ⑤制定科学完整的知识产权中心建设方案。加强知识产 权全流程管理,建立以运营为目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强化 市场导向,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推动高价值专 利产出。盘活知识产权资源,开展价值评估,建立运营清单, 通过实施许可、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产业化等多种 方式推动高价值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提升运营效能。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运用处。 (三)知识产权服务:按照《湖南省知识产权支撑型强 省建设试点省实施方案》要求,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运营评估、投融资、信息服务等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搭建知 识产权转化交易平台、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综合性 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本年度专项支持方向主要包括:公 共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知识产权人 才培养、软课题研究。 1.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整合省、市、园区资源,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遴选条件成熟的省级以上重点园区,建设立足园区辐射全市 州的“代办、信息、维权”服务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服务 中心,推动促进高质量发展。设立园区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窗 口,建成知识产权综合服务线上线下平台;建立企业联络员 制度,定期对企业高管、研发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提供 检索公共服务,实现园区企业全覆盖;对接专业服务机构, 满足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需求。 (1)支持范围:省级以上重点园区。 (2)申报要求: ①园区应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相对独立、健全的知识 产权工作机构、一定的专项工作经费和 3 名以上的专(兼) 职管理人员; ②园区内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中心有相对独立的办公用 房,有成熟可行的方案; ③园区内高新技术企业超过 30 家; ④其他具体申报要求参照《关于申报建设湖南省知识产 权综合服务分中心的通知》。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2.知识产权优质服务机构建设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行业规范、健康、持续 发展,逐步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网 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功能。支持和引导具备条件 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通过规范服务行为、增强服务手段、 拓展服务模式、担当社会责任,加快向特色化、专业化、规 模化、品牌化发展的优质服务机构。 (1)支持范围:省内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知识产权服 务机构、依法设立的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承办知识产权案件 的律师事务所、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知识产权社会调解组织。 (2)申报要求: ①热忱公益服务,具有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职能和支持省 级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②规章制度较为健全,合法诚信经营;申报机构需设立 3 年以上并且近 3 年内未因所开展的业务受到行政处罚和行 业惩戒,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③知识产权业务量或知识产权调解等业务居于行业合 理区间,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有典型案例和成功案例; ④人员队伍规模和结构合理,建立了较为健全的人才培 养体系; ⑤在创新服务模式、开展特色业务等方面成绩突出,品 牌或经营模式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 ⑥对口园区开展服务的代理机构优先考虑。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3.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开展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 点示范工作,以培养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人才、知识产权公 共(中介)服务人才、高校人才、党政人员为重点,大力加 强专利工程师、高校知识产权本科及研究生、知识产权业务 服务人员、知识产权执法人员、专利代理师等各类创新型专 业人才培养,为促进我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 智力支持。 (1)支持范围:具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高 校、相关协会、开展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的中小学校。 (2)申报要求: ①申报单位为具有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的高校 的,应具备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开设有知识产权课程,具 备知识产权培训的师资力量(至少具有 2 名副高级及以上职 称的教师)、专业人员、配套设施、教学案例等,近三年开 展的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和社会培训人数不少于 1000 人次; ②申报单位为协会的,应具备组织、指导相关单位开展 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的能力, 有专人负责人才培训工作,有 明确培训计划,可以较好地完成知识产权局交办的培训任务, 有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成功经验; ③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申报条件参见《湖南 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 》(湘知 发〔2016〕79 号)。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4.软课题研究 围绕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新特点、新情况和新问题开 展调查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可利用、能落地的研究成果,为 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2022 年课题研 究方向为: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研究,专利侵权纠纷行 政裁决研究,知识产权满意度调查与评议,湖南省知识产权 综合服务标准建设,湖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知识产权 数据分析与运用,高价值专利通过标准转化运用政策和路径 研究,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与公共品牌建设研究商标品牌 战略研究,其中: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立法研究,知识产权 满意度调查与评议,湖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标准建设,湖 南省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知识产权数据分析与运用,高价 值专利通过标准转化运用政策和路径研究为重点支持方向。 (1)支持范围:省直相关单位及企业、省内大专院校、 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各类服务机构等。 (2)申报要求: ①项目申报单位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 ②课题研究坚持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既要有深度理论分 析,更要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有针对性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 建议; ③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设定的题目选题; ④原则上项目申报单位的课题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 报一个项目。 (3)主管处室:知识产权促进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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