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关于新增硕士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实施办法.doc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关于新增硕士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实施办法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办法的通知》 (海师办[2017]41 号文)的要求,就信息科学技 术学院新增硕士点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问题,经学院学 术委员会商议提出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制定了本次 遴选的实施办法。现公布如下: 一、 申报程序 根据海师办[2017]41 号文的要求,我院学位授权点相 关学科的教师,凡符合条件者可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 请,按照申报材料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学院学术委员会 根据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对申请者进 行初选。初选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获学术委员 会三分之二以上者,即为通过。学院学术委员会需将获通 过的申请者进行排序,并将名单和申请人材料在学院内公 示 3 天。公示后将名单报送至研究生学院。 请申报人在 5 月 10 日前把申请表纸质稿两份交到张 志刚老师处,同时将电子稿发到 272802929@qq.com 邮箱。 由张志刚老师统一送各相关行政单位加盖公章,4 天后由 学术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初选投票和排序,并将遴选排序 后的名单公示 3 天,然后报送研究生学院。 二、 排序原则 在满足学校制定的学术型硕士导师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导 师遴选条件(参见海师办[2017] 41 号文)的基础上,学院学 术委员会将根据以下原则对申报人员进行排序: (1) 网络空间安全学术硕士学位点与工程硕士(计算 机技术)专业硕士学位点申报时填报的相关学科 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人、各方向学术骨干原则 上列为必报人选,优先排序上报。 (2) 其它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按照与其申报方向相 关的科研成果对学位点的贡献度进行排序。 (3) 考虑到要尽可能提高我院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 资格的人数,同时申报学术型硕士导师与专业学 位研究生导师的申请人员,排序时原则上以其中 一类为主,其中,各学科带头人、学科方向带头 人、各方向学术骨干只能在其主要学科优先排序。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2018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