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年制订).pdf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学科代码:081700) (2014 年制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良好道德修养和学术品德,掌握坚实宽广的 化学工程与技术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 究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具有强烈的 科学探索精神、优良的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宽的国际视野,可在与化学工程有关的高等学 校、科研机构和工业部门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和工程研究、设计、开发与技术管理等工作的创新 型高层次人才。 二、研究方向 1、精细化学品合成与工艺 2、氟化工材料合成与应用 3、催化技术与新型催化材料 4、功能高分子设计合成与应用 5、化学传感分析与技术 6、污染控制化学与技术 三、学习年限 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 4 年,学习年限为 3~7 年。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博士研究生指导小组,由 3-5 名本专业和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研究生指导教师任组长。在指导小组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 成学位论文。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博士研究生课程由学位课、非学位课和必修环节三部分组成,实行学分制。博士研究生课程总 学分不少于 13 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 8 学分(每学分对应 18 学时)。 1、学位课 学位课分为公共学位课和专业学位课。公共学位课均为必修课程,共计 5 学分;专业学位课可 根据研究方向和自身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择,不少于 3 学分。 2、非学位课 非学位课为选修课,博士研究生可根据学科培养要求和自身情况,在导师指导下进行选学。 补修课程:凡以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生,均须补修攻读学科的硕士主干课程 1-2 门。补修课程 不计学分。 六、实践环节 实践环节分为社会实践和学术活动。社会实践可采取“助教、助管、助研”等形式,参加实践 的学生需写出实践报告,经导师考核,成绩合格以上为通过,通过者获得 0.5 学分。 博士研究生在论文工作期间,结合自己的研究工作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并 宣读自己撰写的论文,或在本科生、研究生和教师的范围内作学术报告至少 1 次;博士研究生提交 答辩申请前应聆听学术报告 10 次以上,提交答辩申请前,博士研究生应将学术活动登记表提交导 师,由导师评定成绩。上述 2 项都通过者获得 0.5 学分。 七、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生入学后两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实 践环节安排及学位论文进度计划等。 2、开题报告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二学期末进行博士论文开题(硕博连读和提前攻博研究生一 般在第五学期)。开题报告应包括论文选题的意义、国内外领域的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研究计划 等,应能反映研究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 开题报告由书面报告和口头报告组成。经过指导小组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方能 正式开展论文研究工作。 博士研究生必须提交不少于 8000 字数的文献综述。 3、中期检查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四学期末进行中期检查。申请时,需交不少于 3000 字的研究工作进展报告。 学院组织本学科博导组成中期检查组(博导人数不足时可由本学科少数正教授组成检查组),听取 申请人的报告。内容包括已经取得的阶段工作成果、存在问题及后半期的具体工作计划等内容,申 请人报告后,由检查组对其论文的创新性、综合能力、工作进展及工作态度、投入精力进行考察评 价并给出成绩,交研究生办公室备案。 4、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的要求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必须在本学科领域的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博士学位须以第 一作者在期刊发表且被 SCI 或 EI 收录的与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一致的论文 2 篇,其中至少有 1 篇用英 文发表。第一署名单位应为济南大学。 5、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应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相当的工作量。论文应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 工作的能力;应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并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掌握了坚实宽广的 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按学校有关要求执行。 6、论文评审与答辩 博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申请,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根据开题时间、中期检查结果、 答辩前学术报告、及已修学分情况审核申请材料,学位论文由校学位办公室匿名送审(机密论文按 相关规定办理)。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济南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八、毕业及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在修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应修学分,完成必修环节,通过学位(毕业) 论文答辩,准予毕业并发给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工学博士学位 证书。 九、其他 1、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由学校统一布置。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学校学 位评定委员批准备案后执行。 2、培养方案一经批准执行,不得随意改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改动,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审批。 3、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根据因材施教的原则,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 养计划。 4、本培养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学 位 课 非 学 位 课 实践 环节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开课单位 BS991001 第一外国语(英语) 72 3 1 外国语学院 BS991002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BS051001 化工学科前沿 54 3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1002 现代材料科学与工程进展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993001 第二外国语 54 2 1 外国语学院 BS053001 计算流体力学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3002 高等有机化工工程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3003 催化科学与工程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3004 化工反应与分离工程 36 3 1 化学化工学院 备注 必修 选修 选修 BS053005 高等生物反应工程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3006 纳米技术及应用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3007 高等有机氟聚合物化学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3008 能源化学与工艺 36 2 1 化学化工学院 BS053009 学术论文写作 18 1 1 化学化工学院 社会实践 0.5 学术活动 0.5 学院和 导师安 排